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下背景∶我在a地上班和购买公积金,老婆在b地上班和购买公积金,21年初我们在a地购置一手期房,今天老婆在b地想提取公积金购房余额,被告知购房超过一年无法提取首付,只能提取每月还贷部分。
太奇葩了,我在a地都没有这个限制,b地竟然这样限制。这样的政策不得民心。
自己每月按照规定缴纳了公积金,每月可用的钱少了不说,现在购房了想提取出来还不给,太伤民意了。
你说已经出了规定提取要在购房一年内,平时要多了解政策。我想说如果没有提取的,是不会想到要去了解这些政策的丫,而且a地也没有时间限制。
现在b地限制了时间,是不是错过了时间就再也无法提首付了?一边等钱用,一边又取不出钱,眼巴巴看着自己的钱不能用,这样是不是很不人性化呢?
我只知道,存在银行的钱,只要我想取,什么时候都可以,那为什么我自己缴纳的公积金,还给我各种限制呢?我提自己的钱都不行?
所以,希望相关领导能调整下这个政策,跟a地政策同步,这样,才是真正的为民着想。
当官不为民着想,不如回家种番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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