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星(1914-1941),又名王明典,福建省连江县马鼻乡尖墩村人。1930年参加革命,1934年加入中国工农红军,曾任闽东独立师侦察排长,屡立战功。抗日战争爆发后,闽东独立师改编为新四军三支队六团(江南抗日义勇军,简称“江抗”),在苏南敌后开展游击战争,活跃在苏州、常熟、太仓地区。王明星时任连长,专事破坏南京一带敌交通线和通讯设备,搞得敌人心惊胆战,被誉为“新四军孤胆英雄”。
王明星在新四军第三支队六团,挺进皖南抗日前线,王明星任一营三连连长,炸桥梁、刨公路,破坏日军交通通讯;搞阻击、设埋伏,消灭日伪小股部队,深受首长和战友称赞。民国28年3月,受命组建六团侦察排并当排长,带侦察员化装混入日军严防固守的宝埝据点,在理发店打死日军小队长,缴获一枝日式手枪交叶飞团长使用。5月,六团整编为“江南抗日义勇军”(简称“江抗”),明星率突击队员潜入句容县城茶馆,铲除5名作恶多端的汉奸,群众拍手称快,敌人魂不附体。6月,在苏州浒野关战斗中,王明星打先锋,包围全歼日军一个警备小队,炸毁铁路桥,“江抗”旗帜,震惊日军。10月,王明星等又化装混入丹阳、县城,巧探日军营房,为叶飞团长取得准确敌情。王明星以智勇兼备闻名苏南,被誉为“新四军孤胆英雄”。同年12月,明星回六团一营三连当连长,指挥白兔镇宿营地突围,抢占制高点,击毙日伪军五六十人;在敌军疯狂反扑中,一营长沈冠国牺牲,经激战打退了敌人,团部命令王明星代理一营营长。1940年春,指挥镇江下蜀桥头战斗,击毙日伪军200多名,俘获大队长以下官兵七八十名。同年2月底,奉命入新四军军部教导队受训,刻苦勤奋,被树为学习标兵,6月初结业后率“江抗”三支队,活跃在苏(州)、常(熟)、太(仓)地区,历经八字桥、太平桥、葛介坝等大小十多场战斗,大量地消灭日伪军有生力量,给“忠义救国军”胡肇汉部以毁灭性打击。民国30年1月,“皖南事变”后,“江抗”被改编为新四军六师十八旅,王明星任五十四团参谋长。7月,日伪军万余人在苏常太地区实施第一期“清乡”,王明星任新组建的五十五团参谋长,率两个营坚持反清乡斗争,在常熟自茆塘附近指挥部队突围时身中数弹,壮烈殉国,时年27岁。
2020年9月2日,入选第三批著名抗日英烈、英雄群体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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