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总要为自己的兴趣付出代价,要么金钱,要么时间,甚至金钱和时间同时付出。
上高中时,我对篮球近乎痴迷的程度。在高一时,我每个周末都要至少花一整天的时间去打篮球;上高二、高三时,几乎每个课外活动都要去打篮球。心情好的时候,来一场篮球;心情不好的时候也来一场篮球。所以,当时我的篮球水平在班里是相当不错,上大学后也顺利地成为了班里的主力篮球队员了。
最近一年迷上了阅读电子书,只要一天不阅读,浑身都难受。于是,我买了得到电子书会员。为了不浪费阅读资源,我现在每天的阅读时间基本上在半个小时以上。
但有一个问题来了,表面上喜欢阅读的我,好像并没有变得更厉害!在单位里依然是一个普通的职员;在孩子面前,也是一个容易焦虑的父亲;在社会上,阅读除了带给心理意义上的优越感以外,好像也并没有什么用。
现在爱上阅读明显比学生时代爱上篮球更焦虑。学生时代热爱篮球让我有一技之长,在学校举行篮球赛时,我成了万众(应该是百众更正确)瞩目的对象,那种成就感立马就来了。而现在喜欢阅读的我跟身边不阅读的大多数似乎没什么两样。于是,我焦虑了,我开始怀疑阅读的意义了,甚至开始怀疑人生了。
当然,我也在怀疑自己做错了什么。经过一番反思,我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发错,那就是:我在用战术上的勤奋,去掩盖战略上的懒惰。
我在一本接一本地阅读,却没有在阅读之后进行一定的思考,更谈不上行动了。要让阅读起作用,必须通过思考;要让思考起作用,必须行动;要让行动起作用,必须持续行动。一句话,能落地的阅读才能让一个人变得更厉害,否则一味地阅读,反而最终会使一个人失去阅读的兴趣。
然而,另一个问题来了,用什么去思考阅读的内容呢?难道是空想吗?空想显然没什么卵用,写作应该是思考的最好方式。于是,我决定总写作的方式来构建阅读之后的思考。
可写作之于我,已经长期处于倦怠期。心血来潮时,连续日更好几篇;写不出来的时候一两个月没一篇文章。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没有看到写作的成果,也就是偶尔写作的我比从不写作的身边人没有更厉害,甚至从不写作的人还比我强。所以,一心想通过写作改变人生的我,经历过无数次动摇。
我写不出好的文章,不想写了,怎么办?放弃很容易,但我不能容忍自己这么没出息。于是,下面一段文字在我脑海闪现。
著名的管理学大师史蒂芬·柯维反复强调过:爱是一个动词。有一次一个学员问他:“我不爱我老婆了,怎么办?”他回答:“那就去爱啊。”学员说:“老师,您可能没听清楚,我是说我已经不爱了,怎么办?”柯维说:“我听得很清楚,朋友,爱是一个动词,你去爱就好。”
写作也是一个动词,会写作的人,写不写都没什么关系;不会写作的人,才要一直写下去。
在阅读上,我既花了金钱和时间,算是对得起自己的兴趣了。但这还只能算战术上的勤奋,是不够的,必须结合写作,这样才能体现阅读的威力。不会写就天天写,反正要把写作兴趣培养起来,必要时,再额外花点钱(事实上,在三年前加入007不出局写作社群,就是付费的)。
不忘初心,为自己的兴趣心甘情愿地付出。阅读,一直读下去;写作,一直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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