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钱穆) 第一章 汉代
研究原因:
政治制度,必然得自根自生。纵使有些可以从国外移来,也必然先与其本国传统,有一番融合媾通,才能真实发生相当的作用。否则无生命的政治,无配合的制度,决然无法长成。换言之,制度必须与人事相配合。在新文化运动时期,一面高唱民主,一面痛斥旧传统,旧文化。我们试问是否民主政治可以全不与此一民族之文化传统有关联,而只经几个人的提倡,便可安装得上呢?而且制度是死的,人事是活的,死的制度绝不能完全配合上活的人事。
历史意见,指的是在那制度实施时代的人们所切身感受而发出的意见。这些意见,比较真实而客观。待时代隔得久了,该项制度早已消失不存在,而后代人单凭后代人自己所处的环境和需要来批评历史上已往的各项制度,那只能说是一种时代意见。
一、汉代的政府组织
皇帝是国家的唯一领袖,而实际政权则不在皇室而在政府。
代表政府的是宰相。皇帝是国家的元首,象征此国家之统一;
汉代皇帝有六尚,尚是掌管意。六尚是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与尚书。
宰相的秘书处共有十三个部门,即是当时所谓的十三曹,一个曹等于现在一个司。
三公、九卿,这是政府里的最高官。丞相 太尉 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夫管监察,辅助丞相来监察一切政治设施。它是副丞相。按照汉代习惯,用现代语说,这里有一种不成文法的规定,须做了御史大夫,才得升任为丞相。
汉代的九卿,那是: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政府经济)、少府(皇室经济)。他们的官位都是二千石,又称中二千石。
汉代的地方政府,共分两级:即郡与县。汉代有一百多个郡,一个郡管辖十个到二十个县。大概汉代县数,总在一千一百到一千四百之间
二、汉代选举制度
太学,好如现在的国立大学。当时国立大学,只有一个,这里面的学生,考试毕业分两等,当时称科。甲科出身的为郎;乙科出身的为吏。郎官是属于光禄勋下面的皇宫里的侍卫。
三公、九卿、郡太守、县令,这些是由皇帝由中央政府任命的。宰相下面的十三曹,就由宰相自己辟用。此外各卫门首长以下,全是吏,全由各衙门首长自己任用。
譬如他是会稽郡人,他便回到会稽,指定由郡县政府试用,这所谓补吏。补郎与补吏,是太学生毕业后应有的待遇。
孝子廉吏
这一制度,于是会合有教育、行政实习、选举与考试之四项手续而始达于完成。
三、汉代经济制度
中国疆土广,赋税尽轻,供养一个政府,还是用不完。然而汉代税制,有一个大毛病,当时对于土地政策,比较是采用自由主义的。封建时代的井田制早已废弃,耕者有其田,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私有
耕户卖去了他的土地所有权以后,他就变成一佃农,田主对佃农的租额是很高的。有的高到百分之五十(即十分之五)。结果政府的租税愈轻,地主愈便宜,农民卖了地,要纳十分之五的租给地主,地主向政府只要纳三十分之一的税。政府减轻田租,只便宜了地主,农民没有受到分毫的好处。这是讲的田租。
在出入关隘,设一征收员,遇在禁区捕鱼伐木的,只就其所获,征收其所获几分之几的实物,这就在田租之外,另成一种赋税。这是关税商税之缘起。
盐铁商
汉代的经济政策,对工商业是近于主张如近人所谓的节制资本的一面,而在对农民田租方面,则也已做到了轻徭薄赋,但并未能平均地权。在汉武帝时,董仲舒曾主张限田政策,纵不能将全国田亩平均分派,也须有一最高限度,使每一地主不能超过若干亩之限制,惜乎连这个政策也并未能推行。于是王莽起来,就激起了一项大改革,把一切田亩尽归国有,称为皇田,重行分配。当时的意想,实在要恢复封建之井田制,而结果则引生一次大变乱。王莽失败了,从此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也不再有彻底的改革了。
四、汉代的兵役制度:
汉代的国民兵役,又分几种。一种是到中央作“卫”兵,一种是到边郡作“戍”卒。一种是在原地方服兵“役”。每一国民都该轮到这三种,只有第三种,从二十岁便开始了。
汉代中央军队有两支:一称南军,一称北军。南军是皇宫的卫队,北军是首都的卫戍部队。当时南北军全部军队合共不到七万人。各地方壮丁轮流到中央作卫兵一年,当卫兵是极优待的,来回旅费由中央供给,初到和期满退役,皇帝备酒席款宴,平时穿的吃的,也不要卫兵们自己花钱。
当戍兵就不同了。一切费用,都要自己担负。论到戍兵的期限,却只有三天。只要一天出一百个钱,三天三百钱,交给政府,便可免戍。有一百个人不去,应该是三百天的免戍费,由政府把来另雇一人肯去的,一去便要他服三百天的戍役。他也得了这一笔钱,不仅足够在边用度,并且还可留一点安家,这是一种变通办法
太守是地方行政长官,都尉是地方军事首领。地方部队即由都尉管。凡属壮丁,每年秋天都要集合操演一次,这是一个大检阅,名为都试,为期一月。期满回乡。
力役是每个壮丁替国家做义务的劳工。
全国壮丁按册籍编定,每人每年一个月,替国家义务做工,这在汉代唤做更卒,更是更替轮番的意思。
遇有不克尽此政府所规定的职责的,那便就是犯法了。犯法就得抓去,有的便因此充当官奴,强迫在各政府衙门里做苦工。于是有的人便宁愿出卖自己,做私人家的奴隶。奴隶生活,反而胜过普通民户.
和西方罗马帝国的农奴完全不同。罗马的农奴多半是战争得来的俘虏,汉代的奴隶是农民自己游离耕土,来参加大规模的工商新生产集合。
国家有事,可以自由报名。这叫做良家子从军。
武帝临死,派一个霍光做大司马大将军辅政。 照理,宰相早就是皇宫里的代表人,他该就是副皇帝,现在皇帝不把宰相做皇室代表人,而在皇宫里另设一个大司马大将军来专帮皇帝的忙,如是就变成外面有宰相,内面有大司马大将军,皇宫和朝廷就易发生冲突。
本来三公是宰相、太尉、御史大夫,而实际宰相是全国之首领。后来因有大司马大将军横插进来,所以又把此三公变成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三职分别(大司马掌权)
书籍资本
汉代的制度,他们将政府和皇室划分,将宰相和皇帝并列,这不好说全出帝王私心,也不能怪他们安排得未尽妥帖。当知任何一制度,也决不会尽善尽美,更无罅隙的。当至少他们懂得皇权之外有相权,至少已懂得皇室之外有政府了。再说到选举制度,至少他们已懂得政府用人该有一客观标准,不能全凭在上者之私心好恶。至少他们已懂得该项标准,不该是血统的亲疏,不该是势力的大小。亲的贵的强的富的,都不够此项标准,而采取一项以教育与知识与行政实习之成绩,来定取舍进退之标准,而又懂得平均分配到全国各地区,这也不能不说是在当时已算合理化,已算开明与进步的了。至于经济政策,一面主张轻徭薄赋,宽假平民,一面主张裁抑富厚,导致平等,这也不算得黑暗,不算得无理。至于此后的演变,无论在政府组织上,无论在选举制度上,无论在经济政策上,都曾发生了毛病。皇室与政府的关系,终究发生了冲突;选举制度,到底造成门阀新贵族;经济制度、兵役制度都没有弄好,都出毛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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