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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学习第115天《大匡 第十八》第25~32段

《管子》学习第115天《大匡 第十八》第25~32段

作者: 流水王丽霞 | 来源:发表于2024-04-01 06:45 被阅读0次

《管子》学习第115天《大匡 第十八》第25~32段

原文阅读

      桓公践位十九年,弛关市之征,五十而取一,赋禄以粟,案田而税,二岁而税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岁饥不税;岁饥弛而税。

        桓公使鲍叔识君臣之有善者,晏子识不仕与耕者之有善者,高子识工贾之有善者。国子为李,隰朋为东国,宾胥无为西土,弗郑为宅。凡仕者近公,不仕与耕者近门,工贾近市,三十里置遽委焉,有司职之。从诸侯欲通,吏从行者,令一人为负以车,若宿者,令人养其马,食其委。客与有司别契,至国八契,费义数而不当,有罪。凡庶人欲通,乡吏不通,七日囚。出欲通,吏不通,五日囚。贵人子欲通,吏不通,三日囚。凡县吏进诸侯士而有善,观其能之大小,以为之赏,有过无罪。

      令鲍叔进大夫,劝国家,得之成而不悔为上举,从政治为次。野为原,又多不发,起讼不骄,次之。劝国家,得之成而悔,从政虽治,而不能野原,又多发,起讼骄,行此三者为下。

        令晏子进贵人之子,出不仕,处不华,而友有少长,为上举,得二为次,得一为下。士处靖,敬老与贵,交不失礼,行此三者为上举,得二为次,得一为下。耕者农农用力,应于父兄,事贤多,行此三者为上举,得二为次,得一为下。

        令高子进工贾,应于父兄,事长养老,承事敬,行此三者为上举,得二者为次,得一者为下。令国子以情断狱。

      三大夫既已选举,使县行之。管仲进而举言,上而见之于君,以卒年君举。

      管仲告鲍叔曰:“劝国家不得成而悔,从政不治,不能野原,又多而发,讼骄,凡三者有罪无赦。”告晏子曰:“贵人子处华,下交,好饮食,行此三者,有罪无赦。士出入无常,不敬老而营富,行此三者,有罪无赦。耕者出入不应于父兄,用力不农,不事贤,行此三者,有罪无赦。”告国子曰:“工贾出入不应父兄,承事不敬,而违老治危,行此三者,有罪无赦。”凡于父兄无过,州里称之,吏进之,君用之。有善无赏,有过无罚,吏不进,廉意。于父兄无过,于州里莫称,吏进之,君用之。善,为上赏;不善,吏有罚。

      君谓国子:“凡贵贱之义,入与父俱,出与师俱,上与君俱,凡三者遇贼不死,不知贼,则无赦。断狱情与义易,义与禄易,易禄可无敛,有可无赦。”

字词注释

[1]征:赋税。

[2]案田:按田地优劣征税。

[3]晏子:齐大夫,晏婴祖先。

[4]高子:齐国贵族 。齐有两大贵族之家即国氏、高氏。下文“国子”即其另一贵族之家代表。

[5]李:通“理”。办案的狱官。

[6]为宅:负责宅地管理。

[7]公:首都办公处。

[8]遽:邮驿。委:存放,储存。此处指存放之所。

[9]车:“连”的误字。连,一种人拉的车。

[10]委:委积、预备招待客人用品。

[11]有司:来客的主事者。别契:通关契文。所以称“别”,是因古代文契凭据往往一分为二,两方各持一半。

[12]出:“士”字之误。

[13]劝国家:助国家。

[14]得之:得这样的人。成而不悔:国事成就没有可后悔的。

[15]政治:在此即“理政”。即有行政能力。

[16]野为原:开垦荒野,变为良田。

[17]又多不发:又多而不废。不发,引申为获多利益多、无所废弃。发,古通“废”。

[18]起讼不骄:出了争端不骄慢。讼,事端。

[19]行此三者:衍文。一说为窜文,在“为上举”之上。

[20]仕:没有事先学好本领就从政。

[21]靖:静,沉稳。

[22]农农:努力貌。

[23]应:顺承。

[24]县:地方官。行之:此处是“试用”的意思。

[25]举:当为“与”。

[26]君举:君主举而任用之。

[27]国子:为“高子”之误。

[28]廉意:即考察是否出其真意。廉,察。

[29]情与义易:情理是非可以交换,即断案不能仅靠是非,还应考虑情理。

[30]义与禄易:错处若不是很重,可用禄位抵罪。

[31]易禄无可敛:只是因为有禄位而不问罪过轻重,是不可取的。敛,收,纳。在此指不能采纳的意思。

译文参考

        齐桓公在位十九年,减轻了通关、市场的赋税,变为五十取一,考察粮食的多少以及田地的优劣征收粮食税,每两年交一次税。年成好税率为什取三,年成一般税率为什取二,年成不好税率为什取一,闹饥荒不收税;荒年考察有无交税能力而收税。

        桓公让鲍叔鉴识群臣中表现突出的,让晏子鉴识记录没有出仕的人和农夫之中表现突出的,让高子鉴识百工商贾中表现突出的。国子管理狱讼,隰朋管理齐国东部事务,宾胥无管理齐国西部事务,弗郑管理宅地工事的事。凡是做官的人住在国都办公处所附近,不做官的和农夫住在城门附近,百工商贾住在集市附近,每三十里设置一个驿站储备食宿,有官员值守。追随的各诸侯国要想到齐国联络,会给那些随行的官吏派一人帮着拉装载行李的车,如果住宿,就派人给他喂马,提供饮食。来客把通关的别契交给主事者,到国都共有八张别契,如果浪费待客礼数不周或别契数量不对,就会降罪。

凡是一般百姓想到乡里办事,乡吏扣押七天不办,就囚禁。士办事交接,官吏如果扣压五天不办,就囚禁。贵人之子办事交涉,官吏如果扣压三天不办,就囚禁。凡是县吏引荐各诸侯国的有识之士,考察他们才能大小来进行赏赐,引荐出了错也不加罪。

        命鲍叔举荐大夫,辅助国家,有功劳而没有过失的,为上等的举荐。治理国事有政绩,次之。开垦荒野,使其变为田地,获利多无所荒废,起了争端不骄慢的,次之。处理政务有功,但不能开荒又多有废弃的土地,处理争端态度骄横,有此三种情况的就列入下品。

      命令晏子举荐贵人之子,出来做官不是生手,在家不奢华,友爱长辈和晚辈,就推举为上等;做到两项的次之,只能做到一项的为下等。士处事沉稳,敬爱老者和上级,交往不失礼仪,能做到这三项的举为上等,做到两项的次之,只能做到一项的,列为下等。农夫勤劳卖力,敬待尊长赡养老人,做事恭敬,能做到这三项的举为上等,做到两项的次之,仅能做到一项的列为下等。

      命高子推荐工商中有才德者,敬顺父亲兄长,尊敬奉养老人,办事认真,能行这三项的为上等,能行两项的为次等,能行一项的为下等。命国子结合案件原委判断案情。

三位做完了选拔举荐的工作,所推荐的人交由各县试用。管仲再同他们交谈考察,然后上报再拜见国君,年年如此,由国君最终起用。

        管仲告诉鲍叔说:“处理国事无功有过也没有政绩,不能拓荒却多有废弃的田地,处理狱讼骄横,有这三种过失的,有罪无赦。”管仲告诉晏子说:“贵人之子在家奢华,交友不善,贪好酒食,凡有这三条的,有罪无赦。士出入变化无常,不尊敬老人而钻营富贵,做到这三条,有罪无赦。农夫出入不尊敬父兄,农事不勤勉,不尊敬贤者,做到这三条的,有罪无赦。”管仲告诉高子说:“百工商贾出入不尊敬父兄,处事不恭敬,不赡养老人而行事诡诈,做到这三条的,有罪无赦。”凡是对待父兄没有过失的,州里都称赞他,官吏举荐他,君主就任用他。做得好而没有得到嘉奖,有过错却没有得到惩罚,因此不愿进身的官吏,要访察他是否出于真心。对待父兄没有过失,但是州里没有称赞他的,官吏也要举荐他,国君也会起用他。做得好,会得到丰厚的赏赐;做不好,官吏就会受到惩罚。

      桓公对国子说:“所有贵贱的准则,不过是在家父贵子贱,在外师贵徒贱,在上君贵臣贱,凡这三点遭到损害却不能以死捍卫,或受到损害却不知情的,就不能赦免他的罪责。断案可以用人情与法理是非交易,用是非与俸禄交易,不顾是非情理,只是用禄位抵罪的做法是不能接受的。有这样行为的,都不可赦免。”

核心内容解读

      这几段内容讲述了齐桓公管理国家的税收和行政事务方面的政策、一些重要职务的人员任命,对人才的选拔举荐流程和赏罚机制,还有断案时的原则标准。

      首先说税收。齐桓公在位第十九年时,“弛关市之征,五十而取一”,减轻了通关、市场的赋税,这时的税收标准,是收取商贾货物价值的1/50。市不仅能够吸引国内及其他诸侯国的商贾进行贸易,以使其他国家的财物汇集而来,其结果是丰富本国物资,还能通过税收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管子》“关”“市”经常连用,认为“关”也非常重要,诸侯国的财货通过关而进入齐国,对于行商不过多征收关税。商人过关交税进入齐国后,就不再征市税。对于贾人则主要在市征税,当他们出入关卡时,就不能再征税了。齐国一直采取轻税的政策,国内共有十六个关,这些关实施统一的征税标准,即关税为所有货物价格的百分之一。至于空车出入关卡与背负货物出入关卡的人,就不再征税了,其目的自然是减轻税收,汇聚天下财物。较之农业税之“田租百取五”,关、市之赋较轻,易刺激商业贸易,保证农业器械的供应,以使“毋乏耕织之器”。

          为汇聚天下财物,齐国对于从其他诸侯国的运送货物前来贸易的商人,实施轻税的政策,在一段时间内,关的征税标准比市的征税标准为低,《幼官》云:“市赋百取二,关赋百取一。”即市的赋税标准是2%,关税的征收标准是1%。齐国在轻税的基础上,有时甚至对于经过齐国到其他国家贸易的商人,取消关税,《管子·小匡》:“通齐国之鱼盐东莱,使关市几而不正,壥而不税,以为诸侯之利,诸侯称宽焉。”

      相对于其他诸侯国,齐国管子更重视商业贸易。齐桓公在位期间,齐国商业税收政策一直比较稳定,促进了经济繁荣,为其获取霸主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次说一下人才选拔。桓公让鲍叔举荐大夫、鉴识群臣中表现突出的,让晏子举荐贵人之子、鉴识记录没有出仕的人和农夫之中表现突出的,让高子举荐鉴识百工商贾中表现突出的。三人在举荐选拔时的标准,主要包括品行和能力两个方面。推荐出来的人先到地方基层试用,再由管子交流考察,再上报国君,由国君最后定夺。

      在选拔人才的标准方面,管仲对鲍叔说,“劝国家不得成而悔,从政不治,不能野原,又多而发,讼骄,凡三者有罪无赦。”告晏子曰:“贵人子处华,下交,好饮食,行此三者,有罪无赦。士出入无常,不敬老而营富,行此三者,有罪无赦。耕者出入不应于父兄,用力不农,不事贤,行此三者,有罪无赦。”告国子曰:“工贾出入不应父兄,承事不敬,而违老治危,行此三者,有罪无赦。”可以看出,管子非常重视农业,强调敬老事贤,看重伦理秩序,对待父兄没有过失。这些标准对于约束官僚行为和引导民众风尚有一定的作用。

《管子》学习的背景知识

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上)

        官僚政治这个词,其实是从西方传来的,说到这,就必须要提到一位学术大咖: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20世纪初的时候,韦伯仔细观察了欧美等国的行政组织,提出了“官僚制”这个概念。在韦伯看来,官僚制是按照法治原则建立起来的组织,这个组织实行等级制,下级服从上级、上级服从上上级,所有的层级都依据规章制度来运作,就像流水线一样。韦伯所说的这种官僚制,是对近代西方国家的描述,它跟中国古代的官僚政治有相似的地方,比方说,都实行严格的等级制,上下级界限分明,都按照规章制度运作,等等,但是两者还是有很大不同的,而这跟古人对官僚政治的认识有很大关系。

      古代中国没有官僚政治这个词,但这不等于说,他们对官僚政治这个现象没有认识,恰恰相反,学术界有一个共识:在世界范围内,中国的官僚政治持续时间最长,也最发达。所以,中国人很早就对官僚政治有所认识。这种认识,可以用“事君治民”四个字来概括,意思是:为君主服务,管理民众。也就是说,官僚处在君主和民众中间,对上,他们效忠君主,替君主做事情;对下,对老百姓进行统治和管理。这样,官僚就有两张面孔:在君主面前,他们是臣子,必须顺从君主的意志;而在老百姓面前,他们又是父母官,掌握了很大权力。

        在这个结构中,君主占据了最核心的位置,理论上讲,官僚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他怎样管理老百姓,都是君主规定好的。这就跟韦伯所说的官僚制有本质上的不同了,因为近代西方的官僚集团上面,并没有一个握有生杀大权的专制君主,它的权力也不是君主赐予的。但古代中国不一样,说到底,古代中国官僚所有权力都是君主给的,官僚本身只不过是君主实行专制统治的工具,没有独立性。所以有学者认为,中国古代官僚政治的本质,就是君主官僚政治,或者说帝制官僚政治。这样,关于中国官僚政治的起源,也就很好回答了——从君主制诞生那一刻起,就产生了官僚政治。因为君主要进行统治,必须依靠一批专业人士,这样的专业人士被称作官僚。

        资料显示,夏代就设有专门的官职,负责收税,处理犯罪问题,管理农业、畜牧业等事务。到了商代和周代,中国的官僚政治越来越成熟,特别是周代,建立了完善的官僚体制。

        首先,是出现了中央和地方的明确划分。周代实行分封制,周王室所在的区域是中央政府,各个诸侯国,像齐国、鲁国、晋国,相当于地方政府,这样就出现了中央官员跟地方官员的区别。这个区别贯穿了今后的中国历史,其影响是怎么强调也不过分的。

      其次,是建立了严密的等级制。在周代的官僚体制中,周天子位于顶端,他的下面是诸侯,相当于天子派往各个地方的最高长官;诸侯下面是卿大夫,担任各类官职,帮助诸侯管理国家,属于中高级官员;卿大夫下面还有士人,士人们承担具体工作,有点像现在的基层官员。需要强调的是,在这个结构里,周天子的权力不是绝对的,诸侯只需要履行完对周天子的法定义务,回到自己的封地上,诸侯做什么事,周天子是无权干涉的。同样,卿大夫也能在自己的封地上做主,诸侯不能随意干预。这就是分封制的精髓,所以,这时候周代的官僚政治不能叫做君主官僚政治,因为周天子还不是专制君主。

      但是,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君主和官僚集团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简单地说,专制君主开始出现了。公元前771年,西周灭亡,周王室把都城从西安搬到了洛阳,史称东周,中国历史进入了春秋战国时代。由于周天子的权威一落千丈,整个国家陷入动荡,诸侯们开始互相攻击,而且越来越频繁。据学者统计,在二百多年的时间里,诸侯国之间至少发生了762次战争,平均每年多达4次,很多弱国、小国都被强国吞并了。激烈的战争让诸侯认识到,原有的官僚体制不够用了,只有把权力集中起来,才能聚集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残酷的竞争中获胜。此时涌现出来的君主,齐桓公、楚庄王、吴王夫差等人,和他们的前辈比起来,权力是大大加强了。但是光这样还不够,必须从根本上进行变革,才能保障君主掌握绝对权力。这方面的范例,是秦国的商鞅变法。

      公元前359年和350年,秦国在商鞅的主持下进行了两次变法。商鞅变法废除了分封制,虽然贵族还有封地,但不能自己收税、组织武装,必须听命于国君,这样所有权力都被集中到君主手上。由于商鞅变法的彻底性,秦国国君的权力比其他诸侯更大,成了第一个专制君主。那么,他是如何统治那么大面积国土的呢?具体来说,是推行了郡县制。郡,是中国古代的行政单位,相当于今天的省,郡下面设县,两者合起来,就叫郡县制。郡县制跟分封制有着本质的区别:分封制下,官员同时是有封地的卿大夫,相对比较独立,如果实力强大,还会对君主构成威胁;而在郡县制下,中央政府负责任命各地官员,郡和县实际上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中央治理地方。官员的俸禄,也就是薪水,则统一由中央政府发放。那中央政府谁说了算呢?君主。就是说,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员,都直接归君主管。

(未完待续)

参考资料

《战国时期齐国“市”之考察——以银雀山汉墓竹简〈市法〉为中心》,郭丽,《历史进程中的中国与世界:中国历史学博士后论坛2012卷》,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1月

《中国古代官僚政治》,李志安;杜家骥,中华书局,2015年9月

《管子(全二册)——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李山 轩新丽 译注,中华书局,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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