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最后也没有很明白,余华到底想表达什么。但余下的震撼一直不能散去。
当一家人全部死去,只留下福贵一个人,他没有也要跟着去,而是努力地活着。为什么呢?世界上好像也没有什么值得眷恋的了,一个人多孤独。
仔细想想福贵讲述故事时候的言语神情,其实并没有丝毫孤零零的意味。非常地,开阔、宁静、云淡风轻。这样的生命有意义吗?生命的意义,有太多定义,但是福贵这样的生活,按今天的标准来看,可能算得上是对生命的浪费了。柴静的《看见》里面写:人要从不假思索的蒙昧里挣脱,这才是活着。也就是说,好像活着总是要超越什么才对。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
我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白白走一遭让人不能平,所以我们才会想在有限的生命里尽可能多的留下印记,做很多有意义的事,来证明我们没有挥霍,没有白活。
对福贵而言,他的一生已经相当饱满了,从年轻的地主家公子,到家道败落,再到被迫从军,再到家破人亡,这一生仿佛过了几辈子,也没有做成什么大事,可是因为经历的这些事给生命的印记太深,相伴过的人太珍贵,所以这一生弥足珍贵,丝毫没有浪费。
每个人所求是不一样的,可能你觉得探索到宇宙的秘密、发现新的科学成果多么伟大,可是对我而言一点意义也没有。
家珍死之前对福贵说:
“这辈子也快过完了,你对我这么好,我也心满意足,我为你生了一双儿女,也算是报答你了,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起过。”
听到家珍下辈子还要做自己的女人,福贵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落在家珍的脸上,家珍眨眨眼微微笑了,接着说:
“凤霞、有庆都死在我前头,我心也定了,用不着再为他们操心,怎么说我也是做娘的女人,两个孩子活着时候都孝顺我,做人能做成这样我该知足了”
所以我又在想,福贵是该好好活着的。首先是因为尊重生命本身;其次是因为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有自己爱着的人的痕迹,站在土地的任何地方都好像和他们在一起,所以为什么不活着,不开阔地活着呢?
世间百态,每一种形态都值得人敬重。不必跟随别人的活法,也不应有丝毫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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