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前,和一个好友吃饭,期间说道文学,又从文学聊到自媒体,再从自媒体说道当下的文风,朋友问我:“为什么你不写那样的文风呢?现在那种人气多高!”
我知道那种文风,谈游记,谈美食,谈风月,乃至谈江湖。
偏偏,不谈自己,不谈这个世界。
我相信,以下这段文字,很多人都从很多个人自媒体的文章里度过(地理名词,任由你所生活的城市随便换):
“生于洛阳,长于洛阳。虽未曾见过大都市风云之变幻,但闲人一个,也落得轻松自在。闲时读书,魏晋不论,明清不嫌。再闲之时,穿一拖拉板,约上三五好友,倒不如坐于醉仙楼点上二两猪头肉,烧二斤白酒逍遥痛快。
醉仙楼知名,想必洛阳土著,必然略知一二。它并不处于闹市之中,你须称坐33路公交车至终点,再晃上一刻,方能见得庐山真面目。门脸不大,人气不小,大眼一看,食客皆是熟人,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哈哈一笑,方知今日老板喜诞千金,不约而同四面而来。
醉仙楼拿手之菜,当属红烧肘子。此肘子特殊之处,就在于前夜三时必须小火慢炖。汤底,放入八角、桂圆之物,切不可添加任何味精、鸡精,否则肉味必不正。待晌午过后,老板才开门迎客。相熟老人,下午三时方踱步而来,少了点作揖,多了份亲切,门口一坐,桌子一撑,谈笑之间,肘子便端上桌间。但想要细品肘子之味,不可贪嘴立即下筷,待一杯浊酒下肚,滚烫之俗气散去片刻,方能体会醉仙楼肘子之美味。
可惜,老掌柜去世多年,虽然长子继承了这醉仙楼,但中间细品之味少了些许,想必那是人生之蹉跎,回之甘,闻之醉。”
上面这段文字,我用了七分钟敲完,如果再写五十分钟,也并不是什么夸张的事儿。写的粗略,不过脑子,见笑承让。
但是,我就不愿意写这样的文字。
这样的文字难道不好?它很好,一定程度上反应了作者的半文言文阅读基础,透着一股洒脱,透着一股老牌,透着一股如同英国绅士般的讲究。除此之外,一无所有。
当然,并不是一无所有。这种文字透露出原作者的这些特点:
·1.洋洋自得——我吃过的,你必然没有吃过。你的水准,决定了只能在美食街呆着。即便来了,你也写不出来。
·2.所谓江湖气——我所去的,你必然没有听说过,我们不去那些高档的地方。不仅是你,就连当地人恐怕也没几个人听说过。
这样的文章,无论洛阳到青岛,无论北京到广州,总有那么一批人再乐此不疲地写着,并自诩各种散人、狂士等等,冷不丁会让人以为公厕最近漏了个洞,味道散了出来,让人发狂。
现在,我终于可以说出我的观点了:我讨厌这种文字里透出来的一股优越感。并且,这种优越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如果你愿意,买两本晚清时期的散文/杂文集,夹杂点王朔的混不吝,间或把卡尔维诺、马尔克斯挂在嘴上,一篇所谓精彩的“游记”、“美食文”就如此诞生了。
文化,应当是作者对于世界的观察。即便美食也不例外,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对味道的称赞、对自身能吃会吃的炫耀之上,一个作者(我连作家都不用),可以间或写下这样的文字,但如此到永恒,“文化”二字的含义彻底被瓦解。
正如我绝不会将永远唱口水情歌、低端网络歌曲的歌手当作艺术家,即便他们的内心同样充满艺术追求,但是所呈现的内容永远只是垃圾。作者也是如此。
我不能否定这种文字的美妙,它是一种复古,摆脱了标准现代文学的啰嗦,几个字即可表达整个段落,甚至某一个字的应用让人惊叹;但它仅仅只是一种文字技巧,一种把戏,缺乏一个创作者对这个世界的细致观察。所写的,全凭回忆;所说的,只有情怀。这就我们吃过的口香糖,嚼过瘾了,吹泡泡了,没了。
没了。
只留下一群读者在后面不停地问:“这地方到底在哪啊?咋走?”、“看了老哥写的,明天就去!”忽然有一人说了真话:“我去过啊,不怎么样,就是个路边的卤肉店罢了。”片刻,各种板儿砖飞来,不懂情怀、不懂生活,甚至不尊重传统的大帽子被扣在了头上。
还有一类这种文风作者,一定要在某些段落里加上这样几句:
可叹,如此美食,竟也面临拆迁之境地。偌大一洛阳城,竟留不下一小小醉仙楼,留不下这贪口之人最后一丝怀念?
春酒笔法一出,情绪渲染力透纸背。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种文章之时,会感受到些许美妙;但当每个城市里,都会有一批所谓文化人都如此写作之时,文字留下的最后那点力度也没了。三月微风轻敷面,但如果只有三月微风,那么这个风就显得有些骚里骚气,让人鄙夷了。
王小波曾经说过一段话:一切都在无可挽回地走向庸俗。再高雅的文字,一旦没了骨架,只剩炫技,只讲情怀,那就和蛋糕没什么两样——好吃,仅此而已。一周一顿,你尚且能活着;但顿顿如此,剩下的时日就不远了。
倘若文字永远之停留在这个层面,那么所读下去的意义,顷刻崩塌。
最后,我需要特别说明一点:我仅仅对这种文风没什么好感,但对它们的作者,没有丝毫意见。也许,这个人就是我的好大哥,我们坐一起依然觥筹交错,但是对于文学的追求和造诣,以及对文学、文字的美感敏感度,我只能说声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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