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的脑回路就是与普通人不一样。格蕾参与完成人生第一场手术之后,坐在门口回忆手术过程,既慵懒又满足。演员满脸沉醉的表情容易引起误会,她好像不是刚刚参与完成了一项复杂的手术,而是体验了一场让她回味不已的激情。
她的台词果然和表情很贴:“做手术实在是太爽了!” 站在手术台前,手起刀下,乾坤落定,那种掌控感和满足感让年轻的格蕾医生激情澎湃。
什么样的热爱才配使用这种极端的表达?美剧编剧也追求中国古人“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境界。这句出人意料的台词貌似不搭,恰恰是格蕾心情的真实写照。旁人看来很辛苦的事情,格蕾们做起来乐在其中、不能自拔。
我想起以前认识几位搞艺术的同学,有时候灵感枯竭,心烦意乱得恨不得把眼前的画布撕了。灵感上来的时候,他们不吃不睡画通宵;两眼灼灼生辉,一点看不出困倦。刘索拉在《你别无选择》里面写过一群类似的疯子,不过他们是搞音乐创作的。热爱激发了他们全部的潜能,他们反复斟酌那几个和弦,不分昼夜地泡在琴房里。
艺术家创作的激情容易被大家理解,医生对手术的激情鲜为人知。大家对这个群体的刻板印象就是冷静理智。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医生,当然要满脸严肃。
这句台词一出来,立刻让观众觉得实习医生格蕾是一部不一样的医疗剧,里面的医生有血有肉有性情。我至今记得第一次听到这句话心里的震惊;震惊之余,开始追剧。这一追,就是十年。
十年的时光里,格蕾医生成为一名出色的外科医生。不光是因为她有主角光环,更因为她这个职业发自内心的热爱。
传统教育喜欢给大家输送一种理念:成功的道路上艰辛的枯燥的。看看古人读书,动不动就“头悬梁 锥刺股”。这种读法是否可以激励书童?我不得而知。反正我小时候被吓得不轻,因为那画面感实在很强很恐怖。读个书而已,为什么要搞得像上刑?古人另一句话“好学不倦”更有道理。像格蕾医生一样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是不会觉得倦怠的,至少不需要拿随时拿个大锥子扎自己。
唯有热爱,才能坚持;唯有坚持,才能成功。科比凌晨四点钟在空荡荡的篮球馆练投篮,别人认为是苦役,其实科比乐在其中。不能享受这个艰难的过程,再有天赋的球员都不可能众星云集的NBA联赛出头。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成功的路上自然少不了荆棘,同时也会生成内啡肽。内啡肽是对长期努力的回报,这种快乐更持久绵长,更让人上瘾。“三月不知肉味”才是成功悟道的最高境界,根本不需要“头悬梁锥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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