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的时候,我做过一个梦。天空灰灰的,我一个人站在一条狭窄的巷道里,两边是高大的、遮住了半边天的筒子楼,同样是灰沉的颜色。没有飘窗,没有阳台,没有披厦,没有圆形拱顶,没有罗马式立柱。整整齐齐,四方四正,像火柴盒,禁锢人的肉体和想象。
很奇怪,我在梦里没有感到压抑。以后回想这个梦的时候,我也没有感到压抑。我固执地记得梦见的地方是上海,当然记忆会出差错,我也没想为我的记忆负责。
也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内心已经有了离开故乡的念头。
巧的是自己最喜欢的两位女作家,也是上海人。一位是穿着旗袍冷眼睥睨人间情事的张爱玲,一位是弄堂里眼珠漆黑、一步一颦都是小心思的王安忆。
张爱玲文风的冷艳以及粘腻,像极了上海混沌沌的、流光溢彩的、满溢着欲望和野心的夜色。
而跟友人聊起王安忆,她说王安忆的小说像是工笔画,一笔一画都精心,带着些匠气。确实,精雕细琢是王安忆小说的特色。不管是景色还是人物动作,手法都是细雕细作、细工细排、细心细养的。就连小说里的主角,不管是已嫁作人妇还是尚在闺中,都让人觉得身材单细,头发烫着精致的卷儿梳到脑后,袜子不会抽丝,高跟鞋必然是细跟,就连眉毛,也肯定是细细弯弯的。
市井气、琐碎平常,却是实实在在过日子的。这不就代表了上海吗,不然它怎么从一个小渔村发展到大都市的?
有一次走在上海街头,看到一幢老弄堂,外表修葺一新,已作为老建筑保护起来。一位老妇人,安静地站在三楼圆形的阳台上,头发服帖地在脑后绾了一个髻,身材单薄,一袭黑衣,裁剪贴身,面容安详地看着街上的行人。美得凛然,带着拒绝的意思。
两旁高大的梧桐树与她、还有这个弄堂相映成趣,她是不是80年前那个已经住在爱丽丝公寓的王琦瑶呢?她穿着得体地站在阳台上张望,看到的却是今天这个繁弦急管、红灯酒绿、喧哗吵闹的上海。时间是否可以走慢一分钟,让她重温一下旧梦?
后来上了初中,读到一篇文章,作者在南京读书。我特别喜欢那篇文章,在笔记本上一字一字的摘抄下来,是笨拙朴实的珍惜。
于是记住了很多南京的地名,比如龙蟠里、清凉寺、夫子庙。甚至给作者写了一封信,当然不知道地址,没有寄出去。我还依稀记得作者说南京城是龙盘虎踞的帝王之地,“龙盘虎踞”这个成语就是那个时候学来的。
后来我很多次坐车经过南京,但是从没想过要中途下车去看看,我总是觉得,以后我会特意抽出一段时间去南京走走,一个人。看看悬铃木,看看梧桐大道,看看秦淮河,看看街两旁树荫里的小店,走进一家面店吃面,店老板是不是会问一句:“阿要辣油?”
读书到了更南的南方。这里一年四季草长得茂盛而葳蕤;树木开枝散叶很是高大,有企图遮天蔽日的嫌疑;还在早春时节,一些花就按捺不住,大蓬大蓬地开了。花朵的红也不像北方花朵那样,红得胆小甚微,让人担心被雨水一洗,是不是就发白了;而是泼泼洒洒,很浓重很艳丽,永不褪色的样子。
饮食偏甜,口音软萌,我身上来自北方的急风躁火,兀自盘旋低垂,渐渐隐没在蓊郁的翠谷里了。南国爱吃,我自随俗。从前“十指不沾阳春水”,如今却是日日“洗手作羹汤”了,像模像样的洗煮蒸炸,说不难吃就不难吃,日子也开始活色生香。热爱故土的我,竟也开始恋栈起来。
临近毕业,思寻去处。家人自然是让回家乡。因是出生地,自和我有一种天然的联系。熟悉、亲切、安全,大本营。可生活就是马前泼水,一个人是不可能回到家乡的,无论肉体还是精神。
去年看过一部电视剧,国共内战时期,空军眷属从南京迁到台湾,女主人公在台湾遇到了战争中失散的家伯,招待其一顿饭。家伯说: “小丫头仪呀,不管你在哪里都能把日子过好。”
很感慨。我想起小时候的梦想,做一位身披紫衣的侠女,在江湖上行走如风。后来恋爱,情到深处就想天涯海角随他去,安定下来,持烛赏花,良玉生烟。随后失恋,不再想为了一个人奔赴一座未知的城市。既然一个人,不管在哪里都有能力把日子过好,何必执着的去挑选评比,乱了心神。
你在一座城市里安心踏实了,站在街上,随便一望,老街和老房子都很有情意。而故乡,则是“相见不如怀念”了。你出走前的那个故乡跟现在的小城小镇,已是两个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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