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想说说一个普通人的故事,他的名字叫做斯通纳。
他是个农民的孩子,19岁进入大学,求学八年,做哲学博士,做母校助理,勤勤恳恳授课,写作,但由于受到某个同事,后来是上司的打压,一辈子没有升到助理教授,他直到六十几岁得了癌症以后才从学校退休,死去。
他生性怯懦。当他面对和妻子对女儿的争夺时,他也放弃了争取。眼睁睁地看着原本活泼的女儿在妻子的影响下逐渐变成了一个没有自我、没有灵魂的姑娘,并最终走向和她母亲一样的婚姻悲剧。也是这种怯懦,在他的婚外情被发现之后,他选择了不辞职,而让一生唯一爱的人离开了自己。
就这样了,这个人的一生就这么交代过去了。即使是他离世的时候,也没有什么人记得他。修完他的课后记忆犹新的学生寥寥无几,他死后,也仅仅只有几位同事向学校图书馆捐赠了一部中世纪的文献手稿,权当对他的纪念。按照现在的衡量标准来说,斯通纳就是一个loser,loser的一生自然无法大书特书。
可是我却对这么两件事情念念不忘。
第一件事关于理想。
他本来是一个要在农场里干一辈子的乡下小伙,即使是父母送他去上大学,也只不过是认为念点农业对以后种庄稼有好处,就凑钱让他去了。他也像普通的大学生一样,平淡无奇地通过了几门基础课程和农业课程,然后大二的时候他碰到了一门英国文学概论。
一首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让他彻底被文学击中了,从此他对文学的兴趣一发不可收拾。他义无反顾地放弃了农学,一把扎进了文学与哲学的怀抱,直至死亡。
第二件事关于原则。
院长在学生沃尔克的论文答辩中作弊,面对着重重压力,他想起了在战争中死去的好友。
“大学就像一座避难所,一个远离世界的庇护所,但他不是指沃尔克。戴夫会认为沃尔克就是——就是外面那个世界。我们不能让他进来。因为我们这样做了,我们就变得像这个世界了。就像不真实的,就像......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把他阻止在外。”
最后他坚持不让沃尔克通过答辩,,因而一直受着院长的排挤,事业从此一蹶不振。
诚然我们可以说斯通纳的一生碌碌无为,婚姻失败,事业也一事无成。然而,婚姻的失败是由于他自身的怯懦,而事业无成却是因为他坚持了原则。以结果来论人生成败是浅薄的,它会让我们错失一些更重要的东西,例如理想,例如原则。
毛姆在《月亮和六便士》中写到斯特里克兰时这样说:和其他艺术家相比,他过的生活更加凄惨。他也更加勤奋地工作。他毫不在乎那些大多数人认为能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的东西。他视钱财如粪土。他视名声如浮云。可是你不能称赞他抵御了这些诱惑,因为我们大多数人固然不惜委曲从俗苟求富贵,但这些对他而言根本不是诱惑。他的头脑不知妥协忍让为何物。他生活在喧嚣的巴黎,却比底比斯沙漠的隐士更加孤独。他只愿其他人别来打扰他,此外更无所求。他全心全意地追逐着他的目标,为了追到这个目标,他不仅甘愿牺牲自己,也不惮牺牲别人。他有着时速所不能理解的理想。斯特里克兰是个可恶的人,但我还是认为他很伟大。
斯通纳没有选择像斯特里克兰那样决绝的方式去追寻自己的理想,而是用平凡甚至有些“失败”的一生贯彻了自己的原则。他没有拥有完美的生活,可他追求过完整的自我,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斯通纳即使普通,可我还是认为他很伟大。
借用中亚的推荐语扫个尾吧:第一眼阅读《斯通纳》,你也许看到的是故事,第二眼阅读《斯通纳》,你也许感受到的是经典,第三眼你看到了生活,第四眼你会发觉,你看到的不是他者,正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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