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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王丽:孩子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分配吗?

北京离婚律师王丽:孩子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分配吗?

作者: 律视微言 | 来源:发表于2020-04-14 10:37 被阅读0次

    编辑:杨琴

    观点律师: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王丽

    一般情况下,婚后夫妻买房都会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但是也有很多家庭,在购买房产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的孩子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了离婚,那么孩子名下的房产,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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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能否分割?

    第一种情况,把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是否能分割,在这种情况下,房产通常视为赠与未成年子女的财产,那么在离婚诉讼中,是不能进行分割的,但是也会出现一些比较极端的情况。如果双方是为了逃避一些外债,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本意并不是一个赠予,不属于孩子个人的财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是可以进行分割的。

    夫妻约定房子赠与子女的,离婚时能否分割?

    第二种情况是,双方离婚的时候,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双方名下的财产,在未来过户给或者赠与给未成年子女。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办理完离婚手续,一方能不能反悔,如果反悔,法律上会怎么认定?

    案例回顾:

    我们之前曾经代理过一个这样的案子。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方式进行离婚,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的孩子。 在离婚三年之后,男方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对孩子的赠与,要回该房子。当时女方找到我们之后,对这种情况非常的不理解,也非常的着急,已经赠与孩子的财产,怎么能够要回去呢?

    王丽律师

    赠与子女的房产,反悔了能否撤销吗?

    那么在这个案子里边,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把房子赠与了孩子。对未成年人而言,对未成年人利益的一个保护,从法律的规定上来说,是不允许再被撤销的。同时,离婚协议作为一个整体,不只考虑的有财产方面的利益,也会考虑子女抚养等等各方面的因素。所以法律上一般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也不允许撤销。在这种情况下,男方认为,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行为并没有完成,没有完成过户,所以我可以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那么我们认为,在此种情况下,作为离婚协议其中的一部分,双方达成了合意,把这部分财产赠与了未成年子女,属于离婚协议的一部分。而离婚协议整体,不只需要考虑该部分财产,也需要考虑其他财产,以及子女抚养等等各方面的利益。所以说,作为一个整体不允许单纯就此进行撤销。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没有被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下,该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来进行履行。最后法院也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驳回了男方要求,撤销该赠与行为的一个诉请。所以说,在此种情况下,尤其涉及未成年子女利益的情况。在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是一个整体,不允许单方进行反悔,法院也不会支持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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