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首 文
“士农工商”,中国自古以来便存在着阶级的划分,人为的将不同的人涂抹上不同的色彩,贴上不同的标签,构成了不同的群体,在现代社会里不断交集,人类社会的活动就这么构成了。但阶级、角色划分不是一成不变的,总有人不断转换行业,突破阶级,以在社会上获得尊敬,掌握更多的资源。今天我们来聊一聊最底层的权利,农村,村委会,村委主任。
随着城镇化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人涌进了大中城市,他们凭借自己的勤劳实现了地域阻隔的跨越,着实令人称赞。但是大部分普通人还是留在了农村,他们更多的是老弱力贫者,只能靠自己的双手从大地那里换取微薄的收入。这群人构成了农村常住人口,也构成了农村的社会生态。正是在这贫瘠的生存环境里,仍存在着中国最底层的权利机构--村委会,它是整个村子的自治机构,如果能进入选村委当选村主任,那他便掌握了村里的全部资源,成为了最受人尊重,甚至人人敬畏的人。
有人可能会说了,只是一个村委主任而已有那么玄吗,那么我就来粗略给大家讲一下,一个村委主任的权利构成。目前村落常住人口数在几百到几千人,更有甚者人数过万已颇具小乡镇的规模。大到村里的土地,宅基地,承包地,贫困户评选,养老金,小麦补贴发放,小到盖章,签字皆由村委管理,村委会是农村不折不扣的管理机构。这些大大小小的权利被普遍文化水平较低的村干部们进一步放大,中国式农村权利便这么慢慢的产生了。
如何将加强对农村权利的监督,将是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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