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等的靴子终于落地。
自微信分别在2017年12月和2018年8月对信用卡还款业务进行两次收费操作之后,支付宝也从明天(3月26日)起对银行信用卡还款业务进行收费。一石惊起千层浪,“还款收费”迅速登上百度、新浪、头条等信息平台的热点排行榜,从行业到社会,从网络到坊间,各种声音以各种形式从各种角度反复质疑收费的合理性。
可是,在听过种种声音之后,总觉得有一些不对劲,难道信用卡还款不是商业服务吗?商业服务不该进行收费吗?质言之,福利可以无条件变为权利吗?
于是,笔者觉得信用卡收费是件好事,因为它提供了一个机会,一个让公众、让行业乃至让社会洗尽铅华,回归常识的机会。
01.回归常识首先需要祛魅
首先,信用卡还款是一种支付业务,而支付不仅需要成本,而且成本不菲:粗略算来,从前端的引流获客、拓展商户、布放机具,到中台的系统建设、网络维护,再到后端的对抗黑产,风险处置,每一环节都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除此之外,还要有相当的费用去支付给上下游生态伙伴和行业公共设施建设。并且这些费用还不都是一劳永逸的“沉没成本”,而是需要时时填充的“无底洞”。
既然如此,为何公众普遍没有为此付费的“记忆”?其实,这还真是健忘了。事实上,包括信用卡还款在内的许多转账支付功能的免费只是互联网金融兴起这几年的事情。成本还在,只不过互联网金融公司用了一些魔术或者说障眼法给“变”没了,或者更准确的说,让C端用户无感了。
魔法的第一方面就是转移了费用。单纯的市场、技术发展会降低成本么?会,但也只是因为市场规模扩大降低了单个机具的供给成本。另外,就是技术进步一方面整合了硬件和系统功能,削减了成本,另一方面基于大数据等的应用技术也使营销等工作更具针对性,间接实现了开源节流。不过这只是魔法的一小部分。就费用方面来说,主要还在于在客户备付金和生态上做文章。客户备付金上,一是法律意义上归属不明而先前由其控制的利息(孳息)被用来冲抵信用卡还款等发生的费用;二是借其形成的大规模存款来跟银行们谈个好价格。生态上则主要是“拆东墙补西墙”,利用信用卡还款等支付业务积攒数据信息,培植商业生态,继而发展更具盈利性质的消费贷、供应链金融等,再用这些收入的一部分来补贴客户,最后让公众产生“互金大法好”的习惯性认知,进而形成使用黏性。
魔法的第二个方面则是改造了结构。行业通常讲,发卡机构、收单机构、持卡人、商户是构成了开放式银行卡组织奉行“四方模式”的四个主体。可是,互联网支付兴起后,用支付账户替代了银行账户,用线上(扫码)交易替代了线下(刷卡)交易,一些非银行支付机构其实是既做“发卡”(如在微信、支付宝上创立账户),又做收单(布放二维码),在客户备付金没有集中存管之前,还以其为武器让陷入“囚徒困境”的银行为自己打工,事实上,也让银行卡组织职能旁落。不得不说,银行、银行卡组织的退后,反倒让支付的利润不那么分散了。换句话说,利润更集中在一些非银行支付机构特别是头部机构了,这当然也是他们能把魔术玩下去的底气。
可惜,以上说的只是过去那段“美好”的时光,而这种“美好”的东西总是那么“易逝”,那么“一去不复返”。一句话,过冬了,产粮户没粮了,之前在上行期跑马圈地撒的补贴也不见了:先是现金贷、消费贷、校园贷等各种“贷”们被严格监管,成本一路高企,接着客户备付金被集中存管且不发生利息,还有网联的建立、银行卡组织的“返场”又使得多方分润的模式复活。这一切的一切使得大佬也交了实底:“(信用卡还款)一进一出我就要承担千分之一的成本,这个数字哪一家都受不了” !
你看,这才是商业。
02.祛魅的下一步是好好反思
客户、市场都应该好好反思。
客户方面。何谓客户?是有自己独立意志,且应该得到相应尊重的主体,不是被异化为商业原材料和数据原产地的客体,也不是给什么就吃什么的“巨婴”。曾几何时,在免费模式下,客户获取的只是几毛几块的蝇头小利,支付的则是自己判断决定需求的自由意志,以及信息泄露和广告袭扰下的精神安宁。如果免费如此丑陋,建议消费者还是交钱享受美好且正常的商业。
市场方面。毋庸讳言,现在的格局事实上就是“双寡头”垄断,这虽然不是最“坏”,但绝对是最“痛苦”的形态。首先从社会利益的角度看,公众其实普遍对于市场竞争、技术进步形成的垄断状态持理解同情的态度,只要这种垄断“状态”不要过渡为垄断“行为”。可惜的是,“双寡头”状态下,两者内部先是互相博弈,常态化后就是现在常说的“修昔底德陷阱”,进而形成客观上的“合谋”(垄断之一种):要收费大家都收费,要扛监管大家都扛,不仅自己不好受,其溢出的负面效应也让客户、行业乃至监管跟着遭罪。
而在监管方面,在此次事件发生的互联网支付领域,监管一直是其他互联网金融业态学习的楷模和翘楚,其包容性、前瞻性也一直被各方津津乐道,这从同为互联网金融业态的支付与P2P的冰火两重天也可见一斑。大方向是这样,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确实还有优化之处。所谓“一叶知秋”,两寡头对信用卡还款的收费其实折射了行业下行期的到来,而下行期往往也就是行业淘汰期、风险暴露期,监管不得不早做准备。
一方面,立法多,笼统算来,支付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超过一百三十件,可是,专门性高位阶立法的比如《支付法》或《支付条例》一直付诸阙如,而专门性低位阶的互联网支付(非银支付)立法也屈指可数,这不仅降低了监管和执法的力度和权威性,还因为这些规范都是部门内部立法而无法在特殊事件发生时及时有效联动相关行政和司法单位。另一方面,处置的及时性和监管的长期性有待协调,前期对行业的治理基本以问题导向,不管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规则订立,抑或行业基础设施建设,都是在虽然问题丛生却是朝气蓬勃的行业上升期下进行的,由此还形成了方法论和工作惯性。但凛冬将至,习惯于春天的我们能够适应吗?
03.好好反思是为了再出发
观察信用卡还款所在的支付行业,由于先天依赖场景,后天盈利不足,早在其享受钟鸣鼎食之美、烈火烹油之盛的时候,“为他人做嫁衣”的隐忧就已种下。为避免“噩梦”成真,有必要刮骨疗毒,以回归常识,回归商业为契机重整山河,再度出发。
模式层面,从“低效锁死”再出发。我国是一个快速发展的巨大市场,支付生于兹长于兹,获得的积极效应不必多谈,反面则是与之相应形成了以快速低价商业模式抢占市场的打法,面对于此,即使对手拥有再高技术,速度上不来成本下不去也自是徒叹奈何。前期NFC与二维码的角力结局就是真实写照。这种模式下问题在哪?对比国外一目了然,无需逐条引证网络上随手可得的Visa、PayPal、ApplePay们在国外的费率,只需知道与我国相差的不是数字,而是小数点。但事实上,人家多收的数倍数十倍费用绝大多数都用在市场培植和技术发展。反观我国,低价带来低效,并被快速锁死,理应自我扬弃,逐渐回到市场健康逻辑的定价上来。
定位层面,从“产业附庸”再出发。支付当然是金融的枢纽,并且作为资源调度移转活动的货币表现形式(资金流,现在还有了信息流),甚至还可以看做整个社会活动的枢纽。然而高定位竟被低收入打垮。过去在商业银行,支付是存贷的“附庸”,支付部门看存贷部门的脸色行事;现在在互联网金融公司,支付还是存贷的“附庸”,为其发展理财、贷款等业务引流获客,留存数据。甚至扩大到社会层次,支付也只是人人关注没人关心的“附庸”。借用一句行业会议上经常用的俏皮话:“+支付”(支付作为“附庸”)还是“支付+”(支付作为主体),这的确是个问题,而破题的关键则是由商业而有利润,由利润而有支撑。
价值层面,从“快捷至上”再出发。从乔布斯展示他的苹果手机的那一刻起,由供给侧定义的加之于客户的体验理念大行其道,而从互联网金融兴起之时,体验理念再被悄然替换为快捷至上,于是市场上就有了“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的传说。
又不知从何时起,安全站在了快捷的反面,成为彼此相爱相杀的冤家。这种现象的背后,其实也反映了支付在定位和结构上的窘境:起于市场的支付,是否只有市场经济利益而枉顾公共价值?盛于互联网金融的支付,是否应该与商业银行形成错落有致、分工合作的关联网络?过去,线上线下、快捷安全曾分别成为两个阵营,现在,既然支付在线上和线下的经营逻辑正在趋于融合,那快捷和安全也应该成为一块硬币的两面。正如这次支付宝收费笔者观察到所形成的客观后果那样:“小额的”,追求快捷,走支付宝。“大、小额的”,追求快捷、安全,走“云闪付”。
这样就挺好,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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