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8(静心而论1023):
通 融
“通融”有两个意思,其一“破例迁就,变通办法给人方便。”,其二“私人间短期借钱”。
实际生活中有些事可以“通融”,而有些事如果“通融”了就要违背原则;而如果硬不“通融”,就要得罪人。如果遇到通情达理的人,一听解释,人家就理解,不再为难了;而如果遇到胡搅蛮缠的人,就要让人很头疼。
话说今天上午接了一个二级机构领导的电话,是在上周我们工作中出现的一件事儿,因为我们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坚持原则,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撒出来,不让他们通过;这是上边的政策,要求特别严,我们也不能违背;这位领导给下属说情,这件事看能不能通融?他说当事人听说自己没有通过以后情绪特别激动……
这名当事人我也很熟悉,知道一些她的过往,属于“不太清楚,胡搅蛮缠……”之人,可能是以前“尝到了甜头”,有人不愿与她“一般见识”,而违背原则“放行”,所以她一次次的挑战他人的底线,反正“自己的脸一抹,装在口袋里”,只要达到目的,什么招数都可以使出来,弄得前几任领导都拿她没有一点脾气,稍微有一点点事,就到处告状反映,最后到了人见人躲的地步。
对于这样的人,我们不会迁就她,照章办事,绝不会为了“怕她”而违背原则办事儿,给自己的工作历史上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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