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高一读了《约翰·克里斯朵夫》,就觉得这本书改变了人生。书中现实生活的矛盾没看懂,主人公日益被磨平的棱角没看懂,满脑子都是克里斯朵夫的桀骜不驯,对自由对音乐对爱情的热情和追求,就像打了一针肾上腺激素,似乎和约翰舅舅躺在草地上看着漫天繁星说“我的心和天一样大”的人是自己,那种对“我能创造自己命运”深信不疑的感觉是那么的过瘾!
记得大学里每周五晚上学校的食堂就会被装饰成舞厅,女生们纷纷穿着当时流行的八片裙或是四片裙,挽着高年级男生的胳膊使劲儿地转,那个high啊,满场都是青春的热量,空气中噼里啪啦的冒着爱情的小火花。最后一首曲子一定是蔡琴的《恰是你的温柔》,才十几二十岁的人也会被歌词“到如今年复一年,我不能停止怀念,怀念你,怀念从前”搞得伤感兮兮,自己也搞不清要怀念谁。
有一次在一个酒吧听俩刚来深圳的小哥唱歌,唱得真蛮好,就凑过去问他们能不能唱许巍的《蓝莲花》,没想到人家一脸严肃地说:“这首歌是不能在这种地方唱的”。真希望他俩不论走在什么样的道路上,都能一直守住心中的那支歌。
青春就应该是这样,不用审时度势,不必患得患失,未来有无限种可能,激情可以任意流淌。但愿我的儿子有一天也能像他当年的舅舅一样,冒着大雪,跑过一整条长安街,只为给一个女生送一本书,就这样傻傻的,不遗余力的享受纯真过瘾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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