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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读书有两种读法,一种是学者的读法,就是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地读。要把书背后的意思读出来,这个学问才做得好,这是做学问家的读书方法。
还有一种读法,是浏览式地、走马观花地读书,读书不求甚解。
我摸索下来发现自己目前是采用第二种读法。
现推荐几本好书给各位书友朋友,基本上每本我都有各自写过长评,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移步阅读我撰写的往期书评~
1、《基督山伯爵》
本书主人公埃德蒙·唐戴斯/别名,基督山伯爵,先报恩再报仇。他叫我看到了一位走出囹圄仍然品格高尚之人。
莫雷尔在主人公的帮助下,解除了他彼时即将名誉扫地,濒临破产的局面。唐戴斯作为债权人出面得以让他延期三个月付款,与此同时,唐戴斯也在想办法解决这个危机。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其他债权人没有给莫雷尔延期的机会,这是非常现实的。
同样地,这本书也足够戏剧化,但是作者大仲马很明显在藉着这本书对真诚、智慧、善良加以歌颂。是人类内心对于真实世界美好的憧憬,即,好人哪怕遭受厄运,也会有人出手帮助,因为良善之人值得这一切。
另外,也有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注入了每一位用心阅读的读者内心深处,无论处于何种逆境中,自己不能放弃自己,有了这个前提条件,才会有更多的可能性,希望也会接踵而至。
不可否认,《基督山伯爵》从侧面也体现了人的真实需求,那就是人需要的从来都是雪中送炭。往往能够在别人“命悬一线”或者万分紧急的情况下,提供帮助,更容易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情义,情义无价。
(在此推荐周克希中文译本)
2、《小王子》
这本书没有那么难理解,越简单的句子,越复杂,越复杂的思想却可以用最简单的心绪去理解。
人称叙事视觉转换不着痕迹,特别巧妙,阅读体验感很好。作者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传达的具体含义其实见仁见智,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重要的是我们阅读过程当中的那些思索和判断……
我能信誓旦旦地说,通过《小王子》我看到了绝大多数大人不想看到或者完全无感的内容,只有内心还保留着纯良的人能看到纯粹的人事物,才会因此感动。
也感受到书籍为什么具有那么强大的能量,一个写作者,最大的不幸和幸运大概是周围很少有人真正懂得他的内心,因此他需要写作。
幸运的是,还有写作。
3、《卡拉马佐夫兄弟》
《卡拉马佐夫兄弟》是我看的陀氏第一部作品,以前没读完印象特别深刻的就是他对于人性的刻画。以至于我始终念念不忘。没想到一晃八年过去了。
这一次阅读不像从前那么迷茫且功利了。他的风格挺明显的,议论,很多作家都会隐藏在文字背后,但是他没有。这个应该是他的写作特色的一部分了。
大段对话里其实蕴含着人生智慧和劝诫,我采取其中一小段与大家共勉之——
“不幸的是,这些青年并不懂得,在很多情况下,舍身也许是所有的牺牲中最轻而易举的,而从自己风华正茂的生命中拿出五六年来埋头苦学,做点学问,哪怕只是为了十倍地增强自己的力量,以便为他追求的真理服务,为他心向往之并且引为己任的大事业服务,——这样的牺牲对于他们中许多人来说几乎完全做不到,实际情况往往如此。”
4、《老舍谈写作》
总体而言,本书阅读周期比较长,我发现,老舍先生说的那些写作经验都是推心置腹,他对新人写作者殷切指导。
我先列举几条,老舍先生阐述的写作经验,如下:
1、勤于动笔:一个十多年的好习惯。
2、创造人物要点:抓住人物的可爱或者可憎之处,言谈举止要表里如一。
3、人物对话要依照他们各自身份(性格)说话;要求人物话中有,让读者听懂弦外之音。
如果新人学习写作心里有许多话,许多事,可就是写不出来,怎么办呢?
老舍给出的回答:第一个窍门就是努力进修语文。把文字写通顺才能写作品。他还谈及写作和读书的关联,要写作,便须读书。读书与著书是不可分离的事。我在阅读的过程当中深有同感。
老舍先生娓娓道来读不同的书的一些经历和感受,就感觉是一个朋友,在你面前谈论他读书的情况,好有共鸣啊。
私以为,教授别人写作是最难的。至少相比于写作本身来说教别人写作难免会有一些咬文嚼字。在这一点上,老舍也存在这种情况,但是比较隐蔽。
另外,谈写作的作品很容易就写出比较偏个人的观点。但好在老舍就像一个良师益友在那边谆谆教导,另外一方面确实对新人写作者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意见。
5、《幸得诸君慰平生》
书名就很吸引我,我看着它不由想到“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起初,读了新增在开篇的短篇小说《金线珍》,那一刻我才发现我好久未曾读过中国式的短篇小说了。
大约去年初读本书,我发出的第一声感慨是:小说和故事是有区别的,故事有结局,小说给人无限遐想。
随后,依次读了后面的散文,这是一个阅历丰富的作者,在大家庭下长大,笔尖充满人情味,从不故作高深,在她笔下擅长捕捉事物有趣的一面。
在她的日常琐碎里,我就像在人迹罕见之处看到了珍宝,一开始兴奋地将宝藏捡起来准备运走,随后发现自己容纳不了那么多宝藏,尔后我学会了欣赏,就像是在博物馆游走,我可以安静地欣赏隔着玻璃被展示出来的各个朝代的珍奇。
人到中年,她的回忆变成了宝藏,在她的笔下一切都那么活灵活现,一部分得益于她的年华,另外一部分是她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和沉浸式的体验。
她的文章仿佛一长卷画轴,你只肖打开就会目不转睛,被内容吸引眼球,忍不住一帧帧往下看。
读书自然是有魔力的,读书还是吃力的,吃力在于你需要像是逛博物馆一样,走走停停,但是需要你自己亲自在书桌上摊开这一卷画轴,必要时可以用到镇纸。阅读这件事更是需要你专心致志,主动思考。
读李娟的文字和读本书作者故园风雨前的文字,感受不太一样,她们都在写散文故事,李娟的文字带我走进新奇的环境里,体会另外一番独特感受,通过阅读认识阿勒泰的同时也能够唤起我诸多对过往的回忆;
而本书作者的文字写到家庭琐碎日常,你完全无法预料她会在哪里给你埋个悬念,看到部分篇幅结尾捧腹大笑或者让你为之会心一笑。
6、《飘》
其实我读好《飘》还有一种感受,就是怎么说呢?戒断反应?
借用这本书最后一章女主人公斯佳丽的心理描写:
“对于她所爱过的这两个男人,她谁都没有真正了解过,所以才双双失去了他们。现在她才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如果她真正了解过阿希礼,她就绝不会爱他了;如果她真正了解过瑞特,她也就绝不会失去他了。”
真正用心的读过一本书,读的过程中希望快读完,真的快读完那会儿却又生出一种难过、不舍之情。我们读个书尚且如此,更别遑论人类错综复杂的情感关系了。
至于一开始翻开这本书读的是什么,其实是新鲜感。读完之后,短时间之内可能还有余温,时间一长就没有新鲜感了。但是用心读过的,还是毋庸置疑常读常新,那个时候又可能是另外一番心境了。
啊,我才明白过来,我们是用时间在阅读,不单指狭义的时间概念,更是用我们自己的经历(生命)去阅读。
然而,我不是很期待日后究竟什么时候再来一遍,也不想下结论。因为我想更用力活在当下。心里的确是若有所失的。同时,又知道我这股情绪是短暂的,可以被理解的。更应该化这股淡淡的情绪为力量,每读完一本书,就像是为自己结上一股粗绳,一股股结绳则成为了往事,无价的珍宝。
挑选到适合自己的经典名著就会发现它就是有这么一种巨大的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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