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话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前段时间看了电影《我不是药神》感触颇深。一来是为程勇以一己之力救助慢粒白血病人的行为有所思考,二来是在法与情的抉择有些想法。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说到底,是人民撑起国家、认可法律。人民从出生开始就许可了法律,同意这一国家的法律约束其行为。法律,何许也?它是国家的产物,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一个国家终究需要一定的司法程序保证其正常的运行,一个国家的法律也必然保证了大多人的利益归属。
曾经看过一部电视剧,其中一集一位身患癌症的老阿姨对邻居说:“我要死了,现在只要不犯法,我想怎么乐呵就怎么乐呵。”从法律、国家的角度,不论是谁都要遵守法律,即使是绝症患者;但是如果国家侵犯了你的利益,甚至要直接间接地剥夺你的生命,即使你什么也没有错,这个时候你该如何?
正如《我不是药神》中一位老奶奶所讲:“我只想活,但是没有了印度格列宁我们就只能等死了。”除却这位老奶奶,还有很多慢粒白血病人都是如此。正版药吃不起,只能吃仿制药;仿制药犯法,国家要清除他们;没有了仿制药,这些慢粒白血病人就要等死。我并没有做错什么,但我能做的只有等死。转眼程勇也是这样,我不能做错什么,但我不做错些什么就会有很多无辜的人死去。这时就看出了法律的无奈,在道德面前的无奈。
在我眼里,法律是需要遵循的,但不是必须的。我们敬畏法律,但前提是法律值得我们如此。法律是人制定的,人会犯错,法律也会有疏漏。如同《我不是药神》,医疗体制的疏漏诞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不会一味遵循体制,体制错了需要指出,为了更好的生活修改完善它。
法律与人民,如舟与水。可悲在于,中国大多人,选择屈于不平等,很少有人敢于喊不;即使有些做出动作,也选择了一种毫无效率的方式面对问题。最后,只能有人做出自我牺牲,如程勇般,锒铛入狱,成为“民族英雄”。
我希望的是,政府可以用到自己的眼睛看到问题之所在。我们不需要这些英雄,因为这些英雄注定是悲剧的主人公。然而人们真到了迫不得已之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