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通过阅读一些写作技巧的书籍,我发现了我与作家的区别。虽然我已经在奋力前进了,但是路途还远,可能是五年,可能是十年,也可能能一辈子,我才能写出一篇让自己也让所有人都满意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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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是我心中的一个执念,从初中时候的明晓溪到高中的时候的张爱玲,再到大学时候的村上春树。我读过很多书,也正是因为这些书我才会产生变化,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这个样子不能说好,也不能说坏。我疯狂的想要以一个作家的身份出道,但是却深知目前自己的能力还差很多。
如今距离大学毕业已经两年了,我辞职在家,在网上找了一个兼职,有时间的时候就会看书,虽然每天的钱不多,只有六十到一百,但是也能勉强满足我的生存。
以前我的读书方法是错误的,尽管我读了这么多书,可是记住的却没有多少。很多时候只能记起其中的一些情节,甚至连读过书的书名都忘记了。首先我要改变的是自己读书的方法。
笔记是至关重要的,我会把自己觉得重要的,写的精彩而又有技巧的部分记录下来,然后在读完书之后在做一个总结,看看自己能记住多少。
其次就是关于书的分解了,把书分成很多个部分,然后合上书写出这本书的大纲,最后再按照大纲重新写一遍,对比与原著的不同。目前这个方案还没有实行,但是我相信这样做一定会很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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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刚做完了精读小说的第一本笔记,闭上眼睛回忆的时候,故事里的情节一一浮现在了眼前,我感觉很开心,也很有成就感,于是写了一个短篇小说。
我想讲述的是贫穷而又努力的女主人公,最后却被这个社会给同化的故事。当写到八千字的时候,故事就写不下去了,然后我做出了反思。
虽然故事的立意,以及开头和结尾都想好了,但是在转折的地方却做的不够充分。一个是因为自己的笔力不够,另一个是因为缺乏真实感。故事是以第三人称写的,而且是女性,因为没有恋爱,所以我不太清楚女性心理和男性心理到底有哪些不同。但是这个故事一开始就是描写女主人被社会同化的,不了解主人公的心理,所以写的时候就没有代入感。
而且就算这个故事写成功了,也会呈现出极端化的情况,一个是成功的描写出世人在社会中的无奈感;另一个就是把主角塑造成一个让大家讨厌的角色,这样就把故事里的女性描写成贪慕荣华的样子,会引起女性读者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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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都会有一些很好的想法,但这些想法却都一闪而过,过段时间就会忘记了。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虽然有创意但却没有把握住。我与作家最大的不同是,他们能把握住这种想法,而且会加以完善,最终成为一个动人心弦的故事,而我却只能慢慢的把内心的故事给忘却掉。
故事是需要设计和思考的,不是脑海里有了想法就能写出一个好的故事。这里面有很多元素,角色、情节、文笔、立意和噱头,都会对整个故事产生重要的影响,唯有故事中的元素都很精彩了,你所写故事才能成为一个好的故事。
我会在这条路上不断的前行,哪怕最后孤独终老,哪怕最后食不果腹,我都不会放弃。期待着我能写出好故事的那一天,到时候一定会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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