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元文ing-我为什么写作

作者: 元文ing | 来源:发表于2024-01-14 13:10 被阅读0次

    我很喜欢读书,从育红班开始读连环画,从看电视开始读三国,直到现在快三十年了。我们家第一台大彩电是1996年买的,也许是下半年?总归1997年之后我肯定是开始了的。

    大字还不识一箩筐,小小的人儿便抱着一本不知哪里寻摸来的《三国演义》(那个年代读书全靠借,借不到满村淘,指不定哪个墙洞里就塞着一本破书,也靠捡,有些人会拿无用之书当引柴或当草纸),文言文版,我埋头坐在四合院里粗壮的核桃树下摇荡的木质秋千上,捧着“天书”一字一眼的看,读不通也记不住,主要靠父亲给我讲。

    我喜欢文字,哪怕我不认识它,也喜欢看。可以一看一整天,喜欢从一堆文字里找认识的那几个,遇到想认识的也会去翻字典。

    我读书不求甚解,只是享受读文字的乐趣,我甚至可以不识几个字,全不影响我阅读。

    我读书一直也不求用处,只做消遣,和现在年轻人打游戏一样。直到近几年读致用类图书有了些许改变。我开始思考,读书有什么用处了,我开始计较得失,我质问自己为什么我读书无用?大家都在读书变现,我呢?

    便有许多声音建议,你要输出,要写作。

    我也喜欢过写作,小时候喜欢写诗,无人欣赏,自娱自乐,没有长性。

    后来喜欢写日记,因为日记自由,不拘格式,想写什么写什么,想写多短写多短。起初我的日记写晒场里捡豆子、搅拌机里打扑克、上树爬墙、下河摸鱼之类小孩子的游戏。游戏生涯结束便开始在日记本里讲故事。

    讲什么呢?讲我看的电视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那时已是初中生,有了一定的词汇量。每天被圈在学校里,四处围墙,围墙外四面庄稼地(听说我们中学早前是一片坟地,可见有多荒凉),没有任何乐子可以写进日记里,于是我只好连载电视剧,把头天看的内容用自己的语言在日记里重演一遍。

    追完这部剧,就和电视再见了。日记因失去素材被迫中止,我不再写日记,改写书信。我们的中学时代是风靡书信的,同桌之间都常书信来往,远处的同学还会把书信折成各种形状,在教室里飞来荡去。

    高中时候写过青春期的最后一本日记,后来被同桌泄露,校内社死,我的日记生涯从此终止。

    毕业后我写过一段时间的新闻,也写过一些人物访谈稿,但没有人对我提更高的要求,也只是完成任务而已。

    2017年之后我参加了拆书帮(一个读书类的学习组织),开始写书稿,规则甚多,痛苦不堪。我不喜欢拘束,虽学了很多技巧,也知道按照这技巧写作才能更有成效,但这不符合我的情感。

    我陷入了两难,取悦自己,还是取悦大家?忠于自己的内心,还是迎合市场的需要?

    理智上,我认为要选择读者和市场,情感上,我又是个受不得委屈的。将就了两年,最终还是放弃。

    三年前我又开始写日记,随笔日记。我开始写街舞,写王一博,写我看到的一切……我本能回避自己的内心世界,我害怕暴露真实的自己,哪怕并无读者,也在潜意识里封印了可能的危险。

    封印着的区域,有我不能说的秘密,不能叫人知道的弱点。

    去年情人节那天,我在家里晒太阳,也许是太阳太温暖,穿透了封印的冰墙,也许是封印早已松动,解封水到渠成,总之我感受到封印的解除,那一刻,恍如新生。那天也是我母亲的阳历生日。我想留下点什么,写了一篇小作文,写的过程中突发奇想,要把我的日记根据回忆整理成文,断断续续,修修改改,写了几万字。

    这是我写过最长的文字。我很佩服自己,决定写完把它印出来,寄给我几个朋友,她们或许需要,也寄给王一博先生(虽然我并不知道地址,也不知道该去哪里见他),他是我的贵人,也是这本日记的男主角,原因就说来话长,这篇先不讲。

    一直没想过发表的事。因为我嫌弃自己写得烂。写作是一件很神圣的事儿,也是一门很专业的技能,而我并不专业。本也只是为了凑作业,练练笔,发表还很不成熟。

    去年年底突然想发表了。倒不是觉得自己成熟了,而是发现别人也不成熟。

    这个发现源自我在年底读了一本书《顺着历史学古诗》。这本书开篇是一首《诗经·卫风·木瓜》,我读它的时候刚巧在家,冬天的夜晚很冷,我裹着珊瑚绒睡衣缩成一团挨在书桌前蹭着头上空调的暖风,我的国学书籍一向摆在书桌最显眼的位置,刚好顺个手就把《诗经》给抽了出来,找到《木瓜》那一页: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原文都一样,不一样的是译文。

    这首诗按我的理解翻译成白话是:

    你给我一颗又小又酸又涩又很难吃的野果,我欢喜接受并回赠你一块美玉,我不在意这些价值连城的身外之物,我看重的是我们长长久久的情义。

    木瓜、木桃、木李,译为:小而酸涩的野果。作者蒙曼老师是这样翻译的,我也是赞同的,当然我的依据仅来自于女性敏锐的直觉,它们都带了个木字,听起来就不好吃,大约又硬又干又涩,总之和美味联系不到一起。

    而且,既然本诗要突出的思想是“重义轻利”,那这个利益的差距越极端越能够凸显,一个鲜美的拳头般大的蜜桃,当然不如一个酸涩的眼珠子般小的木桃,更能凸显这种差距。只有他送的极轻极贱,才能衬托我还赠美玉的真情厚义。

    当然,我买的这本《诗经》的译者不这样认为,他翻译的木瓜是“圆润清香四溢的”,木桃是“蜜糖般甜蜜的”,木李是“味美清爽的”,虽然我感觉不对,三千年前这东西有这么好吃?但又不能毫无根据的反驳,我打开百度搜索。

    百科里说,“西晋时期的郭璞为《尔雅》注释说:木瓜,形像小瓜,酸酸的,也还能吃,还是木质的,所以叫木瓜。”

    这个百科解释一看就不是原文,我去翻了原著《尔雅注疏》,在释木卷里找到了。释曰:木瓜,一名楙。郭云:“实如小瓜,酢可食。”《诗·卫风》云“投我以木瓜”是也。

    “酢”同“醋”,也就是味道像醋一样的小瓜。

    看着我手里的《诗经》译注,圆润清香四溢的“醋瓜”?翻译的人也太粗糙了!

    我还在《本草纲目》的记载中查到了木瓜、木桃、木李的注释,都是酸涩难食的小果子,当然,能做中药的少有清香四溢甜蜜蜜的……

    不知道亲爱的读者能否理解我的心情,总之我是失望的。我不是一个专家,也不是一个学者,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我可以轻松查到的信息,相信所有人都可以查到,但是译者没有查到,或者没有去查。

    我又在世纪大道附近的书店里找了几本同类书,关于《诗经·木瓜》的注释,一样的清香四溢。

    以前我读国学的书,很少看翻译,一般只读原文,也不求甚解。却没料到编书的人也不求甚解。

    这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发表自己所写文字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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