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是“恕”道。
但我觉得还不够“己所甚欲,亦勿施于人”,虽说某种程度上是没多大问题,但其终究没有“普遍性”不能施之于每个个体。因为自己喜欢的,别人未必喜欢,所以莫要轻易强加于人。例如家长总喜欢跟孩子说我这是为你好,然后逼着小孩“培优”,把孩子的童年都剥夺了。
王尔德说: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不是自私,要别人按自己意愿生活才是。
要我说事实上也确实人人都是自由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力,我们能做的就是接受这样的现实,尊重他人的决定,甚至不用去问为什么,因为问出来也没有用。借此我们来谈谈道家“道法自然”与“道通为一”的共性和殊性、共相和殊相。
《老子》第二十五章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罗素说:每个人、每个动物乃至世间万物都有其自身特定的、自然的方式方法。就是“道法自然”,即道遵行自然,乃是遵行自己存在的活动方式,依据其自身存在的方式自由运行,正体现了道的自发精神。
但是“道法自然”并不仅仅表现为一种个体的自足、自发与自为,也呈现出道作为整体与个体之间的相互会通。人法地的厚重、天的高远,法道的自发精神,在这里,自然可以理解为发挥个物的自性,而道就是整全,具有一种普遍性和共通性。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说明道是产生万事万物的源头。道是万事万物存在的本原,是万物按照其本身特性运行的根据,道生德畜,虽然道“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无形无象,但却无时无刻不作用于万物生、畜、育、熟的过程中。也即说:不管万物多么千差万别,就形而上学的根源来讲,皆可上溯至一个共同的原因——道。
“道”还因其至大至广,具有涵容、统摄一切的多元性的能力,因而才能成为所有事物共有的共相,而不是某一类某种事物的共相。对一般事物进行的抽象只能获得对某一类事物共相的认识,但这个认识只能是一定范围的共性,却无法保证概念外延外事物的个体性,而只有道这个大全,才能在保证个体殊异性的前提下实现其整体性。
《庄子》一书也对于万物的自性、个体的殊异描述得淋漓尽致,庄子强调道的“自本自根”(《大宗师》),倡言“物固自生”(《在宥》)、“物固自化”(《秋水篇》)。
如:
《骈拇》言:“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
《田子方》言:“天之自高,地之自厚,日月之自明”;
《至乐》中“鲁侯养鸟”的寓言,鲜明地阐发尊重个体生命差异的重要意义。
《秋水》篇中河伯与海若第四次的对话中强调各物的“殊性”、“殊技”;
庄子不仅强调每个个体千差万别,有着自己的殊异性。同时也重视到人在宇宙和人生中的共通性。首先,庄子对人性有两个解说,在《庚桑楚》篇中他说“性者,生之质也”,这一命题沿袭了告子“生之谓性”的自然人性论,这是从人之为人的共通性上来说的。在《天地》篇中,庄子从道德论引申出性命观,从而为人性的本源、本体寻找到它形上学存在的根据:
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未形者有分,且然无闲,谓之命;留动而生物,物成生理,谓之形;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性修反德……通乎大顺。
万物演化的过程是一个由无到有的循环往复的运转过程,这个过程中经历着德、命、形、性几个阶段,这是万物的共通性。
同时庄子也指出,“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
道生万物,赋予万物以形体,但个体生命又能以其各自的殊异性而为其性之内容。所以庄子对性的解说,既肯定了人性中之共性,也强调其中的殊异性,正如其在《则阳》篇中所说“万物殊理”,“道者为之公”,每个事物在宇宙中都有其存在的特殊性,但正是道才让所有事物有了一种共通性。
庄子看来,宇宙间一切物象,生意盎然,各呈其能。
然而个体存在显现出无比的差异性、对立性,又如何相互会通融合呢?因而阐扬个体生命价值的同时,个体间的相互交汇而互为主体,便是庄子进一步要思考的重要问题。
以此,在肯定个体生命的生存意义与价值论述之后,庄子便接着论及个体的多样性与大道的整全性关系,他在《齐物论》中详细讨论了这一问题,“恢诡憰怪,道通为一”,是说众多个体生命在宇宙大生命中相互会通;“知通为一而寓诸庸”,是说在宇宙大生命中,让无数的个体生命得以发挥各自独特的功能,而共同汇聚成为一个多彩的世界。
老道家对现代的我们有什么启发之意义?
《老子》十二章:“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说明老子意识到人容易过度物化而迷失本性,反视如今,人心退化为动物本性也已经到了令人心发狂的程度,要不也就不会有诸多食品,yao品,乃粉,侬残的安全问题。
再者,
《老子》五十九章:“治人事天,莫若啬”。
治身治国要强调“啬”,教我们要爱习保养,涵养学养,储蓄能量,“重积德”才能累积生命能量,也才能“深根固柢,长生久视”。老子形容自己“被褐怀玉”,希望老子“啬”的智慧,能再次激发迷失在商品文化的浪潮之中的人觉醒,去充实自己的生命内涵与完成自我要求的自觉。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