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背上行囊坐高铁离开了这座生活了六年的城市,去往另一座离家百里的城市,路程虽不远,但却完全陌生。
走的那天是晴子来送的我。高铁站是个离别、不舍、伤感之情极为浓重的地方,有老父送儿女、儿女送老父的亲情,有朋友熟识的友情,也有像我与晴子这般尽紧紧拥抱,难舍难分的爱情。
动车即将出发,梦晴才极不情愿地地松开紧扣我腰部的双手,恋恋不舍的样子。我向梦晴道别后提起行李,过了检票口,上了动车。
天气照样阳光明媚,透过玻璃窗照进车厢,一缕缕金色的阳光里飞舞着许多小小的,小小的尘埃。车缓缓地启动,慢慢地提速,静静地驶出站台。我探头回望,车站离已经远离我了,我是无法望见梦晴的,我想此刻她也一定在向我这边放眼远望,然而她也是望不到我的。很久,她才深深地叹息,若有所失地回家。
渐渐地,动车驶离我所熟悉的城市,把我带往一个陌生的地方,前方延绵望不到尽头的去路对我来说是未知的,就连身后消逝在视野里的来路也开始变得模糊起来。我在孤独而又惶恐之中睡着了。
到了学校,我被分配到六楼最后的一间寝室,是一间八人寝。推开寝室门,空无一人,我竟是最早到的。
往里扫视了一番,我对这破烂窄小的寝室感到十分失望。一间长方形的房间,墙壁上还不停地掉着白灰。进门的左右两边是分别一列陈旧的木制储物柜,顺着往外是简陋的上下铺铁床,一共有四架床,一边两架,早已锈迹斑斑。中间是一张长且宽的已经有些老旧的方形木桌,拿来供我们看平时书学习时用。再往外是一扇宽大的木门,也有些老旧了。打开门,是一间宽敞的阳台,一阵新鲜的微风吹来,吹动我的衣袂,吹房间里,在屋里打着转,
铺好床单再清扫一番后,我已经满身疲惫,仰头倒在床上睡了过去。当我醒来时,我才好好观察阳台目所能及的景色。
阳光斜射进屋子,我起身站在阳台上看向远处,楼下有左边有两座篮球场,隐约能看见球场上的人行云流水的动作和精准地投篮。篮球场旁边是一条幽静的小路,是许多情侣幽会的好去处,往右是另一座老旧的宿舍楼,白色的墙体上爬满了裂纹和破败,再往右表示一条贯穿了整个校园的河流。河边柳树低垂着枝条蘸进缓缓流动的河水里。往远处看是食堂、体育馆和教学楼。不知为何,眼前的一切令我感到陌生和不安,我开始思念梦晴。
室友陆陆续续的到齐,相互之间不冷不热地打过招呼,就开始各自地忙活起自己的事情。
最后一个到的是小杰,一进门就热情洋溢地对床位贴近门口的三个室友打招呼,然而得到的却是冷淡的点头回应。或许他感到一丝失望和尴尬,找了一圈发现了正在阳台晒着太阳看书的我,便走到我面前伸出右手说:“你好。”随后又猛地抽回了手,道歉道:“真对不起啊,我好像打扰到你看书了。”
当时我正在看杰罗姆·大卫·塞格林的《麦田里的守望者》,突然一双略微粗糙干瘦的手掌挡住了我的视线,于是我抬起头合上书看向它的主人。
他身材矮小,看起来又黑又瘦,脸色又有些偏黄,很明显是营养不良的缘故。他背着沉重的棉被等家当,提着行李箱站在我面前对我笑着,极力保持一种灿烂而温暖的笑容,展现出他的和善热情。然而我依然能感觉到其中的一丝牵强和生硬,以及一些我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没有打扰,我正好准备不看了。”我回敬了他一个笑容说:“你好。”
“真对不起,我不该打扰你看书的。”他一再道歉后说:“你好,我叫小杰。初次见面,请多关照。以后如果有什么得罪的,请多包涵,我一定会改的。”
我听到这样的自我介绍感到很诧异,也很讨厌。因为如此正式的语言在如此情况下,往往给人以生分和格格不入的感觉。“你不要这么正式,随意点好,弄得我不太习惯。”我对他说。
“对不起啊,我不是有意的。”他脸上闪过一丝窘态,怯怯地对我说:“我,我能跟你交个朋友吗?”
“我们现在就是了,只要你不再经常把‘对不起’挂在嘴边。来吧,我帮你把东西收拾了,一直背着不沉吗?”
他这才发现自己一直背着沉重的行李。他感激地不停地对我道谢。
“‘谢谢’也别再说,我不喜欢别人对我说这两个字——生分。”我说。
小杰给我们每个人都准备了一份礼物,给我的是一本斯蒂芬·金的《四季奇谭》。封面是正是安迪经过20多年水滴石穿般地不懈挖掘,终于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从500码长的污粪管道中爬出,重获自由时的经典一幕:他扩展双臂,仰面向天,迎着风雨大声呼喊,释放出人生的一切苦闷与压抑,带来充满无限希望的欣喜。书的纸质不是很好,由于被翻阅多次的原因也显得有些残破不堪,但就内容来看是我极爱的一本书。我对小杰送的礼物非常满意——尽管这是一本盗版书——因为我家书房里有一本正版的《四季奇谭》,两者封面全然不同。
在所有我曾看过的书中,《四季奇谭》这本书,永远在我心中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准确的说我真正所爱的是其中一篇名为《肖申克的救赎》的中篇小说,我不仅将之来来回回无数遍地翻阅,也将因之改编而成的电影,翻来覆去看了不止二十次。安迪·杜佛伦带给我的震撼与感动,像颗种子一样,埋藏在我心底,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了我无与伦比的支持。
我收下礼物,向他道完谢后问他是如何知道我爱看书的。他告诉我说,他是从辅导员哪儿询问到的。
小杰很早之前就打算给我们准备见面礼,然而一直却为不知道送什么而发愁,恰好后来入学前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填一张个人资料表,表上就有兴趣爱好这一栏。于是他马上联系了辅导员,按着我们各自的兴趣爱好准备了礼物。我对他因此心生好感。
他送我的《四季奇谭》同时也是他最爱的一本书,更巧的是,他也钟爱《肖申克的救赎》。他高中三年每当艰难困苦时,总会找个没人的地方静静地看一遍《肖申克的救赎》,看完之后仿佛笼罩心头的阴霾也烟消云散一般,自己也得到了救赎,如获新生。尽管这本书的四篇小说中,他只读过这一篇,我已然觉得与他志趣相投,认为他是一个心思细腻善良之人,对他好感更甚。
他总是警惕地观察着周围的一切,当我们讨论一些话题时,也往往含糊其辞,从来不正面回答。他仿佛总是对我们隐瞒一些东西,尽管我并不清楚他所要隐藏的具体是什么,但我一眼便能感受到他那可怜的自卑心。
我向来不爱主动结交朋友,寡言少语。因为我不爱闲聊,以至于有说我孤傲的,有说我冷漠的,甚至有说我性格孤僻的,事实或许确实如此。许多人往往喜欢弯来绕去,不时加点冷笑话,以显示自己的幽默风趣,结果总是绕晕了自己——不知所云。而我却总是直截了当,不爱多缀言语——对他们来说自然不会是有趣味之人,幽默风趣之类与我是毫无关系的,所以你总是能在人群的最外围发现:那个安安静静地看看书,或是听听音乐的观众就是我。
然而我本质上是个热心善良、体贴入微之人。我可以准确无误地捕捉到气氛的细微变化,但不会挥洒自如地因势利导,因我极其厌恶聚光灯。而真正懂我的人有三个。一个是在我写的文章中批了‘心思细腻,敏感温柔’的语文老师——肖老师;另一个就是我的挚友——权森。
我和权森从初中相识直到高中毕业,总共相识六年,时间虽不长却是感情十分深厚的挚友。权森瘦瘦高高的,长得帅气英俊,不仅学习成绩也十分优异,而且体育方面也出类拔萃。倘若非要找点缺点出来,那应该就是脾气古怪与性格冷淡了——往往也被人认为孤高傲慢。大致也正因我与权森性格相合,所以我是他唯一的朋友,以至于相识六年里,总有女孩子接连不断地托我递交情书给他。
权森每每会拿着送来的情书,找到它的主人,当面冷冷地拒绝,丝毫不留任何情面。起初我对这种做法极不赞同,总是批评他做的过于绝情。他回答我说:“长痛不如短痛,让对方抱有毫不存在的幻想,才是真正的残忍。”
此后我再也不做替人传递情书之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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