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个男性朋友聊天,聊到了最近很热的邓文迪撩小鲜肉,他不无自信地说,她一定是你们女性的偶像吧!我说邓是个很有目标很有能力的女人,但做不了女人崇拜的偶像,起码不是我的。如果非要从一圈姐弟恋的女人当中选,我更佩服王菲,因为她寻找的更是精神上的伴侣,还有一点是,她获得今天的自由,没有走靠男人的那条捷径。
我的朋友显然不同意这个观点,他反驳到,“邓也不一定看重钱啊,她和默多克结婚,更多的是为了获取他的资源,圈子,学习一些方法,来提高自己的能力,丰富人生。王菲才自私,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居然一而再再而三的离婚。”
我也不满了,“李和王根本就不是一类人,分开也是一种幸福。”
他更不能接受了,“如果不是一类人,干嘛要结婚?那不是害人吗?”
末了,他又说,“我对离婚的人都没有好感。”
我说“如果两个人在一起不幸福,比如说家庭暴力,也不能离婚吗?”
“那可以离。”
我接着说“那有的人能接受肉体上的暴力,但接受不了精神上的暴力,她愿意放弃婚姻来追求一种精神上的解脱,可以离吗?比如说王菲。她和谢可能更是一种精神上的伴侣。”
本不想说了,但估计又被某个词刺激到了,我的朋友又来了劲。
“要什么灵魂伴侣?根本就没有灵魂伴侣,我和我爱人就没什么共同语言啊!我也没甩她啊!真是女子无才便是德,还要什么灵魂伴侣。”
至此,我停止了反驳。因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再说下去德都跑不见了。其实,王菲和邓文迪到底在追求什么,我们根本无从知晓,只是从表面对他们的认识中,各自得出了一些主观的结论,然后把她们中的一个变成了追求物质的符号,把另外一个臆想成了追求精神的化身。但关于是否需要一位灵魂伴侣这件事倒引发了我极大的兴趣。
从朋友的最后一句话,我方知道,不是人人都需要精神上的伴侣知己,所谓的灵魂伴侣在他们看来只是离婚的借口,让人完全不能接受。相比于王菲这类的人,他们更能接受邓文迪,因为她走了一条接地气的路,即使今天自由了,也是因为她之前依附了一个男人。她没有追求什么精神伴侣,她追求了实实在在的生活。这不是很好吗?
当然,如果婚姻里的两个人都这么想,婚姻也不会差到哪去,因为从某一角度来说,他们也是“默契伴侣”。
最糟糕的是仅有一个人这么想,那结果就跟“我正想和你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却正巧赶上你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一样,一个人走在路上,另一个人的灵魂走在路上。
很不巧,我和我先生就是属于这样一对。最近工作累,睡眠不足,再加上室内外空气污染,我整个人都变的比较焦躁。这时候,特别希望我什么都不说,他就懂我,理解我。可现实是,当我拖着一身的疲惫下班走出办公楼,拨起先生的电话,刚想求个安慰撒个娇,电话那头却传来一阵急促的“什么事?快说快说,带孩子呢。”我一下子情绪全无,还是乖乖坐车回去吧。
但我转念一想,先生也工作了一天,比我轻松不到哪去,我在挤地铁,他带娃也很辛苦,如果这时候他跟我“你侬我侬”,孩子没人看,“咣”摔个大包,那我是有灵魂伴侣了,可娃就要哇哇大哭了。身处这个时时事事都要亲力亲为且又分身乏术的年纪,最打紧的还真不是为自己未寻觅到灵魂伴侣而伤心难过,而是孩子有人爱,父母有人疼,自己晚回来的时候有人下楼接。
王菲们,邓文迪们,毕竟离我们很远,我们就像空气中的对流层,有时候有雾霾,有时候艳阳高照,与其羡慕平流层的安稳无忧,还不如尽可能的让天气别因自己而刮起狂风暴雨,灵魂伴侣嘛,“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抱着这种心态就会放松一些。
况且,我还可以把他改造成灵魂伴侣嘛,当我忽略过程极度艰辛时,偶尔也会这么想,天真且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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