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年届不惑,更喜欢静下来、慢下来读读书。最近看了作家艾玛的中篇小说《夹叉》。首先,作者起这个名字就让我很好奇,还以为是方言呢。于是就去度娘了下,原来它是炮兵试射的中方法。后来,搜索了有关艾玛的介绍,才知道,她是70后湘籍女作家,一名军校毕业的法学博士。原来如此,她采用了一个军人训练专业术语做题目。读完小说,突然发现,这个词用得精准到位!夹叉就是每个中年人的生活常态,就仿佛品尝一块经过烟熏火燎的陈年湘西腊肉,越嚼越有味。
《夹叉》的故事发生在作家居住地青岛的温泉镇,“我”与金文玲夫妇、栾二嫂四个原本不同生活轨迹的人,因缘际会,“夹叉”的人生故事。“我”是一个开着爆破公司,住着温泉镇高档别墅的退转军人。金文玲是一个退伍的医务兵,偶然被“我”找来伺候花木的温泉镇花匠。王功成,金文玲的丈夫,一个只认钱的生意精。栾二嫂,温泉镇旅馆老板娘,与“我”搭伙过日子的“对象”。“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和的前妻带着孩子去了美国,现任跟“我”平安无事过了八年后毫无征兆地也去了美国,就在“我”想不通的“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段时光”里,原本被生活“夹叉”的“我”遇到了金文玲,还跟栾二嫂“处起了对象”。“我”最终命中了“生活该有的样子”。
幸福的人生大抵相同,不幸的人生各有各的不同。《夹叉》的三个人物,没有一个人拥有较高的幸福指数。“我”与金文玲都是光荣的退伍军人,有着曾经为国效力过的光环,而生活中呢,却是被两人妻子抛弃婚姻破裂的丈夫,是为生活追着别人讨债、面临亏损的爆破公司老板。金文玲本是救死扶伤的医务“天使”,却因在小小年纪就在装殓组,见过“一这辈子你就不可能忘得了”的断臂残肢,在内心深处烙下心理负担,却被丈夫责怪,被村里人说成“逃兵”。金文玲“上了一回战场,一枪没开,就做了一件事”,然而就是这一件事,改变了她的一辈子。战争给她的磨难远远不止是听力受损,而是心理的创伤永远无法愈合。所以,这么多年来一直呆在那个炸聋她一只耳朵的弹坑里。金文玲是个真正的战后综合症病人,不仅没有人去打开她的心结,反而粗暴地打击她伤害她。就连辞别人世,从来不抽烟的人都能得肺癌?!或许,正应了蔡崇达《皮囊》中阿太杀鸡那句话:别再让肉体折腾它的灵魂了。所以,作家给金文玲安排了一个花匠的手艺,以园艺抚慰、治愈她受伤的心灵,聋了的耳朵也正好可以装作听不到流言蜚语。栾二嫂原本嫁给老实木衲的栾二,但她天性豁达开朗,能说会道,“并不肯把这样的事放在心上让自己不痛快”,虽说丧夫,可她42岁就是两个孙子的奶奶,日子过得依然滋润。栾二嫂与金文玲同是女人,同样经历不痛快,被生活“夹叉”,脾气性格的差异让他们过上完全不一样的日子。
“人生就像开炮,不可能回回都打得刚刚好”。是的,人生就是演戏,比的就是演技。“我”在外是光鲜亮丽,出入高级别墅的创业老板,回家是不懂花草树木,被妻子抛弃,形影相吊的孤独男人。虽然被“夹叉”,可“我”很会开脱,对过去拿得起放得下,对过往不在乎不理会,不然“可想不通又能怎样?”有时候,随波逐流也是一种生活姿态。遇到金文玲的心结,“我”既是英雄团队的拥趸者,又是“换我,可能也会这样。不过……”是个很快就能习惯这样的事的人。尽管“我”与金文玲同样感慨“活着没意思”,可“我”很会自我安慰,自我修复,具有很强的自愈能力。这不,前脚刚刚离完两任,后脚很快就与栾二嫂很有“缘分”地搭伙了,他们彼此照应,互相扶持,轻松相处,水到渠成地“越活越快活”。这炮打不中,我转身再打下一炮,很麻利地走进“新的生活”。这种活在当下,快速适应的生活状态让“我”重新找回自我。换句话说,梦想还是要有的,说不定哪天就实现了呢?而金文玲却拖着沉重的记忆枷锁,长期被逝去的时间、被仓皇的现世、被“发彪”的自己折磨得焦虑不堪的人,命中注定要死于作家所说的那只“看不见的手”。
“夹叉”的人生才是真实的人生。夹叉的人生多了去了,你那个算老几?!一家人,三个在美国,一个在中国,甚至是异国的汉堡、热狗改变了女儿的容颜,“都不那么像个中国孩子了”,中文都已经说不太利索了,亲生骨肉,“我”也只能靠血缘与自己的亲闺女交流。金文玲救不了战场上的残臂断肢,却能救活枯萎颓败的花花草草,改变不了身边村长的错词、丈夫的粗暴和爱钱如命,却能成为远近小有名气最受尊崇的花匠。“我”也与栾二嫂饲养柔弱无力的小鸡仔,收留这流浪狗小灰,却无法改变儿子收藏耻物手办的癖好,无法挽回失败的婚姻与女儿。“我们”都无法改变这些让我们不如意的“弹坑”,这些真实的生活处境,这些每天睁眼闭眼都存在的“夹叉”,就是生活。这也就是作家艾玛《夹叉》“未能说出的一切”吧。
存在的都是合理的。人生短暂,且行且珍惜,人到中年,从自己内心真正接纳“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何不学学“我”和栾二嫂,给自己的人生多点轻松,多点自救,多点灵泛,给自己的灵魂找一个合适的安放去处,说不定就收获在别处,还能活出个意外惊喜,大概真的能跟他们的小鸡小狗终老一生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