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犯罪作斗争,与战争有相似之处。有时需要火炮攻击,有时需要阵地转移,有时还需要发动攻心的宣传!今天我们就"兵不血刃"地劝降了一名“敌人”。
正是流火的季节,天空仍旧万里无云,太阳还刚出来,气温就达到了二十八度,一上警车,警服就被汗水粘在了后背上。经验表明:气温与人的脾气成正比!所以,九点多钟,正是毒日当头照的时刻,我们连续接到两起打架斗殴的案件。一起是物流员工因为要帐的时候言语不各打架的,另一起就是这起持刀将人捅伤的案件了。
前者只不过破外伤,一方的胳膊被钢管划了道口子,另一方的小腿肚子留下一道血痕。
后者正是十点多钟,空气的温度正飞速飙升。于是案情也明显加重了许多――伤者腹部内脏大出血,现已送往医院。原因很简单:驾驶轻卡小货车行至在临西八路与育才路交汇处的钢材市场北大门附近时,因刹车不及时,被后面的拉牛肉的小货车追尾,与对方争吵了几句,凶手持剔骨的尖刀连捅三刀后弃车而逃。
查询比对,再经当事人确认,行凶者正是某少数民族聚居村的M.此人天生兔唇,因有残疾,自幼脾气乖张暴戾,曾多次与他人发生殴斗。,警情出完往回走时,正好经过M村村口,真是无巧不成书,恰好遇上此人正骑着摩托车往东走。一见我们警车,M立即调转车头飞速往村里小巷子逃窜,车屁股后面飘起长长的黑烟。我们紧追不放,加速追赶。远远地,我们发现M仓皇扔下摩托车钻进了一家三层小楼。被扔下的摩托车歪倒在地,后轮仍在飞速旋转,带起地面的沙土形成了微型的“沙尘暴”。
停下车,我们仔细观察这座小楼。它的一层只有一个门,没有其它出口,但是有单独的楼梯通往二三层。于是我让两名身材魁梧的队员守住一层的大门,我和另两名队员登上了二楼,发现院落已被全部用玻璃钢密封,这恰好形成了“瓮中捉鳖”之势!哈哈,M可真是自投落网!
但是,“敌人在暗处”而我们在明处,我们还不清楚对方目前手中的工具,也不知其他状况,强攻并不是上上策。于是我决定开始攻心。将手持的喇叭音量调至最高,我站在二楼的顶部向一楼堂屋位置开始了“演讲”:“M,我们知道你就在家里!你没有任何退路,只有投案自首这一条!对方虽然受伤,但医生说生命没有危险。所以,充其量不过是故意伤害!最高刑期也就三五年。如果投案自首,主动与对方调解,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法律,我们可以考虑取保侯审,这样,你就不用受牢狱之苦。相反,如果你一直顽抗,我们增援的队伍马上就会到来,你仔细考虑一下后果!”稍微停顿一下,我又大声吆喝起来:“我干公安也十多年了,去年你们村里的那起杀人案件的侦破,我们都参与过。想一想,你能比那个壮得像头牛的家伙更强吗?他现在后悔得连肠子都青了”。再停顿几分钟,我又背起了法律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然后我停止演讲,静观后果。结果,几分钟的停滞后,M果然耷拉着脑袋举着双手从房子里走了出来,我们迅速将其带上了警车!
一阵风吹过,清凉的感觉油然而生。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的头发稍已开始滴答汗水了。再看看而其他队员,他们的警服前心和后背也都湿漉漉地贴在身上呢。再抬头瞅瞅天空,火辣辣的太阳不知道什么时候藏到白云后面去了,清风吹拂着巷口的毛杨树,绿绿的叶子哗啦啦地响着,也好像也在为这场“兵不血刃”的成功战役鼓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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