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伦理道德意识
(1)我们说设计师应该“为人类的利益设计”,这里说的“利益”是指全面的、长远的利益,而不是片面的、暂时的、仅有益于这方面而有损于另一方面,仅有益于今天而有害于将来的利益。例如一次性消费的日用品,从设计角度来看,它是成功的,它给人的生活带来方便,又给商家带来利润,但从人类长远的利益考虑,从人类未来的生存环境角度来看,一次性消费品是有害的。
设计是设计师的社会行为,它不能不具有社会伦理的性质,正如伦理学家约纳斯指出责任伦理学时所说:“人类不仅要对自己负责,对自己周围的人负责,还要对子孙后代负责,不仅要对人负责,还要对自然界负责,对其他生物负责,对地球负责。”
(2)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第一阶段的慎怕自然,第二阶段的征服自然,到如第三阶段,即强调的是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类除了要面临能源危机、生态失衡、环境污染等二系列问题以外,甚至还得面临人类自身的生态问题。人类语言中第一次出现了“可持续发展”这个词语,并且己成为关系到人类能否长久生存在地球上的严峻问题。设计师应该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这是时代
赋予设计师的历史使命。国际工业设计协会联合会、世界设计博览会、国际设计竞赛等以“设计和公共事业”、“为了生命而设计”、“信息时代的设计”和“灾害援助”等作为会议或竞赛的主题,就是这一使命的体现。
设计理论界已有人提出“适度设计”、“健康设计”“美的设计”原则,意欲给设计行为重新定位,防止设计对生态与环境的破坏,防止社会过于物质化,防止传统文化的葬送和人性人情的失落,防止人类的异化,使人类能够健康地、艺术地生活。
我们提倡设计师“为人类的利益设计”,设计师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责任感,即设计的职业道德,这是履行社会职责的基础。设计师在着手每一个设计前,都要对其面对的设计任务有正确的道德判断,判断他的设计将会有利于社会利益,还是有损于社会利益。
不可否认,当今设计界泛滥着“为金钱设计”的风气,有的设计师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丧失了社会公德心,设计中充斥着颓废、堕落、不健康、不文明的东西,成为社会公害,例如色情卡通、赌博机等。还有不负责任、蒙混过关的设计风气,设计出的“杰作”既不宜使用,又不宜观赏或收藏,只能积压货架与仓库,或是成为视觉污染、环境垃圾,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其他任何缺乏设计道德的不良风气和破坏环境、欺骗顾客、诱人堕落、盗用专利、危及社会的不良设计,都是应该遭到有社会责任感的设计师的坚决杜绝和反对的。对社会道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尊重和遵守,是设计师履行社会职责的一个重要方面。
更重要的是,设计师应该把自己的设计与人们的需要紧密联系起来。设计师不止要面向市场,为市场设计,还要面向社会,关注社会,关注人们的生存状态,关注人们的真实需要,尽自己的智慧与能力,真心实意地为满足这些需要设计,为社会设计,为人类利益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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