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事 / 故事 / 反垄断的故事 / 大公司垄断的故事
曲创(原创)quchuang # 163.com
(前戏回顾)
书:从纸到字节
一块神奇的玻璃板子
不能等死,绝不!
天上掉下个大腿
“Aikido行动”
往事并不如烟
不想被困住的囚徒
最坑友待遇
亚马逊的反击
打响了反抗亚马逊的第一枪
亚马逊被群殴,惨!
好汉不吃眼前亏
大兰登是怎么被搞定的
组织出马,一个顶仨
大家都误会了?
上公堂
步步为营,损失最小化
见招拆招,暴击最大化
DOJ的大杀器
仗义的Walter Isaacson
Eddy Cue的担忧和动力
脑洞大开的法官大人
两位专业找茬人士要求和很多苹果谈谈
上回说到,由于负责审理此案的Denise Cote法官认为苹果公司的一把手、二把手都直接策划参与了本案,苹果的整个管理层都不能被信任了,需要从外面另找人来帮助苹果公司上下普及反垄断常识,以免再犯同样的错误。于是,2013年9月30日,Michael Bromwich和助手Bernard Nigro作为苹果公司的“外部反垄断监管专员”进入苹果公司,开始工作。
两位督查的第一项工作是找人谈话,开出了一个长长的名单,让苹果挨个安排谈话时间。
接任乔布斯的苹果一把手Tim Cook看了就皱眉,这不就是苹果公司的所有高层么?这俩小子要干啥?
这么个弄法苹果的高层们什么事也不用干了,得整天陪他俩聊天解闷!
关键是苹果感觉这二位的态度有问题啊,案子其实已经了结,虽然苹果依然在上诉,可谁都知道这上诉更多的是在表达“我没错!”、“有一线希望也绝不放弃!”之类态度,翻转法庭判决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事儿都完了,这两位专员大人还象审犯人似的把苹果的所有高层挨个提溜过堂,难怪人家不高兴。
苹果的高层们商量了一下,集体给他俩回了个话:
“我们很忙,没空。”
苹果高层把两位法官任命的监管专员的要求给拒了!
居然敢拒绝我?!吃瘪的两位专员很是窝火,俩人觉得自己在美利坚怎么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哪受过这个气?!
2013年10月22日,Michael Bromwich要求苹果向他提供苹果公司以前和现在所有和反垄断相关的资料,供他查阅。
所有资料?过去和现在??
啥??!请问这是个什么范围?这得提供到哪年哪月?
苹果不理睬,就当Michael Bromwich的声音是一阵风掠过耳边,飘向天际。
10月31日,苹果自己的律师同时向两位监管专员和司法部提交了书面抗议,抗议两位反垄断监管专员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干扰了苹果公司的正常运营,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无理要求!
苹果的抗议中还有一个事:
钱。
正义无价人有价,还不便宜。
现在给我暂且把感情放一遍,我们来谈钱。
按照法庭的要求,两位反垄断监管专员的薪酬以及他们在苹果公司的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苹果承担。
这二位专员给自己开的价码是:
Michael Bromwich每小时1100美元,
Bernard Nigro每小时1025美元,助手嘛,总得有点差距。
这两个价格据说是他们二人的“市场价格水平”,对于能凌波微步于江湖庙堂之间的金领律师,这个价格倒是不过分,的确是“市场价格水平”。
但苹果嫌贵,还了个价(菜市场么?):
Michael Bromwich每小时800美元,Bernard Nigro每小时700美元。这是苹果付给自己的法律顾问的价码。
弄法律的比白菜值钱,这是常识。
苹果同时还要求他们俩和自己的其他法律顾问一样严格遵守苹果内部的财务制度(难道是拿发票报??捂脸表情)
专员们感到自己被侮辱了,气愤抗议:
我们不是你家里的法律顾问!我们是法庭派来的监管专员!外部监管专员!!
老子不是你的人!搞搞清楚!为了体现着每小时近千刀价格的不过分性,我们来参考一下本案中另外几个人的价格。
他们就是DOJ和苹果双方都雇佣了的经济学专家证人:
DOJ方的亲友团:
Richard GilbertRichard Gilbert(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Orley AshenfelterOrley Ashenfelter(普林斯顿大学)
苹果方的亲友团:
Benjamin KleinBenjamin Klein(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
Michelle BurtisMichelle Burtis(Cornerstone Resaerch)
Kevin MurphyKevin Murphy(芝加哥大学、NBER)
光看这5位经济学家的供职机构就知道都是个顶个的经济学大牛了。
他们的价格是多少呢?
据可查实的数字:Richard Gilbert:每小时850美元
(抢答题:Gilbert教授最后提交法庭的报告有112页,请问从翻看资料、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撰写初稿、修改、再修改、还修改、定稿一共需要多少小时才能完成?)
Orley Ashenfelter:每小时840美元,其他三位也是大致相当的价位。
大牌经济学家都这个价了,金牌律师要个1000多刀一小时显然不过分。
虽然总数不少,但的确是“市场价格”,两位督查并没有任何敲诈勒索的意思,苹果认为这个价格过高而拒绝支付是没有道理的,显然不是钱的事。
按说法庭都判了,作为犯了错误的被告应该态度诚恳的认错改错,争取宽大处理,挽回点公众形象才对。
可是苹果为啥要在这个节骨眼上一而再再而三得和法庭对着干?和两位代表司法部的专员怼到底?这苹果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令人费解。。。
这是为啥呢?(未完待续)
(图片来自网络,感谢原作者和能让我找到的Google)
(原创)曲创 quchuang # 163.com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