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面前有三种循环论证有待区分。
笛卡尔式的,阿诺尔德把这一循环表述如下:“仅仅因为我们清楚而明确地感知到上帝的存在,我们能够确信上帝是存在的。因此,在确信上帝存在之前,我们应该确定我们清楚而明确地感知到的东西是真实的。”
康德式的,“自由是道德的存在理由,道德是自由的认识理由。”
鸡汤式的,“只要努力就会成功。”
上述三种是否都是真正意义上的循环论证,是可以有所辩护和理解,还是需要我们擦亮双眼,认清真相,免于被蒙蔽?这是本文讨论的主题。
1、笛卡尔式的
笛卡尔试图证明上帝的存在,进而能够确定清晰而明确的观念是真实的,从而在经验与世界的知识鸿沟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在这一过程中,他被指责陷入了循环论证。
问题在于:如果笛卡尔在证明上帝的存在中使用只要被清晰而明确感知到的东西就是真实的原则,他就不能利用上帝来建立那一原则的真实性。那将是一种循环论证。
本书作者为此提出两项辩护。
其一是笛卡尔已经通过因果方式和本体论方式证明了上帝的存在,这两种证明没有依赖“清晰而明确的观念是真实的”这一观点,它不是这两个论证中任何一个论证的前提。
在我看来这不是一项真正的辩护,它犯了类似于稻草人谬误的问题,没有真正回应循环论证的指控。已经做过的关于上帝的证明与上述的循环表述是两个问题,我们仍然可以指责说,笛卡尔将“上帝存在”和“清晰而明确的观念是真实的”这两个命题互为因果。
第二项辩护涉及到对怀疑本质的理解。“怀疑方法并不涉及对清晰而明确观念的怀疑,而是对我们的整个判断和能力的可靠性的一般系统的怀疑。”
“他从来没有把上帝的存在作为接受特别清晰而明确的知觉或直觉之真实性的根据。根据他的观点,有直觉的明晰性就已足够了。所以,当笛卡尔使用特别清晰的直觉事实来证明上帝的存在时,他并未陷入循环论证。同样,他也没有利用上帝的存在来证实那些特别清晰的直觉的真实性。”
“⋯⋯被笛卡尔所利用的上帝的存在只是减轻了这种一般的、系统的怀疑。引入上帝并不是要证实‘被感知到的清晰而明确的东西是真实的’这一原则,而只是为了应付对于清晰观念的真实性的一般的和系统的怀疑。这并非循环论证。笛卡尔运用特别清晰的观念的真实性是要确立上帝的存在,并由此证明作为整体的直觉的一般可信度。假定现在我有一种清晰而明确的观念。当我拥有这种观念时,我确信这是真实的。但是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坚持这一观念是困难的,而且,当它根本不是靠直觉获得时,我就不能再确信它是真实的了。总之,一旦我得知上帝是存在的,这一问题便得到解决。因为如果上帝存在的话,我就可以确信我的清晰而明确的观念,即便我不是靠直觉得到或拥有它们。”
2、康德式的
康德的命题“自由是道德的存在理由,道德是自由的认识理由”同样不是循环论证。有人会批评说在这个命题中,“自由”和“道德”互为对方的理由,是典型的循环论证。但这是没有认识到康德是在两个层面阐述问题,“自由”是存在论的层面,“道德”是认识论的层面。“自由是道德的存在理由”是回答如何认识道德,通过道德背后那个作为本体的、存在的自由来认识,我能够做出道德行为是因为我有自由,一个小孩落水,即使我不会游泳我也可能跳下去,跳与不跳是我的自由;“道德是自由的认识理由”是说自由我们看不见摸不着,无从认识,自由只能在实践理性中得到体现,它是做出来的,依靠道德行为这种“做”,我们认识到自身的自由。如果是在两个截然不同的层面来论述二者的因果关系,那么就不存在循环论证的问题。
3、鸡汤式的
鸡汤文的特点是时效性、快速性、刺激性,它们排斥思考,唯一的目的是让你的肾上腺素达到忽视理智但精神亢奋的程度,因为运用鸡汤文的人常常都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果被人识破就不好收场了。
“只要努力就能成功”是不是循环论证呢?我们会问怎么证明我成功了,回答是只要你做出了足够的努力;但如果问怎样多的努力就算是足够的,回答是只要成功了就证明努力够多。可以看出,努力是成功的理由,但成功也是努力的理由,这是典型的循环论证。
如果放弃思考,就会被这种精神的鸡汤所蒙蔽,因为很明显,在成功和努力之外,有很多经验世界的偶然因素在发挥作用,一个人无论多么努力,都很难进入类似烟草、税务这样的行业,这里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不取决于努力。另一方面,在大多数命题中,如果抛弃“量”的范畴来讨论,不是别有用心,就是耍无赖,这是“只要努力就能成功”这个命题之所以迷惑人的地方。
我们从中看出,循环论证有真有假,而逻辑并不必然枯燥,哲学似乎总有迷人之处有待我们的探访,在最低的层面,它至少让我们多了一点武器,能够远离别有用心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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