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见到黄灯等一等。这是幼儿园的小朋友都知道的交通规则。对于成年人来说,闯红灯等同于自杀。而对于交通规则来说,闯红灯是要吊销驾照的。
但现在规则的执行是越来越有温度了。近来常常见到这样的报道:为了救人,司机连闯红灯。事后交警了解到情况后,给予免于处罚的决定。网友都称赞交警的执法是越来越有温度了。
也曾见到有司机说他要救人。然后打电话给交警部门请示,看似牛气哄哄的说:“警察同志,向你提出请求:我要闯红灯!”——原来是有工人在工地上受伤,急需需要治抢救。究竟管理部门留意到情况后不仅给予批准,而且还派警车在前面开道。
还有前一阵子看到的城管执法的一个案例:因为老人占用人行道摆摊卖东西。城管这个城管并没有想人们惯常认为的城管那样粗暴地把老人的担的筐子给没收,而是帮助老人把货物担到了一处居民区,并安顿好了才离开。网友评论“城管正在扭转形象,执法文明有温度,不错!”
法律的制定都是有道理的,它是让大多数人都感到舒服的规则。如果在执行的过程中,不顾及伦理人情,或者罔顾人命,那么这种执法是冰冷的,没有人性的,也是糟糕的。
以上的案例为什么违背了规则或者法律,但是人们却觉得好呢?那是因为它们在被执行的过程中体现了法律再大也大不过人命的这样的原则,体现了所有的政府机构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体现了疏导为主的原则。彰显了人性人情,不死板,有温度,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文明!
所以,法律再好,在执行的过程中,也要充满人性人情,文明地去执行,这样才会让法律或者规则充满了人文色彩,而不是冰冷和让人嫌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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