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字形为突破口,音,形义相结合的原则。汉字是音形意相结合的统一体,识字时首先入目入心的是字形,而汉字又是以象形为基础,以表意为主题,据此就产生汉字识字教学的核心原则——以字形为突破口,音形义相结合的原则,即识字教学不仅要识记汉字的音形意,而且要建立三者之间的联系,主要是见形而知音义,兼及闻音而知义形,表意能辨字音,写出字形。
2 字、词、句相连,学用结合的原则。加强字词句的联系,学用结合,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去识字,所谓“字不离词,词不离句”,在学习积淀语言的同时发展思维,加强对识字的实际掌握。符号告诉我们,语言本身有指示义与隐含义,隐含义由语言环境所决定,就是所谓的言外之意。
3 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结合,识字与认识事物相结合的原则。应该说汉字与形象和具体事物有天然的联系:象形字见字而知形象事物:指事字以象形字为主体,只加了一个指示符号,识字时由象形字的形象联想到指示字的形象,如识“刃”字先想到刀,再想到刀口“刃”;会意字常有两个意符的形象而联想创造出新的形象,如“明”。由日由月的形象,联想到日月当空的光明;形声字虽以表音为目的,但亦有一音符可表形象或与形象有关,有一类形声字兼会意字与形象关系更为密切,如“妙”,既是左行右声的形声字,又是会意字表“女少(年轻)为妙”。
儿童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是从具体到抽象,从事物的外表到事物的本质,从事物的简单联系到事物的复杂化,其思维特征是从形象思维多于抽象思维,而逐渐过渡到以抽象思维为主。识字,尤其是识字识记字形,理解字义,就要按照儿童这一认识事物的心理思维特点来进行。这一原则的贯彻首先是识字要从字形联系到具体事物,进而理解字词义,再进而从具体到一般全面掌握该字。教学中要采用实物、模型、标本、幻灯录像展示事物或用动作表示语言描绘等手段,引导学生联想概括思考,进行形象思维与抽象思想。其次,对抽象字的认识要重视由词到具体事物的联系,再到事物之间的复杂联系。如教“上、下”,先从字形上看,让学生明白“上”表示肩头向上,“下”表示尖头下下;再以“鼻在上,口在下”,“眼在上,鼻在下”的歌谣,让学生形象的体会到上下是相比较而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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