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我们单位给租的房子,挺大的一个,房东要卖房子让我们重新找房子。
因为在那个小区住习惯了,我又在那个小区找,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找到了。
今天很着急下单,然后碰到一个新的房产管家各种不懂研究。
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走我们律所财务制度,申请财务付款。
好不容易下午4点半付过去了
然后晚上6点房东给我打电话说房子不卖了,问我继续租吗
然后感觉好搞笑
他如果早说一天就好了
他如果早了解政策我这半个月就不纠结了
房东起初卖房子是为了在二环内买套大点儿的,但是今天刚了解到政策,他如果再在北京买房属于二套,不能贷款买,只能全款买,买不起了,就放弃了
关键是这个政策早就有了
原来的房子118平,现在的房子65平
原来房租6500。现在5830
其实现在我可以违约的,而且不用付违约金,但是领导知道有便宜的房子肯定不会续租原来高房租的房子了
所以知道结果了,也不会去和领导争取了
虽然我还是比较喜欢原来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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