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做企业的朋友都希望自己的品牌能家喻户晓。但你知道吗,名气太大有时候也是会带来负面效果的,比如……丢掉商标。
2012年,David Elliott和Chris Gillespie获得了数百个带有“google”一词的域名。抱上了大IP的大腿,想必两人是高兴地手舞足蹈吧,可是不久他们的如意算盘被谷歌发现了。谷歌认为他们侵犯了谷歌的商标。
到嘴的鸭子要飞,这两位也不是吃素的,既然你认为我侵犯你的商标,那我索性把你商标无效掉吧。
这次谷歌摊上事了。因为它的名气太大了,有成为通用名称的嫌疑。
今年5月份,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维持了下级法院对“谷歌”商标诉讼案的判决,判定“尽管谷歌英文名“google”成为互联网搜索的同义词,但谷歌仍普遍被认为是一个应予以保护的品牌名称”。
近日,Chris Gillespie已经将此案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目前为止还没有受理此案,可能还在头疼着,需要个把月的时间来决定吧~
当然,一些商标太火之后就成了通用词汇,这样的案例其实不少,也不只谷歌一个!当成为通用词汇后,它们不再被作为商标,成为所谓“非商标化的受害者”。
“优盘”、“吗啡”、“拉链”、“阿司匹林” 、“蹦床”、“热水瓶”和“胸罩”以前都曾经是知名的商标,但是由于他们太成功了,以至于成为了通用名称,并因此失去了商标权。这些公司估计当年都要哭晕在厕所了。
相反,“邦迪”、“桑塔纳”、“施乐”、“任天堂”就聪明多了,人家始终说的是邦迪创可贴,桑塔纳轿车,施乐打印机,任天堂游戏机。避免了成为通用名称的厄运。不得不说,这很机智。
为了避免自己的商标被通用化,企业应该如何防止商标被通用呢?小编给大家支招啦!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也就是说由于被长期普遍使用并指代某个种类的所有商品,从而退化为商品通用名称,失去了商标保护,成为公共资源。
企业还要密切关注市场,对于市场上侵犯自己注册商标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维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避免注册商标成为商品通用名称的危险。
还有一招就更厉害了,我们应该从根源上进行防止商标被通用:在企业确定企业文化和产品方向的时候,提前进行商标布局,在注册核心类别的同时并注册关联类别进行防御,组成商标全方位的保护壁垒。
那么,谷歌商标火到美国最高法院,作为google的“高仿版”,你们说百度离通用名词还会远吗?
毕竟现在只要有什么不明白,大家都会说一句:百度一下……
尽管用的并不是百度
不知道百度会不会很惶恐?
最后,小编不得不再次提醒:商标是企业的命脉所在,千万要保护好!
睿至知识产权,waiting for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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