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姝暄
图|姝暄
读书活动中一位书友赠送❤️
我曾经期盼着,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书橱该有多好(曾经卧室的空间很小,根本放不下书橱)。
终于在去年得知搬新家的消息,我欣喜若狂,并为那些无处安放的书感到激动----终于可以拥有自己的“家”了!
由于我的卧室空间有限,为了节省占地面积,就把书橱、书桌和衣橱设计成一体式,书橱占了一面墙的三分之二。
随后,把那些放在书桌上、摞在窗台上、堆到床下和床边等任何角落里的书全都打包。令我惊讶的是,竟然有二十多箱!心想:我的书橱能放下嘛!果然不出我所料,只能把特别喜欢和常看的书陈列在书橱里,其他的书只能占用衣橱和箱子。
远远看去,书橱中高高矮矮的书排列着,如音符般起起落落,书脊的颜色,如宝石般五彩斑斓。看到这些书,愉悦便油然而生,这不仅是书的颜色,更是岁月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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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小学二年级时,拥有人生中第一本课外书,注音版的《中国名人故事大全》。当时买这本书时,用的是在存钱罐里攒了很久的钱。
我两只手抱着存钱罐,在妈妈的陪同下欣喜若狂向书店奔去。踮起脚尖,趴在新华书店的收银台上,眼睛盯着大大小小的硬币、纸币,看它们像下雨似的哗哗落下来,惊讶又开心,心想:买一本书竟然要花那么多钱!
那时爸妈花几毛钱都要考虑很久,却因为我想要的一本书,花光了整个存钱罐的钱。
在这本书里,我第一次知道鲁班、司马光、大禹,第一次知道,在课本之外,竟有那么多名人的故事,惊讶与好奇汇聚成了对阅读的向往。就这样,渐渐地,随着识字量增多,我的阅读书目不再仅限于注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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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是离我家最近的一家书店,每个周五下午,小小的我在妈妈的陪伴下与书店如约而至,放假时候也会每天泡在书店。
新华书店里的叔叔阿姨很热情,他们不会因为我不买书就冷眼相对,他们会温和地提醒每个翻阅图书的小朋友要爱护书籍,只能读已经拆去保护膜的书。
每次去书店,我都会带着摘抄笔记本,边读边记录,就这样,我读完了《冰心散文集》《格林童话》《白雪公主》等。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是我当时最爱的书,被我一连读了三遍,励志学习老人的坚持和勇敢面对困难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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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看得最过瘾的一本书,那便是《福尔摩斯探案》,那时我读小学五年级,我爸不让我看探案悬疑类的书籍,所以这本书是我花十块钱偷偷在书摊上买的。书中的字迹很小,纸张粗糙,大概三本语文书加起来那么厚。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每天都会躲在房间读上一个小时,甚至偷偷在被窝拿着手电筒看几页,后来造成一只眼睛近视,自那以后,再也没有躺着看过书。
一本厚厚的《福尔摩斯探案》,以捉迷藏的形式,足足读了三个月,读完之后,我把它藏到了衣柜顶部。多年之后,因搬家再次发现那本书,才知道是盗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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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时的我,几乎没有买过书,都是利用周末在新华书店读的,我记得因读《穆斯林的葬礼》哭红了眼,因读《简·爱》而伤心欲绝,因读《爱的教育》感到温暖。
每当读完一本书,我都设想着书里的每一个人物,脑海中也会出现书中描绘的画面,心情会随着书里的一切而波动。
读书,使人如同踩在巨人的肩膀上看世界。自那以后,一心想徜徉书海,去探索不一样的世界。
不知不觉中,阅读悄悄进入了我的生命,潜移默化影响着我,成了我的一种坚持、信仰、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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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时,我每个月会有五十块钱零花钱,这些钱我会首先用来买书,在书店的一排又一排整整齐齐的书中,挑一本或两本最钟意的带回家,其中有《目送》《三国演义》《红与黑》等。
在挑书过程中,作家三毛走进了我的视野,她的坚强、独立、洒脱深深吸引着我。日复一日,三毛所有的书都被我买回了家,那种把书带回家的感觉实在太踏实了。
三毛好像就在我的眼前,说道:“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潜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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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的不断更新,读书的形式渐渐变多,大学时,kindle成了我的精神伴侣,中午休息时,坐公交时,我都会随心所欲地阅读。
课余之外,我会写作赚一些零花钱,这些零花钱只用来买书,渐渐喜欢上网购图书。当当、亚马逊、中图网经常有打折、满减活动,那时感到很惊奇,仿佛自己知道了一个惊天秘密,竟然有一种途径,可以很便宜地买到正版书。每次看到心仪的书籍打折,便迫不及待下单,收到快递后,欢欢喜喜地抱回教室,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因为生活费有限,每次想买衣服和买零食时,脑海里总会出现一种声音:买一次零食、衣服的钱就能买好几本喜欢的书。因买书,剩下了不少零食和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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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如今,买书、阅读的习惯依旧伴随着我,较以往不同的是,阅读速度渐快,涉猎的阅读范围越来越广,读书摘抄本、书评随着时间的沉淀,也渐渐厚了起来。
岁月悠悠,颜色各异的书脊化作时间的眼睛,望穿我对阅读的热爱与执着。
然而我发现,小小的书橱已装不下我对书籍的向往。彼时的我,期盼着拥有一间大大的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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