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华人教授说,“善意度人”的原则适用于对成年孩子,或者其他任何人,法庭上都是用这个原则。
善意度人,适合哪些人和地方? 善意度人,适合哪些人和地方? 善意度人,适合哪些人和地方?《无条件养育》第七章“无条件养育原则”节选
原则10. 在符合事实的前提下以最好的可能性看待孩子的动机
这句话出自育儿专家兼教育学家内尔·诺丁斯,是我迄今为止看到的最明智的育儿建议。它来源于两个事实:一,我们通常不能确切知道为何一个孩子会出现某种行为。二,我们对其行为理由的看法会创造出一个自我实现预言,如果我们假设某个不恰当行为的动机是出于孩子制造麻烦的罪孽欲念或试探他能否侥幸逃脱处罚——或者我们将这些行为归因于这孩子天生就是个捣蛋鬼——那么孩子就真的会变成我们担心的样子。孩子建立的自我动机理论部分上是以我们对其动机的假设作为基础的,而后他们据此而行动:“你们认为我天性很坏并且需要被时刻控制吗?好吧,看看我怎么用行为证明你们是对的。”
有时在我的工作坊,我会邀请参与者回忆其童年时做错事,或者被指责做错事的某次经历。我要求他们设法尽可能想起该次事件的细节:成年人对他们说过什么、做过什么,结果发生了什么。我总是震惊于这些人生动的记忆,好像这些事就发生在几周之前,而非几十年之前。这种练习通常可以从儿童角度出发唤醒对惩罚的感觉,其伤害是多么深,其好处是多么少。我也惊讶于这些故事中总是会出现老师和家长尚未掌握全部事实就断定他们做了某件坏事,尽管真相远非如此。即便只是因为我们不想让孩子长大后有朝一日在工作坊里这样讲述我们,我们也应该记住这个教训。
还好,我们可以将“恶性循环”变成“良性循环”。如果我们没有确凿的反面证据,为何不假设发生的一切可能有一个无伤大雅的解释呢?或许看起来是故意的攻击行为实际上是个偶然事
故;或许看起来是偷窃的行为实际上根本不是偷窃。用好的价值观去揣摩孩子的动机就会帮助孩子建立好的价值观,他们会因而认定自己身上什么是最好的,并努力不辜负我们对他们的信任。
那么我们如何能让“良性循环”运作起来?一个5岁男孩捡起一块大石头并看起来准备将它扔出去,“一个站在附近的老师若无其事地对他说:‘把石头借我一下。’然后用石头碰触孩子的头,以演示一块石头会如何打到同学的头。接下来,这个老师将石头还给了男孩,并说‘小心拿住’。”这是发生在日本一所学校的场景,儿童早期教育专家凯瑟琳·刘易斯指出,她对这位老师“既没有要求孩子放下石头,也没有暗指孩子会故意扔出石头”感到惊讶。相反,这位老师暗指这只是信息掌握的问题——也就是说,男孩还没有仔细考虑过石头会伤害到他人。这位老师的行为还暗指男孩是有能力自控的,毕竟,他将石头还给了男孩。相比之下,如果这位老师拿走了石头,或对男孩强加惩罚,男孩或许就会认定自己不值得信任或无能力自控,他会将焦点放在把惩罚当做不扔石头的理由,而非伤害他人的危险。
刘易斯承认:“如果这个男孩是一个不合群的12岁少年,并确实怀有故意伤害同学的动机,那么这位老师将石头还给他,孩子就会简单地认为这个成年人是个傻瓜。”同样,对一个恶意踢别人的孩子说,他可能并不是有意制造伤害,无疑也是愚蠢或不真诚的。(4)因此诺丁斯的名言是要在符合事实的前提下以最好的可能性看待孩子的动机。不过,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知道事实真相,那我们的判断倾向也应该是“证据不足情况下假定孩子无辜”。
这条原则对于低龄儿童尤其重要,他们看起来不良的举动实际上可能要归因于其年龄(因而我们的积极假设很可能是准确的),他们的自我感觉正在形成(因而我们的假设,无论积极还是消极,对他们影响更大)。然而即使是高龄儿童,我们的第一反应也不应该是责备:“哦,你肯定是做了什么让他恼火的事。”相反,我们需要同情孩子,并试图理解孩子为何会出现这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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