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办事。
本来挺顺利的。约了很久都没约到的一个债主终于出现了,而且爽快地答应重新确认债权,一起计算了很久,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他把新的数目重新打了借条。虽然到最后很可能是一纸空文,因为都在传说他没有资产可以还债。但毕竟万里长征迈出了第一步,至少有了以后可供诉讼的凭据。
乐极生悲。
一片详和的气氛中,借条打好了。
高高兴兴地回家去。到家再仔细一看,关键词却没出现在借条中!这可是关系到将来的诉讼主体的事!怎么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呢!悔之莫及!
肯定当时忙着核算数目了,就没有注意到这样的缺失,而且现场是有一个律师在场的,心理上可能更加依赖他的专业了,没想到他也有疏忽的时候!这时候再怪责他有意义吗?谁让自己不更加细心一点呢,自己的事情自己不上心,怎么能全部寄望于不相干的人呢。明明你知道这几个关键词有多重要,当时是被狂喜冲昏了头脑,所以完全不记得一个字一个字地检查一下打好的借条了吗!
浪费了这样好的一个机会!
本来这事情暂时就可以先这样放置着的,现在只能亡羊补牢,赶紧再修补一下,问题是那个许久才出现一次的债主,下次又不知道要什么时间才能再次出现!
我原来以为自己做事情还是很认真的,没想到也会有这样的时刻。
但既已发生,就接受事实,下次如果还有类似事件,一定要牢记教训,仔细一点总归没错。
特此记之!警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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