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对社会危害性极大。
为规范永安市医疗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对非法行医进行投诉举报,一旦查实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投诉举报下列非法行医活动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的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超出许可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
⊙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而从事医疗服务的个人。
⊙利用超声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非法开展采供血活动的。
⊙其他非法行医行为。
对举报人的奖励规定
1、被举报事项或被举报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
2、同一违法行为被重复举报的,以举报时间先后为准,奖励举报时间最前的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案件查处有较大作用的,可酌情奖励。
3、对举报人的奖励采取现金支付方式。两人(含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非法行医行为的,按一个案件进行奖励,举报同一非法行医违法行为只奖励一次,举报案件被查处后,再次举报的不再奖励。
4、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提供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或证据;举报时应尽量详细注明非法行医当事人姓名(名称)、地址、主要违法事实;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人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后,根据案件性质、法律后果、社会影响及举报线索在办理案件中所起的作用(提供非法行医地点、证据材料、协助查实)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五百元至一万元。
举报渠道
(一)电话举报:18060163675。
(二)信件举报:邮寄地址:永安市卫生计生监督所稽查科收。邮编:366000。
(三)邮箱举报:yawsjdjck@163.com。
(四)直接向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举报。
来源:永安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编辑:郑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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