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法语之言,能无从乎?改之为贵。巽与之言,能无说乎?绎之为贵。说而不绎,从而不改,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法语之言:法,法则义。语,告诫义。谓人以法则告诫之辞正言相劝。
巽与之言:巽,恭顺义。与,许与义。谓人以恭顺许与之辞婉言相劝。
绎之为贵:绎,寻绎义。人之于我,以恭逊赞许之辞相诱导,我虽悦其言,贵能寻绎其言之微意所在。
本章见教在人而学在己。人纵善教,己不善学,则教者亦无如之何。
白话试译
先生说:“别人用规则正言来告诫我,能不服从吗?但能真实改过才好呀!别人用恭逊婉辞来诱导我,能不喜悦吗?但能寻绎他言外微意才好呀!只知喜悦,不加寻绎,只表服从,不肯自改,那我就无奈他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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