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舍友作证,这起强奸案原本不会太过复杂。可那时谁也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的走向竟然很快就反转了——所有的证人竟在法庭上集体翻了供。
配图 |《圣诞玫瑰》剧照判断真假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是我作为法制记者的一个体会。
所谓的“真相”,时常有如黑箱,淹没在时间的深海里,发生后想要做到全景还原,实属不易。
在我最近采访到的一起强奸、伪证案中,尤其体现出了这一点。
1
根据报警记录显示,2017年6月18日凌晨,小梦的朋友朱先生拨打了110——“报警人称朋友昨天被领导强奸,请民警到场处理”。
我记下了朱先生的电话,并做好了打不通、或者被拒绝的准备。但意外地,电话那边的声音听上去宽厚真诚。朱先生不仅解答了我的很多问题,还同意第二天见个面细聊。
2019年3月下旬,朱先生坐在我对面时,距离他当时陪着小梦去报案,已经快两年了。
朱先生说,小梦是在那天凌晨一两点给他打电话的:“我那天刚好在外面应酬,我问她什么事情,她不说,只是哭,我就打车过去了。”
朱先生判断,小梦肯定是遇到了什么麻烦。
他和小梦是老乡,学生时代谈过很长时间的恋爱,后来因为都在上海发展,也有往来。我问,小梦肯定很信任您吧,不然不会打电话给您求助。朱先生说是,“她(那时)刚来上海,没有什么朋友,可以这么说”。
朱先生去了小梦的宿舍,“她没开灯,我说打开灯,她不让。她就缩在床的角落,还是哭”。朱先生只能试探性地安慰,“就说一些有的没的……她最后哭了,才断断续续地说了这个事情”。
小梦说,她前一晚被老板马某侵犯了——“她觉得自己醉了,但是有一点意识想要反抗……就说她非常不愿意,(但)推不开的这种。”
朱先生称自己当时怒不可遏,第一反应就是报警——在朱先生的讲述中,跟他分手之后,小梦就没谈过别的男朋友,“她是很乖乖女的……这是一个女孩的第一次呀!”
对于报案,小梦却很是犹豫,朱先生也犹豫了,“让别人知道是毁名声的,她以后还怎么嫁人?”
但朱先生没犹豫多久,就在内心做了决定。
小梦出生于1992年,当时刚满25岁。“她太单纯了,在进这家公司之前,她从来不会喝酒泡吧。”朱先生说,当时他还想起了另外一件事,在此之前半个月,有一次小梦也是晚上给他打电话,说舍友带着她去宝山区的一个酒吧,有个酒保总纠缠她,她挺害怕。当时朱先生离得远,怕来不及阻止,还让一个住得近的朋友去看看,还好后来没发生什么,“(等)我去了之后,看她在路边,我就把她送回了宿舍。”
没隔几天,还是出了事。
从小梦的讲述中朱先生还了解到,和马某在一起的时候,小梦的手机一直不在她自己身上,“她就是想去报警也没办法的”,他觉得小梦就是被算计了:“不报案就这么过去了,轻则可能还会发生,重则她可能被威胁,以后就天天当小三了,你知道吧?”
朱先生说,自己的这些考虑,有的跟小梦说了,有的没有,但最终他还是坚持要报警——“必须让做错事的人得到惩罚”。小梦也同意了,只是跟他交代了好几次,“说要是我告诉她父母,她就去死。我说你放心好了”。
在等待警察上门的时候,小梦的两名舍友也醒了,“她们就说‘唉呀这个事情发生了,挺不应该的’,我们寒暄了几句,她们都表示同情”。这两名舍友也是小梦在公司里的同事,两人七嘴八舌地说了些她们了解的事:比如,前天晚上大家一起聚餐,小梦的确喝了不少,“小梦心里面可能有点伤心事,老板就一直和她聊,又不停地去跟她喝酒,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听完她们的讲述,朱先生觉得自己心里当时也算是有了底,以为既然有舍友作证,小梦的案件应该不会太过复杂。
他那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个想法有多幼稚。
2
可等我随后见到小梦的两名舍友,听到的却是跟朱先生截然不同的说法。
“外向”、“搂搂抱抱”、“感觉很乱”……这些词汇被她们频繁地用来描述小梦。在一起强奸案的语境下,这些多少有贬低性质。
2017年6月16日,周五晚,这家刚成立不久的电子商务公司聚餐,员工19人,吃饭时开了一瓶水果酒。
舍友张丽说,那晚大家都没喝多少,“有人敬酒就喝一杯,但基本上女孩子的酒我都帮她们挡了,我那时候是做行政主管。”
另一位舍友张玫也说,小梦没喝多少,“就是高脚杯喝了半杯,因为我们都不劝酒,所以她喝完那小半杯以后,就喝白开水还是茶,反正就不是酒了。”
张玫是张丽的表妹,两人和小梦共同租一套两居室,小梦住一间,姐妹俩住一间。
吃完饭,一伙人又去唱K,张丽的描述开始丰富起来:
“在(KTV的)超市里面碰到小梦,她拿着马X的钱包,准备买东西。然后我们就跟着一起进(包厢)去了”。随后服务员拿进来了一箱啤酒,“24瓶,那种小瓶装的,倒进一个大扎壶里,每个人都拿杯子分。”张丽说,大家碰杯后开始各玩各的,她去唱了几首歌,“回头就看到小梦和马X两个人在一起——就是抱在一起,小梦全身都靠在他身上的”。
我问她,小梦是不是喝醉了才这样?
张丽立刻说:“才不是——但先前我们都看到她拿着马X的钱包,就没吭声。”她说,在KTV里,小梦一直和马某挨得很近,像在说什么,但KTV太嘈杂,她也听不清。
大家接下来又玩了一会儿骰子,小梦和马某一组,张丽张玫一组,小梦和马某输得多,“两个人都要喝,马X有时候会喝两杯,小梦也抢着要自己喝,有时候也帮他带,反正就抢来抢去的”。
不过张丽再次强调小梦没有喝醉,因为做游戏的时候,“我们还会赖一下,她就会不依不饶地来看,这个都能算得清楚的……”
等夜渐渐深了,陆续有人离开。到了凌晨3点左右,KTV的包厢只剩下几个人,张丽说他们也准备走,“刚出包厢门,服务员就说有个包(落下了)。我看是小梦的,就把包拿走了”。下楼后,大家发现小梦和马某不在,“他们说还在厕所里,我就叫了两个男孩子上去看。半天都没下来,大家都饿了,有人说吃点夜宵边吃边等,我们就去吃夜宵了”。
刚点上东西,马某的司机小许就接到电话,“他说老板要走了,他去送老板回去”。
等张丽张玫吃完饭打车回到家,已经是6月17日凌晨四五点了。过了一会儿,张玫接到司机小许的电话,“他问能不能到我家沙发上躺一会儿”。
小许当时是张玫的男朋友,平时和老板马某一起租住,这会儿说要过来住,张玫也没多问。“她(小梦)去了马X的家里,想一想都能(知道)发生什么事,我们都觉得很正常。因为在包厢里看到的情况,小梦应该是和马X有暧昧关系”。
张玫说,她再见到小梦已经是6月17日的下午,小梦回来了,“大概是4点多钟。我就问她你去哪儿了,她也没说,就去洗澡化妆,换了衣服。我问你去哪儿,她就说下楼逛一逛”。小梦这一走,就到晚上9点才回来。“我说怎么样没事吧,她说没事,玩了一会儿手机,就进房间睡觉了”。
张玫说,当天夜里她睡在客厅沙发上,半夜迷迷糊糊中听到小梦开了房门,一名男子走了进来,“是小梦的前男友”。张玫说听见两人先在客厅说了几句话,后来又去了小梦的房间,“那个男的说,你相信我,我们报警,我听见她使劲在哭,男的说,我们一定要报警”。
张丽也说,张玫半夜进了房间给她说:“小梦她前男友来了,说马X上了她,我就说真的假的?”张丽强调,自己的惊讶来自——那晚小梦整体的表现似乎就是欲拒还迎的,而且在KTV,“小梦先和另一名已婚同事翟X手牵着手——就在桌子下面他们拉着手,没有放在台子上,被我不小心看到了”。
张玫说她也看到了,“手都搭在一起了……当时就感觉到好像有点乱”。
张丽继而感慨道:“女孩子跟老板在一起,我觉得太多了。现在这个社会……”
3
报案后,小梦去了公安局,第一份笔录是在2017年6月18日早晨8:53制作的。
小梦说:聚餐时“我喝了一点红酒”,到了KTV之后,“我和马X开始玩骰子喝酒,我不会,玩输了很多把,喝了很多酒,都有些不清醒了,后来有人给我倒酒我就喝……我的意识很模糊”,她朦胧中记得有人扶她去了厕所,“在厕所里我记得马X面对面抱着我,和我说了很多话,但我不清楚他和我说了什么”。
从厕所出来之后,“人都差不多走完了”,小梦记得马某说回家,“我说我要回我住的地方,之后的事情我就不记得了”。怎么到的马某家,小梦记不清了,但她记得,“我发现(那里)不是我的家,我就跟他说我要回去,他没有说话”。
小梦说,她被马某扔到床上,“他让我好好休息”,她很快就睡过去了,之后便感觉到有人在碰她,“我大声喊‘你不要碰我’,用手推他,想要让他走开,但我酒还没有醒,浑身都没有力气,推不开”。“他压着我……我一直喊疼,但马X越发起劲”,“之后马X问我是不是处女,我跟他说我是第一次”。
小梦告诉警察,在那之后她本想离开,“我自己从床上起身走了几步,但感觉头很晕,根本走不动路”。小梦说她躺在客厅沙发上,马某又把她拉上床,让她好好休息。
休息了一会儿之后,马某让她吃午饭,“我酒没醒吃不下,也不想吃”,6月17日下午1点左右,“马X趁我睡觉……再次摸我……我跟他说‘你不要这样对我,我害怕’,马X就和我说,‘我把你从女孩变成了女人’”。
警方接案后,去马某住处带走了他。马某出生于1984年,初中文化,已婚,案卷显示,他“2012年来沪工作,2013年去北京工作,2017年再次来沪,案发前是上海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
马某的第一份笔录制作于6月18日11:30至13:30,他对事情的描述和小梦讲的完全不同。
马某说:前一晚他喝了酒,所以就想早点回家休息,“我们两个衣服都没脱就睡了,过了一会儿之后,她说我打呼噜吵到她了,随后我们两个就半醒着了,迷迷糊糊中我意识到她来解我的皮带,我就把裤子脱了……”
他说,发生关系之后,他们接着休息,中午他还做了饭,但小梦没怎么吃,“下午2点多……我把裤子脱了,她把裙子脱了,发生了性关系……之后我躺了一会儿去洗了个澡,大概快到下午4点,她走回家了,我打车回公司”。
警方调取到了两段监控,一段是2017年6月17日凌晨4点58分,马某和小梦一起走进小区楼内,两人出现在镜头里几秒钟,办案警察说,“进去的时候看得出小梦当时需要搀扶”。
接下来的一段监控视频更长,凌晨4:59,两人一起走进电梯——“很明显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很吃力,因为他又要抱着小梦,又要按电梯。我看到他多次要把小梦给扶正,那么说明小梦整个人是瘫在马某身上的,她的脚没有力气”。
此后发生的事情没有任何监控证明,只有马某和小梦两个当事人截然不同的论述。
办案警察说,强奸罪最基本的定义是“违反妇女意志(与之发生性关系)”,所以小梦当时的状态正是案件的关键——“她如果是在醉酒的情况下,那么就没有办法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这时候发生关系、事后女性不愿意的,可以认定为强奸——这也是认定马某罪与非罪的一个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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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警方找到小梦当晚同去饭局的同事们,想听听他们的说法。
张丽是第一个去做笔录的,6月18日下午,她说“在饭店吃饭的时候具体喝了多少我不清楚,在KTV包间,我们一共喝了一瓶洋酒和一箱半啤酒”。问到小梦的精神状态是否清醒时,张丽回答:“具体我不是很清楚。”
张玫的第一份笔录是在6月22日做的,警方问“小梦喝了多少酒?”张玫回答:“我们4个人玩骰子,喝掉一箱左右的啤酒……小梦的包和手机都在我姐这里,我姐帮她带回家了,她当时喝多了。”
除了两名舍友,警方还着重对两个知情人进行了取证:一个是司机小许,他最后送马某和小梦回家;还有一个是公司的一个实习生小胡。
小许在第一份笔录里明确地说:“她当时喝多了”,“她去洗手间的时候都是被人扶着去的,我感觉她喝多了。”
警方问小许,既然他平时和马某共同租住,当天把马某小梦送回去后,为什么不上楼?小许说:“我知道马总带小梦上楼之后,会发生男女之间的一些事,我也懂这一点,就没有上去。”
他后来补充:“马总告诉我他睡沙发,让小梦睡大床,当时我听了就感觉很别扭,而且我饿了,就说我去买早饭。”随后,他去了女朋友张玫那里。
马某租住的房子和小梦的宿舍同属一个小区,但那晚从KTV出来后,小许当时既没有接张玫张丽——按照他的解释,“这是马总的意思,我问过他,他让我们直接回家。张丽和张玫他让她们自己想办法回”;到小区后也没把小梦送回家——“她当时喝多了,上车也是马总扶着的,上车后她倒头就睡了,就倒在马总大腿上”。
实习生小胡则提供了更多的信息。
他告诉警方,在KTV里小梦明显喝多了,“她双手张开,肢体上就表达需要有人搀扶,我们知道她已经喝醉了,然后我和马总将她搀扶到了厕所门口”。小胡说,后来“我回到厕所,小梦已经在厕所门外了”。
接下来的事情,小胡在第二天全部告诉了小梦。
6月17日,小胡3次给小梦发送微信好友申请,小梦在下午3点58分通过——应是下午她清醒后才拿到了手机——微信里,小胡问她,“怎么样?好点了吗?”还说,“少喝点酒吧,其实很多的时候会让人感觉很心酸”。
小胡在微信里告诉小梦:
“我只想把我看见的全说出来。昨晚我看到马总对你那样,自己看着都生闷气……其实酒喝多了,很好处理的一件事,我现在算是看清了马总。
“你们摇摇晃晃地走出来,我说马总,你把你手搭在我肩上,地上滑,他说滚犊子,最后我只好和韩总下去了。
“我知道你那时已经喝得很多了,好几次想试着去做些什么事情,最后全被他说了。
事发后小胡发给小梦的微信(作者供图)“你昨晚喝多了以后,张丽还有张玫,她们要是说直接给你带回家就好了,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事情,人有些时候真的让人猜不透的。”
最后小胡说,自己结束实习就要回老家去了。这个出生于2000年的年轻小伙子叮嘱小梦:“以后就不要再喝酒了,喝多了对身体不好,同时可能会伤害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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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涉嫌强奸小梦的案件很快从公安移送到了检察院和法院。2017年12月12日一审开庭,张玫、张丽、小许、小胡4名证人都将出庭作证。
谁都没想到,此时竟出现了转折。
张玫第一个出庭,她直言道,小梦当晚根本没喝多,“喝酒的时候她也没喝完”。这与她第一次做笔录时“她当时喝多了”差异太大。
检察官再次确认:“被害人在上厕所时有无喝醉?”张玫回答:“没有,感觉很清醒。她是在很清醒的时候抱着马X。”
张丽第二个出庭,检察官问:“你确定被害人当晚喝得不是很多?”
“是的,我看到她的时候是清醒的。”
“你为什么觉得被害人很清醒?”
“我知道被害人的酒量。”张丽说,她们3人住一起,“关系很亲密,有时会在吃饭的时候喝酒,我看到过她能喝两三瓶啤酒,是没问题的。”
两个舍友的改口让检察官有些措手不及:4名证人都曾在公安机关供述说小梦喝醉了,这也是检方用以证明小梦当晚无法反抗、被强奸的重要证据。
第三个出庭的是小许,他是当晚最后看到马某和小梦的人。检察官问:“你感觉被害人有没有喝醉?”
小许说:“没有。”
“(小梦)走路是摇摇晃晃的还是步履蹒跚的?”
“走得也不是非常稳,也不是非常飘。”
最后出庭的是小胡,他还未满18周岁,因为长相略显成熟,法官跟他确认了好几次年龄,还强调说,在法庭作证要说真话,“如果说假话,被公安机关查实的,要追究你的刑事责任的,明白了吧?”
小胡点头,接着按照程序,在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上签了字。
小胡开口说:“我觉得她是清醒的,她可能是身体不舒服,但不是喝醉了。”
检察官问:“为什么和之前说的不同?”
“之前笔录的具体内容不是很清楚,我不记得怎么说的了。”
检察官又在法庭上念了几段小胡发给小梦的微信,然后将这些内容给小胡过目,问他要如何解释这些内容。小胡承认是他发的,“只是简单的关心”,但对于那些意思明显指向小梦喝醉了的内容,小胡支支吾吾了好一会儿,才说:“我当时的想法是,公司的员工和管理层在一起是不合适的”,“我觉得她没有喝醉,我是说被害人当时身体不舒服。”
作证时,4名证人均坐在被告人马某的左前方,除了走上证人席的过程中他们能看到马某,其他时候皆背对着马某。他们说话的大部分时间里,马某都看向他们,有几次马某用手支着头,埋下去,又抬起来。
马某最大的肢体动作发生在小胡作证的时候,当时他有些焦躁地挪动着身体,斜着眼看向小胡,随后再低下头去。
至此,几名证人在庭审中集体翻供,而且全部确认“以法庭陈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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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 强奸案件都发生在隐秘的环境中,核心证据缺乏。但此前,警方已经了解了这起案件的很多旁证——小梦报案后去医院做了诊断,“这个女孩之前尚未经事,所以不太会出现为了其他目的来报强奸”;已找到的监控“可以看出来谁是在主导”;小梦身上没有其他撕扯伤,“(可能)是她由于酒醉没有发生一些暴力性伤”。
而4名证人的证言“对证明这个关键情节(她到底有没有喝醉)上,是有重要意义的”,“如果这个都要翻掉,那么案件的走向会发生很大的改变”。
2018年3月,检察院公诉科向公安机关去函指出:因为几名证人作出与之前侦查阶段不一致的证言,导致案件不能顺利判决,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4位证人涉嫌伪证一案被正式受理。
警察最先去的是小胡的老家。在教育之下,小胡很快承认自己作了伪证,随后被警察带回上海进行详细调查。讯问中,小胡讲述了整个预谋伪证的过程。
在马某涉嫌强奸一案开庭前,法院通知小胡作为证人出庭,一开始他想推脱——他觉得自己人都不在上海,何必折腾。“后来牛X,我的朋友,打电话让我去,他说我也是蛮重要的证人,还说那边都已经安排好了”。
牛某打了好几个电话劝小胡,小胡心里明白,牛某是马某的朋友,肯定是要他帮马某说话。他又想到,当初事发后他在公安那里做了笔录,“就有人跟我说,你在派出所说了马总坏话,出来马总要找人搞死你的”。
小胡说明为什么后来要作伪证(作者供图)小胡最终答应出庭作证,他提前一天从老家坐车到上海,在宾馆住了一晚。12月12日开庭那天,打车去与张丽、张玫等人会合。
庭审是在下午,中午到法院附近后,小胡被带进一个饭店,在那里见到了一个叫“杨大哥”的人,这个杨大哥叮嘱他们,“就让我们说她没喝醉”。
开庭结束后,小胡又跟着大家一起去了法院旁的咖啡厅,这一次杨大哥和马某的律师都在,“律师就开始点评我们,说我在庭上说的有些模棱两可,事后如果还有人来问我‘为什么在庭上和一开始说得不一样’,就让我说一开始在公安那里做笔录没仔细看就签字了……”
庭审结束后,张丽给他转了300 元住宿费,之后又根据截图给他报销了往返的路费。
很快,公安机关又将张丽、张玫、小许、杨某等人带来调查。
小许也很快承认作了伪证:“当天聚餐的时候小梦喝了两三杯红酒,之后KTV唱歌的时候喝了五六瓶啤酒,我开庭的时候只说她喝了五六杯啤酒;还有,小梦当时已经喝醉了,我说她没有喝醉;而且开庭前我们见过辩护人的律师,我在庭上说没见过。”
小许承认,开庭前,“律师走到我们身边,说庭审的时候问起‘被害人是否喝醉’,让我们回答‘被害人没有喝醉’;问起‘被害人喝了多少酒’,让我们回答喝了一点点,少说点;问起在KTV包厢内‘被害人与马某有无亲密接触’,你们4个都要回答小梦在包房内抱着马总……总之让我们4个回答问题的时候,都要向马总有利的方向讲。”
紧接着,小许还提供了一些小胡不知道的信息。
2017年11月26日,公司内某翟姓领导建了一个微信群,群里有小许、张丽、张玫和杨某,翟某说在群里说,“开庭要如实讲当天的实际情况”,还说,“注意我们那天都没喝醉”。
张丽曾在群里问:“姓胡的小孩后面还确定要不要用了?”杨某就说“打电话说”,随后附上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庭审当天,杨某在群里对小许说:“你是最关键的了,KTV出来你一直陪同马总,当时情况你肯定清楚的,要如实讲,不要怕!我们要为了正义而战。”
说完这句话,杨某还将群名修改为“为正义而战!马总工作组”。
小许只回了个“嗯”。
中午一起吃饭后,4名证人一直和杨某保持着联系。小许作证前,杨某问他:“好了吗?”他回答:“没有,刚第二位证人进去,还有两个证人在等待。”小许作证后又和杨某发微信:“我出来了,杨大哥,在休息室,等第四个证人结束。”杨问:“都讲清楚了吗?没有紧张吧……问你喝醉的事情了吗?你那天跟我讲的警察让这样讲的,今天讲了吗?”小许回答:“讲了……法官让我一会儿更改笔录,我说警察让我这样写的。”杨某说:“好的,你们都得更改笔录。”
庭审中杨某和司机小许的微信聊天(作者供图)然而,即便有了这些供述和微信聊天记录为证,张丽和张玫仍然一直否认自己作了伪证。张丽说,她认为杨某就是个组织者,负责召集他们几名证人,通知时间地点,自己并没有在其授意下更改证词;张玫也说,和杨某打交道也就匆匆两面,吃午饭时她没注意杨某说了什么,在咖啡厅她只是喝了咖啡,至于微信群,她没关注发了什么。
杨某则大喊冤枉,说自己只是受朋友之托,帮马某请了个律师。对于为什么要和4名证人见面,他的说法变过好几次,一会儿说“我是想问他们要被害人(小梦)的联系方式,因为马X的妻子想跟被害人谈赔偿”,一会儿又说“因为律师不方便和4位证人见面,所以想请我帮助安抚他们的情绪”。
最终,公安机关认定4名证人作了伪证,马某涉嫌强奸的案件这才得以继续推进。
2018年9月4日,法院判处马某犯强奸罪,判其有期徒刑5年。马某提起了上诉,2018年12月18日,上级法院驳回马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1月,法院开庭审理了几名证人涉嫌伪证、杨某涉嫌妨害作证的案件。之后,法院判处小许有期徒刑1年2个月,张丽1年3个月,张玫1年3个月,小胡10个月,杨某1年4个月。
之后张丽、张玫提起上诉。小许服从判决,正在服刑。在我采访期间,小胡已经服完刑期,重获自由。
2019年3月20日,案件二审开庭,张丽、张玫仍不承认作伪证。
7
庭审结束后第二天我给朱先生打了个电话,他还不知道马某已经被判刑。
听到消息,朱先生在电话那头说:“太振奋了,我觉得我当时报警的这个决定没错!因为我也担了很大压力……你知道的。”
我问他当初马某涉嫌强奸一案开庭他为什么没去?他叹了口气说,法院开庭前电话通知过他,“我当时问,当事人(小梦)去不?对方说她不去,那我也就没有去”。
随后,朱先生又说,那天他陪着小梦去报案后,中午就有一名公司的领导来公安局了,“那人还请大家(前来做笔录的同事)一起出去吃饭,还一起聊天”。朱先生当时冷眼看着几个人站在一处,“一起抽烟,还特别放松,有说有笑,有商有量的”,他隐隐觉得事情正在朝着他无法控制的方向发展——等到下午警察来给张丽做笔录时,事情“就和上午跟我说的有些变化了”。朱先生当时明显感觉到,公司的员工都“尽量去帮那个马总,可能就串一些口供,把这些实质性的事情全部回避掉”。
后来,朱先生也听说公司找小梦谈过,“好像是跟马X同级别的领导,当时就说是马X犯了糊涂事,还说他有老婆有孩子什么的,放他一马”。
朱先生也猜到庭审不会太顺利,但听说了证人当庭翻供的事之后,还是有些语塞:“出了这种事,朋友还背后给她一刀,她还把他们当好朋友的呢……”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小梦把朱先生的微信拉黑了,电话也打不通了,他也心怀默契地不再去找小梦了:“如果说我突然出现在她的生活里面,她想到的也就是一个噩梦,对吧?”
3月26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月27日凌晨1点,朱先生给我发微信,转了一段小视频,视频里一群男孩女孩在农村的土墙边嬉笑打闹,他发,“我和她的童年”,又发,“为了一次见家长……八年的简单(坚持?),一次的现实生活……改变不了自己的骄傲……”
我想朱先生可能是喝多了,满腔复杂的情绪只能打出这些断句残章。他此前跟我说过,自己和小梦恋爱多年,青梅竹马,因为一次见家长的问题闹了矛盾。年轻的他们都太骄傲,分了就分了,谁都没回头。等再次在上海相遇,他已经成了家,当了父亲。
我猜测,朱先生可能还心怀愧疚,因为那晚在KTV,小梦心里藏着些“伤心的事情”,很可能与他有关。
过了一会儿,朱先生又发:“我希望你们不要去打扰她的生活……只怕顺藤摸瓜”,“安好误判。”
我想他应该是想说“安好勿盼”吧,那就祝小梦一切安好吧。
(本文所有人物皆为化名)
作者 | 倪玮
编辑 | 沈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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