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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迷随笔:三毛啊

走迷随笔:三毛啊

作者: 北幸少年熊 | 来源:发表于2018-02-18 17:06 被阅读13次

  每当我读到一本感兴趣的书时,总是急于快点把整本书的故事都读完。所以几乎每本书囫囵吞枣读过一遍后,都记不太清讲的是什么事情。但我认为,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因为读过一遍后,我就能静下心来认真地欣赏书中的内容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一本叫做《雨季不再来》的书,作者是台湾作家三毛(1943-1991). 这本书的序言叫做《当三毛还是在二毛的时候》,今天我想好好地品味一下这篇的内容。

  三毛在开篇的第一段解释道:“我之所以会不害羞地肯将我过去十七岁到二十二岁那一段时间里所发表的一些文稿成集出书,无非只有一个目的——这本《雨季不再来》的小书,代表了一个少女成长的过程和感受。它也许在技巧上不成熟,在思想上流于迷惘和伤感;但它的确是一个过去的我,一个跟今日健康进取的三毛有很大的不同的二毛。”

  大家也可以读出来,这是一个对比。这本书不拘于形式上的限制,为的是展现出一个真真实实的二毛。书中记录了一个成长中的少女的内心独白。青春,每个人都会经历。然而,它迟早是要从我们身边溜走的。我们留不住岁月,无法积攒时间。相信有很多人都为此苦恼过,可能是承受不起这无可奈何的改变。但仔细想想,用三毛在书中提到的“蜕变”来形容这种变化更为贴切。由年少的懵懂,青涩化为知性,成熟的样子,这是一个蜕变的过程,也是一种无法形容力量!

  人在少年时期,总是会感到迷茫,为了自己想要的而去追求,却不太确认到底什么才是自己想要的。我想,这应该是要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吧!是的,只有一次的青春,到底该怎样度过?我不知道。遗憾肯定是会有的,但我想认真感受自己深爱着的那份情怀,这是很珍贵的。我不想虚度光阴,不想整天无所事事地活着,这样不值得。小时候的我,是一个比现在天真一百倍的孩子。虽然我不能承认现在的我有多么成熟,但我的蜕变是很明显的(我自己看来),生活中的每一天,我都愿意用百分之百的热情对待。过去的,我不想再经历一遍,也不能。我认为自己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我尽量对自己负责,把自己变成一个好人。走过的路,回首望去,就像是一道道阶梯,那么遥远,却是自己最初的起点。

  “但是,不能否认的是,二毛的确跌倒过,迷失过,痛苦过,一如每一个“少年的维特”。也许这些事情,长大以后回首看来,傻得天真,傻得可爱。但当时,这种复杂的心情却是真真实实的存在的。看不见,摸不着,孤独地,失落着。简直就是年轻时的写照!!!曾经的顾虑,也就变成了今天的笑话,竟然连自己都在毫不留情地发笑。这是为什么,当初的那个孩子会怎么想,可他已经不存在了。可存在过的,永远都不会变,这是事实。

  这是一个聪明敏感的孩子,是曾经的自己。

  这篇中有一句话,我觉得特别值得探究。我也曾多次思考过“对人处事我并不天真,但我依旧看不起油滑;”如果是单纯的对一个人的性格说这句话的话,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我想探究的是这种性格,或者,是这种个性。首先,我喜欢这句话,因为讲得真切。确实,完全天真的人是不存在的,心机,想法多多少少都会有,这是天性,怪不得人。虽然我并不清纯,却依旧不愿意,看不起这种油滑。我看不起油滑,但并不代表看不起这样的人。生活中有很多事情是身不由己的,说自己不愿说的话,做自己不愿做的事,就好像是自然法则一样,但我不清楚这种“自然”。从前,我以为有一小部分人可以为了自己浪漫地生活着,但后来我逐渐认清现实(这并不代表我妥协),有原因驱动自己,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这样是为什么,是势力,还是自私?之前的我,还是不了解这个世界啊,那现在的我又了解吗?或许我一直都知道,意识到,却不敢承认,这种心理应该是潜在的。

  我并不了解自己,但我懂自己,我拥有的东西一点点被杀死,都成为过去,只剩下点点的记忆——是我的岁月,是我的爱,是我的依恋,是我永远的怀念......我甚至搞不清自己有没有结束童年,有没有虚度光阴。我本是个实际的人,但现在却糊涂了。

  “我唯一锲而不舍,愿意以自己的生命去努力的,只不过是保守我个人的心怀意念,在我有生之日,做一个真诚的人,不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和执着,爱有限的时空里,过无限广大的日子。”说出了我心中的想法,是我停不下的碎碎念,我是多么的热爱这样的自己啊,可不是现在的我。我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小时候的我和现在的我,要怎么相比较。我只能说,以前的我是一个人认真听话的孩子,因为她心中没有过多的想法。而现在的我了解的要更多,心理也有变更,但我仔细想了一下,这并不能说明我不如从前,我不相信,自己没有一点进步。哪里有什么偏爱呢,都是我自己啊!

  我相信,也愿意肯定:有一天,我能用最平和的心态看这世间的万物,感受永恒的爱,这又将会是另一种深化的蜕变。我愿用自己的一生去达到理想中的巅峰,享受真正的快乐,感受着百味人生,不断地融合自己,因为我还想要一刹那的喜悦呢!

  谢谢!


  注:同为两年前。当初这篇写得很认真,三毛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但她的文字,是不太合适被这样写出来的,三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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