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俗人的眼里,二十多岁离婚的人,可能是冲动,因为他们社会阅历少,相互之间不能够忍让宽容,总之,很不成熟。
三十多岁的人离婚了,可能是无奈。性格不合?小三所逼?相互厌倦?否则为了孩子,还是会在一起的。
四十岁或四十多岁的人离婚了,估计是真的无法生活下去了。毕竟人到了这个岁数,思想慢慢成熟了,考虑问题全面了,还要坚持不懈地离婚,那一定是无路可走了。
五十岁或五十多岁的人离婚了,那是他们彼此觉得不合适,不能再浪费时间了。人生已过半,前半生不幸福,后半生要抓紧,争取自己过得幸福。
但是,还有六十多岁离婚的,怎么说呢?
婚姻是鞋子,硌不硌脚,只有自己知道。有的鞋子很漂亮,穿上很舒服,很合适。不管是远足还是近距离的散步,都是一样的让人心旷神怡。
可能走着走着,里面进去了一粒沙子,弄的人十分难受。即使你把它弄出来,它上面的土还是弄脏了鞋子。你把它洗了洗,刷了刷,它却有些变形了,再也不是当初的了。
毁掉婚姻的,不是生活的大风大浪。暴风雨来临,他们目标一致,自会抱团抵御。然而,风和日丽的舒适,让他们渐渐忘却了彼此的好,相看两生厌。
平淡是真。平淡的生活往往会令人心生不满,酿造出不合口味的酒。谁能战胜平淡,谁就能维护好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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