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也听过几节群友分享的课,感觉课讲的通俗易懂,不像“经济学”这个词本身那样给人感觉清高难懂。印象也就止于次,给我的感觉并没有那么深刻!
以前,一提到“经济学”,心里就会想,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吗?经济学是那些离我们普通人很遥远的经济学家,教授们才会研究的一门大学问。我们仅仅是知道有经济学就行了,因为经济学的规律啊,特征啊这些对我们来说,是根本没什么用的。
直到前几天,薛兆丰老师在得到直播间直播的时候,薛兆丰老师的演讲深深地打动了我。
以前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购买薛兆丰老师的经济学课,现在我决定立即购买学习,因为里面并没有什么高深莫测的经济学理论,有的只是简单易懂,令人印象深刻的道理,对,是“地道的经济学思维”。
课上讲到的第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案例是发生在十七世纪的美国,叫做“马粪争夺案”,这个怎么看起来像是法律案件啊,和经济学有什么关系呢?
大概情况是这样,原告找了两个工人把大街上的马粪用了堆积起来,第二天下午驾车准备拉走,可是马粪不见了,问了一下,原来是上午有人拉走了,于是原告把拉走马粪的人告上法庭,就这么一个案件。
用经济学思维来判断这个案子很轻松,假如有俩个国家,有两个村子都发生了这么一个案件,唯一不同的是,一个把马粪判给了原告,一个把马粪判给了被告,而且以后但是有这种案件都是这么判,大家想一想,若干年后,这两个村子的兴衰存亡应该是一目了然的。
听完这个案子,让我想起来另一个案子,是在法律学课上听到的。据说是每一个学习法律的人都知道这个“狐狸案”,故事好像也是发生在美国,一个猎人发现一只狐狸,于是带着猎狗追捕这只狐狸。他们追逐了很长时间,眼看就看追上了,这时候,“砰”的一声,狐狸倒下了,另一个猎人捡起狐狸,装进口袋走了。先前这个猎人不干了,抓着后来的猎人去法庭打官司。大家猜猜,法官怎么判,为什么?
当然是判给了打死狐狸的那个猎人。为什么呢,这样好像不公平吧?
不,这样判最合理,也就是付出的经济成本最低。为什么呢?判案讲的是公平、公正啊,经济成本是个什么鬼啊?
很简单,假如又来了一个猎人说他发现狐狸的时间更早,也是一直在追狐狸,这怎么判呢?
再假设一个极端情况,假如有十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都说自己发现的早,也是一直再追,怎么判呢?
当然是判给最后打死狐狸的那个人,如果你想判给第一个发现狐狸的人,那么需要调查取证的成本太高了,超过狐狸价值的几倍,这样的判罚,不仅太麻烦,而且已经失去了意义。
看到这,怎么样?经济学思维很有用吧?而且没有那么高深莫测,但是它却是实实在在的影响我们的决策。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学习一些经济学思维,那么我们看一件事情的视角就会多一个角度甚至是维度!
强烈推荐大家都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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