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青春

作者: 命夏 | 来源:发表于2017-01-13 23:23 被阅读2次

    原来喜欢一个人时间久了真的会成为一种生活习惯。

    慢慢的,我都快忘了当初为什么会突然喜欢你,现在只是觉得喜欢你是我做过的最理所应当的事了。

    你喜欢粉色,那我就用粉色信封装下我的美好心事,相信总有一天我们终会遇见然后将我对你的喜欢一次读完。

    三十七岁的周杰伦,你是我十八岁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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