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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刘同,一个人就一个人

喜欢刘同,一个人就一个人

作者: 淡淡淡口的橙 | 来源:发表于2020-11-23 09:42 被阅读0次

    说来可笑,上一次围观刘同还是前一段阵子在微博上看他的一期关于护发产品的推荐vlog。当时在脑海里更新了对他的两个印象:一是他变幽默了,二是他秃头了。

    初中的时候,家里的小卫星没有充钱,只能接收那么几个频道,当时就有江苏卫视。《职来职往》是江苏卫视一档很火求职节目。虽然那时的自己什么也不懂,但我喜欢看求职者与各个公司的总裁犀利的言语较量。当然,也喜欢光线传媒的刘同。

    后来他的新书《谁的青春不迷茫》在网上销售火爆,看着眼睛放光,自己跟着买了一本。大学的一段时间里,我对自己带有海南乡音普通话有强烈的自卑感。所以在一个暑假里,突然有了兴致,从书架中翻出这本书,每天早上起床牙也不刷先朗读一篇文章让自己清醒一下。于是,每一天都很亢奋,每一天都像充了鸡血一样,每一天的内心活动都像一个大公司在运转。然而,这样的坚持也只能坚持一段时间,书也没有读完,人也没有走出迷茫的状态。

    我的很多成长,其实都是在靠自己的道路上,用摸爬滚打换来的。

    刘同的书被我搁置在书架上的一角,再也没有翻开过。去年搬新家的时候发现自己有一本这样的书,有些意外,然后打包带去了新家,依旧搁置在崭新的象牙白书架上。

    今年,我开始懂得我可以从身边的和远方的无数种活法中学习和成长,继而转向自我成长类书籍的阅读和实践。有《学习力》、《只管去做》这一类方法性书籍,也有《向前一步》、《天生有罪》诸如此类的人生传记。而刘同的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是我读书间歇的换味菜,没想到一读,这本书居然这么好看!

    印象更新:无聊的男人,有趣的男人

    刘同在《一个人就一个人》里毫无保留分享自己北漂至今的15年的职场经历,也毫无保留的分享着自己平淡却颇有道理的平凡生活。我会因为发现“刘同爱哭”、“刘同因为运动需要按时下班”等等这些小秘密而惊喜不已,因为有相似点,所以在内心里缩短了我与他的距离。

    重新梳理刘同的经历:

    2005年,24岁的他从湖南电视台辞职,只身来到北京,进入光线传媒公司工作。2020年的今天,他39岁了,成为了光线影业的副总裁。在这15年间,他写了四本随笔,一部小说,拍了一部电影,也拍了一部电视剧。有稳固的友情,矛盾化解的亲情,但还没有等来爱情。

    我并不是想说,我们要立志拥有和他一样励志的人生,因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侧重的精彩,我们看不见彼此心底曾经经受的悲伤和痛苦。我更在意和佩服刘同15年始终如一,坚持自己喜欢的事业。坚持很难,“尽管相似的生活一眼就能望得到头,但努力在“改变”的这个弯道上画一个更大的弧线,人生或许就会不一样”。当然,坚持的不一定是事业,任何我们觉得重要的,都值得坚持,兴趣也是。

    一个人就一个人,其实是一种对自我身份的认同感。

    在别人的世界里,我们扮演着一名衬托别人主角光环的配角;在自己的世界里,我们又是一名匆匆走过的看客,用回忆或写作的方式回望这一生。我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意义。

    大抵是因为身处影视行业,阅片无数的刘同擅长用平实的语言写每一个“自己”,写每一个我们会在书中读到的“我们自己”。豆瓣上的很多人说,书读着读着就哭了。虽然有感触,我却是为了其他人的故事——友谊旅馆而哭。如果你也想读这本书,建议你找个安静的角落来读最后一个故事,你不会后悔的。

    我很羡慕近40岁的刘同仍拥有可以交付情感的友谊,那种你不怕打扰、喜欢分享的友谊。

    刘同和陈默是十年前在网上认识的,奔现发现两人灵魂如此契合。之后两人会定期交流,刘同行李箱坏了找陈默,订的酒店出了问题也找陈默,写的文稿找陈默把关,重要的见面会找陈默主持……最好的友情,应该是两人可以相互匹配,相互支持。而最重要的是,愿意花上耐心。

    最后的最后,我还是想用一句和文章不相干,自己却很喜欢句子来结尾:

    继续写作吧,无论有没有回应,写作能让你表达自己,让你有存在感,总有一天你会因此有所收获。

    #橙子的书写1000天#第32天

    作者:爱跑步爱烘焙爱摄影,好玩时间排名优先的努力生活、努力成长的研二学生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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