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到这样一句话“为学读书,须具耐心,细意去领会,切不可粗心。去尽皮,方见肉;去尽肉,方见骨;去见骨,方见髓。”深以为然。
有许多书看一遍两遍还不懂得,读三遍四遍就懂得了;或者一本书读了前面有许多不懂的地方,读到后面才豁然贯通;有的书昨天看不懂,过些日子才看得懂;也有的似乎已经看懂了,其实不大懂,后来有了一些实际知识,才真正懂得它的意思。因此,重要的书必须常常反复阅读,每读一次都会觉得开卷有益。
古时候的人们读书,先教识字,识至千字,开始学《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也有直接教读“四书”的。教读方法,是学生站在老师教案旁,反复诵读,直到把某篇文章读到能够倒背如流,教师才逐句给学生讲解。“书读百遍,其意自见”,可见反复读书的好处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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