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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夏末冬初]。今夕何夕兮,草色烟光残照里

[2013年夏末冬初]。今夕何夕兮,草色烟光残照里

作者: FiLoLi | 来源:发表于2020-05-15 20:29 被阅读0次

    ——似曾相识的样子,就是在不经意间仓皇而至,落荒而逃

    这个暑假过的微微有些漫长,漫长到有些无聊,因为胃炎在家一直吃药,哪也去不了,又因为搬家时的各种琐碎事情特别焦躁不安,等终于把所有事落定,也没几天就开学了。

    上一次搬家时我才六年级,所以所有事情都没我什么事,这次就不同了,好像很多事都是我的,比如被随叫随到帮装修队的打杂。在学校时我就反复强调我的房间要涂成蓝色,还用调色板截图搞好几种方案给我爸看来着,甚欣慰我爸拒绝了我最初的设计——大红墙壁,金色窗帘,浓浓的Sin`dorei风格,且不说能不能买到纯金色半透明的窗帘,“那是住人的地方吗?”他反问。好像确实不是,在那个氛围下我不敢保证我是不是会半夜喊着“为了太阳之井!”起来拿菜刀砍门。

    因为搬家前后拖了一个多月,所以我像只蚂蚁一样背着书包骑着车子在新家和旧家之间往返了一个多月。

    除去跑路很累以外,搬家时收拾杂物是一件很让人兴奋的事情,永远不知道哪个布满灰尘的角落会埋藏着似曾相识的样子,像是在看一部微微泛黄的老电影。

    一个画着米老鼠的硬壳笔记本,上面记着幼儿园和学前班时候老师教的儿歌,开始是我唱爸爸抄,后来是我自己写,最后面还有我写的几份检讨,比如骗家长说学校要交钱啦,周末不写作业被叫家长啦。

    还有幼儿园的儿童节大合唱时带的一朵小红花,是那种要用别针挂在胸前的塑料花。那次爸爸上班去的比较晚,我还以为他不来了,看见别的小朋友都搬着小凳子进场,我就哭,后来他终于出现了,同时出现的还有一大块巧克力。在幼儿园后面的小礼堂里,我吃着巧克力抹得满下巴都是。

    一个箱子里面是我小学的书和作业本,那时候我也算是一枚小小的优等生,教数学的袁老师给我打了很多优,还有一页上写着“好,继续努力”,一本语文书里的《小英雄雨来》那一课还夹着一个三好学生证,有塑胶封面的那种。

    书架以及床头,以及厕所,沙发扶手上,散落着好多书,我花了一下午时间把我爸给我订的期刊从里面整理出来,除了那个学英语的《世界儿童》丢了很多以外,其他的比如《少年科学画报》《儿童文学》之类的一本不少,这绝逼是我过不了四级的原因。

    在书架下面的柜子里,有一个装满了实验器材的“牛顿箱”,什么电池夹导线小孔板什么的还都可以用,只不过我没有学理科。另一个箱子里是游戏手柄和光盘,那是一个时代的象征,坦克,魂斗罗,三目童子,洛克王国。

    一个很大的不知道原来装什么的箱子里放着很多生日礼物,多数是不能吃的那种,因为能吃的早就吃了,一个百鸟哨子,靶子和飞镖,一艘航模,意大利的战列舰“波拉”号,当时装马达时把线弄坏了,反正它从来没动起来过,一个空空的相册,因为之后数码相机的普及,我几乎没有过纸质照片,还有一个已经废了的雷速登,都在里面塞着。很多妹子们送的生日礼物我都是摆在桌面上的,比如任梦媛和马思琳的。另外还有很大一部分都吃掉了或者用掉了,范芸给我送过一双很棒的手套,只不过上大学走时弄丢了一不小心。田薇送我她妈妈做的辣椒酱我记得我还是一路托在手里骑车回家的,张玮送的两个土豆……我没吃到,反正我爸说好吃。高三生日的时候我一个人吃了好几人份的烧饼鸡蛋,张鹏博买的那个烧饼好像是唯一一个没夹鸡蛋的,王舒蕾的那个里面有我不是很喜欢的青椒。噢对对那天晚上我还抽了刘江哲好不容易买的烟。

    收拾东西这几天我一直自己一个人住在铁诺这边,爽完了,唯一不好的是俩人把杯子全带走了,现在还在一堆杂物里翻不出来,我从家里找到一个小锅晾水喝好心酸有木有……

    ——远方还没有归属,眼前已没有交集

    大概去外地上学或者工作都会有这么一种感觉,不知道哪里的生活才更加真实

    还有两三天时间就该走了,其实每到这个时候我对开学都有种小小期待感。家与学校的差别,陕西与江西的差别,我已分辨不出,一样有很多同学,一样有玩的很好的也有玩的一般的,一样有好老师烂老师,一天24小时,一小时60分钟,人群熙熙嚷嚷,太阳每天依旧升起,哪怕云层很厚。

    但是有一种微妙的感觉稍纵即逝,还不由得我将它描述清楚。

    大一刚到学校的时候,偶尔还会想家,因为这里有我所拥有与渴望的一切,我以为这是我的根。后来我根本就不会想家了,因为在外呆的太久,家已经没有交集,现在我倒是更喜欢呆在学校多一些。故乡只是一个米甸那样的符号,流着虚幻的奶与蜜的符号。

    ——若我还能如烟火般炽热,请在破晓之刻点燃我

    这学期的课还真是少的出奇,有更多的时间可以去糟蹋,是的,我现在的状态只能用糟蹋时间来形容,很多想做的事如一条奔流而去的河,抓不住他的头和尾,始于终,只能在河边望而兴叹,苦闷的理解着“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但有些事情就是这么奇怪,越抗拒,就陷得越深,就像失眠一样,比失眠更可怕的是怕失眠,怕浑浑噩噩,就越浑浑噩噩,一指就能戳破的茧,不是不能挣脱,是没有挣脱的渴望。

    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从暑假在家时就失眠,以前我一直认为失眠吃药没用,最后也不得不打破成见开始试用一些安神药。

    最近天气很好,我又喜欢上了步行,同样的风景,步行比骑车可以看得更久更真切,我喜欢那种越走越偏远的路,越走人越少的路,最后就像是LAINKA里那段杂草丛生的阡陌再好不过了。

    ——沉默是一座深陷的牢 

    听歌这种事,气氛和场合是很重要的,最合适的应该是坐车时,有一个靠窗的位置,外面应该是和煦的夕照或是细雨轻朦,来搭配安适的心情

    大概在四五年前,我还是一名铁杆JAY迷,他每一首歌我都听过,每一首说唱我都能轻哼几句,从最早那首红成垃圾的《双截棍》,到《忍者》《龙拳》,教父风的《以父之名》和WAR3的宣传歌《半兽人》都被我无限单曲循环过,话说毁掉一首歌的两种方式,单曲循环或者设成闹铃,一点也不错,现在我几乎从不听这些,听到感觉耳朵起茧。

    后来就不再喜欢太有节奏感太硬的东西,转向一些比较轻快或者舒缓对的歌,比如台湾民谣风格的《火车叨位去》,哥特风的《米兰的小铁匠》,还有几首JAY很经典的情歌,《倒带》《轨迹》之类的。JAY最大的亮点在于,他每盘专辑的主题都不会局限于爱情,我不是不喜欢这个主题,但要是每首歌都是这个主题的话,很恶心。前几年总有人说许嵩能超越JAY,开玩笑吧,许嵩就是一个只会唱情歌的娘炮,周杰伦的成功不是一个人,没有黄俊郎,没有方文山,许嵩有什么资本超越周杰伦。

    如今,我已经过了那个听歌奔着歌手去的年龄,现在我听的一些杂七杂八的歌百度上都找不到,更别提谁唱的了,好听就听,不好听就删。纯音乐的方面,以前我受爸的影响听些很古典很中国风的音乐,比如《梁祝》,《二泉映月》,后来很恶心中国风,就转爱了理查德·克莱德曼和马克西姆,久石让,班得瑞等等。

    有空的时候我也会用MPQ从魔兽世界客户端里提取音乐,感觉像是逛淘宝一样。找到过最好的是PATCH2.4的太阳井结束的背景音乐Shorel`Aran vocal以及闪电大厅洛肯的那句“我曾见证过无数帝国的崛起与衰落……”,其他的像嚎风峡湾和灰熊丘陵的我也提取出来了,但是马上发现百度上随便就可以搜到,没有成就感,不高兴。

    至于JAY,现在很少听也很少下他的歌,手机里也只有他寥寥几首,周董已不是那个梳着糟烂发型唱《爱在西元前》的小伙子,我也不是那个省着零用钱在小区门口买盗版磁带的中学生,只是偶尔会想起那个耳边掠过蜜蜂的夏天 

    ——我怕死,很怕死,不是因为死时可能会很疼,只是怕不能死的了无牵挂

    我喜欢衬衫,并不是喜欢衬衫本身,而是喜欢可以穿衬衫的季节。

    仲春与中秋,一个苏醒一个收获,也是一个诞生与消亡的纪元结束,那些种子与卵完成了一次生命洗礼。

    春听蛙鼓,秋听蝉鸣。

    而我与这样的周而复始貌似无关,秋天过去,我既不会死,也不会冬眠,所以既不会太爱苏醒的春以至于太恨凋亡的秋,都是可以不冷不热心如止水的季节,抬头便可见草色烟光残照里。

    南昌的桂花开了,之前从未认真的闻过,原来桂花开时是这样一种甜腻的香,弥漫在楼宇间,旖旎从风。

    我开始庆幸我不似蝉和蛐蛐之类的虫子,我离死亡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我开始懊悔我不似蝉和蛐蛐之类的虫子,可以歌唱直到死亡。

    我是一个不合格的生活家,我知道我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却从来都在边缘徘徊,我并不缺乏献身的血肉,只是太会看管那个小心翼翼的灵魂。

    ——你的街道应该芳香迷人,有蔷薇越过老铁门,转角处一盏街灯孤独的延伸,细雨轻朦的黄昏

    “让生活泛蓝,会使人变的沉静淡定,回忆并不因为记起而更加悲痛或欣喜,它也学会了泛蓝,不论我对其中的某一片断摒耻抑或爱不释手,它都只是远远的看着我,我和它,永远隔着一层时间,所以我看不到它是微笑还是啜泣。

    之后,我和它都因着时光荏苒,而历历斑驳。”

    ——2010.8.6《时光荏苒》

    每次挑选颜色的时候,不论吃的穿的用的玩的,我都如病态一般喜欢蓝色,说不清是为什么。

    我喜欢用最初次最抽象的感知来为某一段生活命名,“泛蓝”,“遇见风”,“卷柏”,这样便可以不用在去记呆板的硬性时间,“高中”,“大一第一学期”,“大二第二学期”,说起来让人感到绕口而厌烦。

    而我希望始终贯穿如一的,是泛蓝;我最钟爱无法释手的,是泛蓝。

    我走了,它还在那,断金零粉,断壁残垣。

    ——你知道丹莫德在哪?知道冰封岗或者刺骨利刃在哪? 

    十一长假已经定下,小法如期来了南昌,令人遗憾的是小喵并没有来,少了妹子的终究有些沉闷。

    在火车站初见小法,比我想象的要……羞涩?实在想不出其他词了,但他实在愧对“法爷”二字,丝毫没有手提冰枪取帝凯首级于万千屌丝战中的霸气,背一个帆布包,一件灰格衬衫,好巧的是那天我穿的是黑格,所以差的不太多。

    因为小法来的三天都是公会活动,我们俩不能参加,大湿胸说我拐走了公会的MT,为毛不说是小法拐走了公会唯一的惩戒骑呢,费解。

    当晚我和小法,还有之前一直被我误以为是“小米姐”的盗贼“小米哥”,我们三个在夜市上喝到半夜。刚刚把游戏中的关系转入现实,三个大老爷们在没有妹子的陪衬时反倒显得太拘谨。酒过三巡之后话就多起来了,也不仅限于游戏了,虽然只有我是学生,但好在年龄相差不多,所以也玩的起来。小米哥的酒量……实在不怎么样,能陪我们和这么久就已经是使大力了。

    第二天,晚上从秋水广场回来,又是没事,那就继续呗,小米说他不能喝就不去了,我就拉小法去,从八点多喝到一点多,聊的最多的话题,逐风之歌,野人,小喵,大湿胸,尾巴姨,安琪,还有小法的好CP大蒜。小法说开荒DS脊背的时候,触手总抓他,野人就不停的在YY说,“救小法”,“救小法”,“再救小法”。难道死亡之翼也喜欢血精灵妹子?就说我好像从没被抓过……

    ——花的生命状态有两种,开放和盛放,开放的花无非是静静躺在角落,终究零落成泥,而盛放的花却是一个世界与一个时代纷扬的礼赞,年华若樱

    我已经很久没有梦了,它们也很久不来看望我了。

    曾经在梦里无数次推开的那扇老柴门,半睡半醒的朦胧间停山坳里布谷鸟歌唱的早晨,每一个奶奶拉着风箱伴奏的黄昏。

    还有轻雨未干,踩着满院桐花回家的晚春。

    这桐华好像并不是枝繁叶茂的法国梧桐的花,我只是听大人们叫它桐树,细而高,翠绿的树干与枝叶,树干疏松,用指甲可以压出痕迹并流出汁液,汁液的味道有些异香,从前院过来的一段现在看来一步就可以跨完的小路上总有一种太阳炙烤树干散发出的香味,以及高大的树梢遮蔽起来的阴凉。

    还有晚春初夏的一地桐花,那时我习以为常的一地桐花。

    走过这段小路,就是那时在我眼中琳琅满目的前院,忘了奶奶怎么称呼这里,我叫它前院。它能像魔术师一样变出各种新奇的东西。

    爷爷奶奶从地里干活回来,拿着农具和喝剩下的半瓶茶水走在前面,我拿一根小棍边走边划拉跟在后面。

    “楠楠。”“恩?”“过来。”我扔了小棍追上几步,奶奶从前院深处走出来,手里拿着刚刚折下的一株月季,凑到我鼻子下面,“闻闻,香不香。”“香~”奶奶细心折掉花茎上的刺,赶走还飞舞在上面的小蜜蜂,递到我手里,我再次深深的吸进一口花香,再抬头,奶奶已经走进去,放下东西准备洗手做饭了。

    在推开门的右手边,有一棵石榴树,让我第一次知道了期待的感觉,期待到什么程度,我都不记得我是不是吃过上面结的石榴,但我清楚的记得我站在树下一边洗着手指,一边滴溜溜的等着石榴树开花,等到结出了鹌鹑蛋大小的果实,等到它长大,等到它咧开嘴笑了,就可以吃了,但是我真的吃过吗?想不起来了。

    将前院隔开的是一道垛墙,在墙边有一棵梨树,好高好大的梨树,几乎比它边上的核桃树还要大,我天天在梨树下撒尿和泥,玩积木,蹲下看那只不咬人的大黄狗用舌头舔着食盆里的剩饭,梨花会落在泥里。

    每年到那么个季节,叔叔就会用自行车跨上两笼澄黄的梨去集市上卖,我还因为只能吃到几个瘪瘪的小梨发过脾气,奶奶就说,等叔叔回来给你买变形金刚,给你买喔喔佳佳,我就坐在窗台下等,等叔叔骑车子转过视线里的小弯进了老柴门。

    真的,奶奶没有骗我,每次叔叔回来我都会有新玩具,或者好吃的糖,奶奶怕我虫牙,把糖藏起来,一次只给我一颗,当我吃着糖摆弄着玩具的时候,叔叔正站在老瓮边咕咚咕咚的喝下一气凉水。

    当我再次站在梨树下,站在杂草丛生的院子里,它老了,没人侍弄,结不出几个梨了,正是梨花带雨时节,落下的花瓣没入草丛,就看不到了。我不会嚷着吃糖了,也不玩变形金刚了,不会像那时一样无忧无虑的躺在树下,听爷爷教我背“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我只是站着,略有些不知所措的矜持,脱下外套,轻轻掸去刚刚挂上的苍柏球,收缓着呼吸,怕惊动了一个老屋的灵魂。

    “捋槐花”是个动作感很强的词,用手抓着槐树枝的一端一把一拽,一捧甜甜的槐花就落在了手里,直接塞进嘴里吃也可以,这是孩子们的吃法,大人们的吃法是和面一起放在篦子上蒸,可以当主食吃,拌上辣椒油,其实也很棒,但我还是偏爱生吃刚捋下的槐花。

    之间的很长时间,都没有去关注过花这种东西,那几年“人嫌狗不待见”的年龄,感觉自己天下无敌,号称一脚踢到一座楼,后来真的在新闻上看到了拔根而倒的楼,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真不是我踢的。

    初一时我爸不放心我一个人在家写作业,就带我去他办公室监督我写作业,有时爸爸去忙了或是作业写完了的时候,我就去附近几个办公室串门,几个叔叔阿姨姐姐哥哥都认识我,加上那时候屁事不关心,所以进出很随便。时间长了,我发现一个问题……或者说叫现象,爸爸的办公室永远是最干净整齐的,过期的报纸和杂志整齐分类码好放在茶几下面一层,上面一层没有茶渍也没有水,玻璃书橱纤尘不染,里面的书从高到低排列着,衣柜里的几件衣服熨帖的挺立在衣袋里。

    每次爸爸开门,我跟在他后面进去,吸入的第一口空气总是沁人心脾的淡雅幽香,第二口就闻不到了。这香气来自于一盆总是挪来挪去的米兰,有时在窗台上,有时在茶几上,有时在屋角,取决于风,温度,和阳光。米兰的花就像小米粒一样,叶儿也袖珍的可爱,枝枝丫丫一大团,不会像仙人球那样被人习惯性的忽视,不会像吊兰那样拖拖拉拉,那些小米粒拥挤着,喧闹着,弥漫出傲娇的香气,为什么说是傲娇呢?在踏进的第一步中,它向人强烈的宣告自己的存在,第二步便可以忘掉它去做自己的事,当又想要再闻闻时,却无论如何,就算是吧鼻子凑上去也闻不到了——你不理我,我不理你,想闻吗,想闻就去门口进进出出啊。

    ——遗忘是一个安静的动词,不需要宣告的姿势,你画在指尖上的孩子,落在夕阳下的影子,拼成了我所钟爱的样子

    我也说不清我是怎么了,最近总是有莫名其妙的危机感,恐惧死亡,恐惧天亮,恐惧下一刻。

    或者是各种原因,安定吃多了?毛衫有些扎?

    不是所有的思考都会有结果,至少不会有令人满意的结果,那就放一放。

    出了校门,坐上了开来的第一辆公交车,不管它是哪一路,在哪停或者我要在哪下,车轮就像是风滚草一样,随它去吧,我就假装是被挂在上面的羽毛或者灰尘。

    实际上我可以轻松挣脱,起身,下车,就是这么简单,但我还不急着这么做,反倒很珍惜这样的时刻,不论再着急的事,都可以等等再做,因为在车上,不论再焦躁的心情,都可以等等再拾起,因为在车上,不论多么迫切的爱或是多么愤慨的恨,都可以等等再纠结,因为在车上,不论你是否透过玻璃看到了我的无所适从,我都可以微微抬头看着窗外,发现你,盯着你,掠过你,因为我在车上。

    我坐在车厢中一个凸起的位置,一边惶恐的感受着脚下车轮的滚动,一边忙乱的与一寸寸消失在身后的马路亲吻道别,有时会在路边商店的橱窗中看到自己,陌生如是。

    想起很喜欢却很久没听过的一首歌,GD的《碎梦大道》,那时很喜欢夜晚独行,比如下了晚自习一个人骑一段路回家,听着,哼着,不断重复着,“I walk along~I walk along~”,感觉特别有沧桑感。

    而当曾经向往的沧桑感如山一般压下时,我无从躲闪,也无可奈何。

    从没像现在这样孤单而又怕孤单过,无缘由而又沉重的陌生感,陌生的自己,陌生的生活。

    公交车已到终点,一片空旷的广场,我漫无目的的游荡,不需要地图,也不会迷路,返程的车就在身边,一班又一班渐行渐远。

    阳光在喷泉边留下我跃动的影子,完整而深长,那才是我所憧憬与钟爱的自己,清晰,直白。

    “追求得到之日即其终止之时,寻觅的过程亦即失去的过程。”

    ——村上春树《国境以南,太阳以西》

    之前觉得村爷很多艰涩难懂的文字都有卖弄之嫌,而当下,思路脉络突然如此明晰。由生到死不过是一个原罪走到救赎的过程,所寻觅的与所追求的也只为在死前一刻能给自己更多被宽恕的理由,有些人被原谅,有些人没有,还有一些人,中途退出。

    “SIN”这个词,在英语中是原罪,在辛多雷语,也就是血精灵语中是指鲜血,血脉,Sin`dorei,若要杀戮,便是“鲜血之子”,若要复仇,便是“血脉之子”

    越是深藏在血脉中的爱与恨,就越容易沉溺,尽管已经不是那么刻骨真切,但仍无法放弃。

    ——“我就是法律!”“不,你只是判官。”

    最近看了一部老的掉渣的电影《特警判官》,史泰龙的,讲的是未来环境恶化之后,人类居住在大型城市中,执政部门简化成一批集立法,司法,执法为一身的高素质特警以及一个大法官议会,虽然这种制度可以对大型城市中各种犯罪行为做出快速反应并处理,但是矛盾也日渐积累……总之是一部很耐看的片子。

    在其中有这么一个情节,退休的上一任大法官按照规定带着法典离开城市,开始长途行走,讲法律带到无法之地,直至终老。

    他在濒死之际眼睛盯着远古城市废墟中圣母的雕像

    “那是谁?”他的学生问

    “那是我的前任。”

    我觉得整部影片的核心就是这句话,其他情节都是为此而铺垫

    法律的以何为生?答案是执行力

    而维持执行力的基础绝不应该是影片中所演的“执政者的暴力”,而是信仰,公民的全民信仰

    在《教父》中柯里昂家族直到第三代都没有像索拉索和塔塔基尼亚那样做毒品生意,因为老教父认为赌博只是无伤大雅的行为,而毒品则是道德败坏的根本,在意大利裔的柯里昂家族的衬托下,美国黑帮的“公民信仰”顿显薄弱

    欧洲经历了数百年教权高于王权的中世纪,在《巴黎圣母院》中,艾丝美拉达逃进教堂顶楼,国王甚至都不敢贸然派士兵去抓她。在这一段时间里,宗教教义成为了法律的替代品,几乎成为“欧洲宪法”,各国自定法律都不能与教廷冲突,虽然这时的教义为教会谋一己私利所杜撰,但必须承认,经过这一段历史的浸润,信仰作为一种行事准则已经深入人心,直到文艺复兴之后,理性的法律才真正意义上被从感性的教义中解放出来,但是已经被深深打上了宗教烙印,至今欧洲仍然没有一个国家在立法时敢于明确和教义分庭抗礼。

    但是,法律并不是宗教的仆从,约束与信仰是相辅相成而不是相互对立的,这里的“信仰”指的是宗教的核心——虔诚而不低贱的膜拜,与繁冗,华丽,甚至会残忍的外在宗教仪式区别开

    伯夫曼说:“没有法律的信仰必将成为狂热,没有信仰的法律必成一纸空文。”

    前几年,一位美国年轻人在白宫门口烧掉了美国国旗,不管他的结局是被判有罪还是无罪,这都是一个强国的悲剧,国家暴力可以堵住一个认得嘴,砍掉一个人的手,捆住一个人的脚,但是无法制约一颗自由的心,政府必须在此承认,有人并不爱这个国家

    在国家这个庞大的社会契约中,法律只是维持其稳定的金字塔尖,是顶端结构,绝不能是基础结构,没有人可以凌驾其上但是若失去了人,法律就什么都不是,在众多的人类群体中,只有监狱才会完全的将法律置于金字塔底,监狱是什么生存环境不必多说。

    在正常的人类群体中,法律的主要目的和发展轨道应该是保护好人,而不是惩戒坏人,将法律置于基础便等同于将每个人置于砧板,社会契约意义何在,这样的不能给人安全感的契约必将坍塌。

    东西方法律的两座大山《秦律》和《汉莫拉比法典》,出发点截然不同,秦律中充满了连坐,株族,一个人可以因为偷盗被砍去双手,汉莫拉比法典中则突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一个人只有在砍去别人双手的前提下,自己才会付出被砍双手的代价,虽然都是惩罚,但对于整个社会的意义和造成的反响却大相径庭,一个国家的人只能看到坏人的下场并因此而恐惧,一个国家却可以看到好人受到的保护并因此儿安定,秦国活了多少年我就不说了,要不是因为它是第一次大一统,现在的历史书上估计就是一笔带过,参考王莽新朝。

    真正应该处于金字塔底的,应该是信仰,以及由信仰而生的爱,将不同姓氏,不同民族,不同家庭的人联结在一个坚实的底座上,才能是每一个公民称为国家机器的合格齿轮,才能在国家危亡时解答“何以为战”“为何而战”

    信仰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人类,由人类的恐惧和迷茫而催生,在这种心态达到极限又无法解决时,神便顺势产生,之前我在一篇小文中议论过恩格斯的“在物质需求被满足后,才会产生艺术,宗教等一系列心理需求”,恩格斯错在将宗教形式当做宗教的核心,而宗教真正的核心前面提到过,信仰,对救赎的探寻,对解脱的渴望,并且经过几千年的印证,随着文明的进步,宗教的号召力和约束力在不断减弱,并最终将主场让给法律,这里的“文明”并非指某一国家或城市的发展程度,而是整个人类的发展进程

    达芬奇密码中说道,“基督教的真正价值是建立在废墟之上的。”

    人创造了神,并借神之口表达自己的诉求与渴望,所以与其说千百年来人类信仰的是宗教的神性,倒不如说信仰的是自己,最真实的自己——人性。

    法律的根基是信仰,信仰源于宗教,宗教脱胎于人性,所以法律的基础是人性。

    就像再完善的网游也会有

    BUG可循,再完善的法律也有空子可钻,人性却可以约束到法律不能控制的地方,就像不能因为中国法律不控制盗版,使用盗版就是对的,不能因为索马里法律不控制杀人,杀人就是对的

    法律只是审判之名,人性才是裁决之本

    对于人性的“本恶”或“本善”一直都没有定论,这个人性是指宏观的全人类人性,是名词,不是围观的个人人性那个形容词

    实际上人之初是没有善恶之分的,取决于在这个社会契约中的立法基础,若基于对恶面的制约而立法,人性会越来越恶,若基于对善面的弘扬而立法,人性会越来越善,这也是前面提到的,法律应该是以保护好人为主要轨道

    司法者,法律程序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合格的司法者将自己的态度向上反馈于立法者,向下施加于执法者(正常情况下,国家暴力只是执法的催化剂,真正的执法者应该是每一个合法公民)。所以可以这么认为,在一个非判例法国家中,上一次审判的结论不能为下一次审判提供依据,司法者必将成为也必须称为没有人性的机器,只有审判之名。就想医生在上一个病人的死亡记录里才可以得到充分的进步,法官只有在一次次审判中才能完成对契约的修补。

    立法者当以社会整体为本,司法者当以人类个体为本;立法当以发展为本,司法当以矫正为本;立法当以弘善,而司法当以惩恶。这几个关系若发生颠倒,社会的矛盾便会日益突出,这几个关系若发生混淆或融为一体,社会的发展便不可能长远

    就像《特警判官》里那个同时拥有精英判官和经营罪犯的城市一样

    ——橙子好吃

    能闲坐下来吃个橙子,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正是一年橙黄橘绿时,个个光滑鲜润,汁液饱满的橙子摆在零售的盒子里特诱人,别说吃,就算是盯着看也能看出仿佛浸润舌尖的酸甜。

    不太爽的是,我不怎么会剥橙子,每次吃完都会很狼狈,所以我尽量用刀子,没有水或者餐巾纸时,照样会很狼狈,弄得满手都是,遇到个别汁液特别饱满的,还会捎带着袖口里眼镜上都有。

    “多少钱?”“18”“麻痹真贵”“再添一个给20吧。”“添吧添吧。”忘了是谁教我来着,挑橙子要挑那种有脐的,长的熟,就甜,所以特意挑了一个不是很圆但是脐很秀气的。

    我还真没有特别喜欢或者特别不喜欢吃的东西,但要说偏好,要数手撕包菜和橙子了,说的具体点,应该是勾了浓浓芡汁的手撕包菜和靠近水龙头的一个橙子~

    ——斯坦索姆屠城开始,洛丹伦王国就已经沦陷了

    很长时间没有静下来写点什么,想点什么,做点什么,可能也正因为如此,就睡得很好,安定也减到了四分之一片,这大概是最好的转变。我像是一个彗星拖着一条揉杂着碎片和尘埃的尾巴在自己的轨道上划破一片迷雾,下一片迷雾,又一片迷雾,不知道眼前有什么,不去想身后有什么,就像未来从未来过,过去从未走过,从未犯过错,有过期待。

    不止一次的感觉我活不过这一刻了

    有时候感觉是否对自己太过苛刻,本应该正常的东西被我当做虚伪来排斥。有时候又觉得自己太过钟情于了无牵挂的感觉,以致于都不知道为什么活着。

    走不出这个局了

    ——

    入夜之前,日落之后

    指缝里流亡的阳光,屋顶上尖啸的月亮,晚霞散场,星夜荒凉。

    以前几乎没在操场上坐过,要么跑步,要么散步,那天突发奇想买了包金奶奶爬到裁判台上嗑嘴,从这个角度看下面的人也挺爽的,就是花生太咸了,一会儿得下去买水,一会儿又得下去尿尿。

    之前像是大病一场的感觉渐渐消散,时间,我需要的仅仅是时间,让我可以弥补很多事情,证明我应该证明的东西,当然,也可以包括或者不包括学业和工作之类的陈词滥调

    很长时间,我都很看重输与赢,爱与恨,对与错之类的东西,而且还一直掩饰这一点。不是每件事都要一个判官,一个裁决,一锤定音,相反,很多事情都要折中,就像光,既是粒子,又是波,既可以被阻挡,也可以被穿透。

    即使所有的事情都没有选择,至少也要让情绪有的选,是个彗星又怎样,那些烂东西不要了就扔在后面,只有死去的人,没有倒下的路。

    这段时间的命名,就叫彗星吧。

    ——从前这是不完美的世界,现在这是完美的游戏

    本来要做为一个外行的非专业短篇单独发的,偷懒就先放在这一堆里面了

    最近几天,剑灵开服了,很多人都搞了个客户端在玩,要不是快要考试要当学霸我也真心想试试看,好长时间都没换过游戏了,更重要的是,想看看这个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成果究竟如何,之前有很多号称“魔兽杀手”的游戏,结果大部分活的还没魔兽一个资料片长,尤其是《时空裂痕》这个,刚开始韩曜松把光盘买回来的时候确实还挺惊艳,结果活的还不如个每周例行维护的补丁长不说,最后还因为LOGO侵权问题被暴雪送上了法庭。

    但是剑灵和那些不一样,有一个奇怪的定论,一个游戏的好坏取决于它的跳票时间,因为厂商是要赚钱的,如果游戏能尽早上市,厂商何乐而不为,跳票只能说明是在不断的做修改,当然饥饿营销也是有可能,但我们不能觉得谁都是坏人不是。

    剑灵这个从大一就开始测的游戏一直到大三才见面,引起极大反响是必然的。

    虽然没有玩,但是也看了别人玩了几天,感觉不错,游戏性上还不错,优点不必多说,相信很多论坛以及官方宣传比我说的到位,主要来说说几个缺点,一是对电脑配置要求太死板,不能做到高中低档兼容,二是腾讯的服务器貌似不怎么样,和九城代理时的魔兽有的一拼,三是道具收费,这点最让人担忧,代理商和发行商都要赚钱,那平衡怎么办?四是之前一直很有卖点的画面精美好像言过其实,人物的头发,眼睛和拳头是硬伤,坏境设定倒还好,我恶心中国风,就不做评论了,以免偏激。

    抛开代理商不谈,《剑灵》还算是一个成功的RPG游戏,从剑灵的贴吧和论坛来看,少了很多打嘴跑和地图喷,大部分还算是围绕游戏性的讨论,关于武器,关于任务心得,为了组队完成副本而高兴等等,给人的感觉很像是魔兽45年代时的探索之旅,那不是魔兽最稳定繁荣的年代,但却是最引人入胜的年代,玩家体验最好的年代,就像现在长势茁壮的剑灵。

    那现在的魔兽缺点在哪,大概能说清的是以下两点。

    一,魔兽世界哪怕穷其所有,也难再给玩家一种全新的东西,这个也要分两部分说,1.魔兽已经是一个近十年的网游,同时也开启了前后20年的RPG网游时代,其在RPG类中的主导型和开创性是毋庸置疑的也是几乎无法超越的,当今很多RPG都是魔兽的骨骼加上自己的外衣。也就是说魔兽无法超越的是自己,它吧自己送上了巅峰,也逼上了绝路。2.魔兽世界因为老,所以有一批老玩家,就算暴雪超越自我志在必得,那又能有多少改观呢,魔兽已经不适合大改了,5.0改天赋树都引起了不少人的不满(其实个人认为现在的天赋树模式比4.0的好,但是不如4.0之前的).现在很多网游都在尝试“无锁定战斗”的新模式,洛奇和剑灵都是这样,但是魔兽绝对不可能改成无锁定战斗,那对于魔兽来说简直是洗牌,举个栗子,无锁定战斗模式下近战的命中精准7.5%没有意义,远程的15%达标没有意义,暴击机制要在手动命中之后第二次计算(类似现在的T的格挡计算方法),治疗职业的技能必须全部都是AOE,至少也要是扇面AOE。现在的魔兽不适合翻天覆地的变化,至少不能触及玩家底线,但同时它又不能一成不变,不管怎么改都不会给人类似《我叫MT》里站在哀嚎洞穴门口那种“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感觉。

    二,游戏中有大量“老玩家”和“新玩家”时。这里的“老”和“新”并不是指玩的时间长或短的玩家,而是特指倚老卖老或者倚新卖新的玩家。先说“老玩家”,这些排挤新人自傲自大的老玩家并不一定是45级开始玩的,大部分都是万年TBC滞留下来的,用时间磨老的玩家,当一个游戏出现“老玩家”时,说明游戏的用户体验已经饱和,是较早加入的人没有可以了解的新东西,因此才有了“老”的资本。再说“新玩家”,这就不得不说说腾讯这种代理商中的业界毒瘤为中国培养了多少渣滓玩家,认为RMB可以在游戏中买到一切,甚至打破平衡,从CTM开始,随着TBC玩家的大龄化,相应的很多新玩家补充进来,所以CTM成了最快餐的一个版本,这批CTMer中有些代表人群,出门就要钱,开口就求带,就像躺尸拿装备。后来的MOP版本,SS带刷大桥1-90不歇气,代练上来的战士练切姿态都不懂,还总说魔兽世界不友善,不帮助新人,怎么不说别人在SOO浴血奋战时,你换了一票小号在AG门口乞讨了一天。

    说道RPG,剑灵在RP方面有待提高,但它已经超越了很多国产游戏,RPG的核心既不是PVE也不是PVP,而是RP,即ROLE PLAY,角色扮演,这种玩法在CWOW没有吃的很开,因为中国人的谋生节奏太快,没有时间成本去玩这种烧点卡的玩法,目前CWOW也就一个RP服务器,五区的金色平原,另外五区亚雷戈斯也有一少部分人在玩RP。但是“泛RP”即浅层RP其实存在于每一个WOWer中,就像那一句“为了部落!”“为了联盟!”这就是浅层RP,当玩家群体进入“泛RP”状态时,这一游戏必将经久不衰。希望剑灵再接再厉。

    剑灵中好像没有随机副本机制,我看别人玩的好像是没有,这个机制对于副本+野外的游戏来说绝对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跨区随机副本以及战场组等等各种类似机制挽救了人少的服务器组队难的问题,解决了“网络游戏的单机玩法”。但是另一方面,在主城站街升级的人越来越多,就拿WOW来说,随机本之后加入的玩家很少有几个能把经典旧世的副本入口全部找到的,更不用说宏大野外场景中湖水波浪篝火古迹风景了,就问一句话,横穿了希尔斯布莱德丘陵的那条河从哪发源,流到哪里?知道吗?不知道就沿河飞一遍吧,途中的几个巨魔营地和雪松林还是挺漂亮的,还有一只稀有银英。在之前组队需要在本服务器喊人的时候,大家的好友很多,世界频道也很热闹,各种神奇的语言都有,“YX9SR4=1,Q1JLM”,这句的意思恐怕魔兽玩家都没几个一眼看懂的,“英雄救萨尔4等1,缺一戒律牧”

    另外,还有属性膨胀,属性膨胀的起始是CTM,5.3时百万血DK的出现使得属性膨胀达到巅峰,在6.0的发布预览中,可以看到暴雪已经在着手遏制这种趋势,有人在论坛说,45年代我记得每一件绿装的名字,60年代我记得每一件蓝装的名字,70,80年代我记得每一件紫装的名字,85年代我还会计算三围,90年代我就只记得“3h来550+”,属性膨胀对于RPG游戏来说是致命的,直接影响补丁的寿命,版本更替频率,以及玩家的成就感和热情,审判套装你绝对能穿到下一个大版本开端,T11你敢穿到DS里?看看,我也就记得T11了,骑士的是叫钢化碧晶套装吗?

    我掠过辛特兰的每一棵树,我趟过索拉查的每一条河

    我亲吻过洛丹伦的每一寸土地,我登上过卡兹莫丹的每一座雪山

    我折下过诺达希尔的嫩枝,我跌落过虚空风暴的裂隙

    我在洛丹米尔湖畔静待晨曦,我在阿拉希城墙上期寻破晓

    我在米奈希尔港沐浴黄昏,我在达拉然尖塔上拥抱黑夜

    我曾为死亡之痕悲泣过,也曾为奥格瑞玛振奋过,我曾为斯坦索姆无奈过,也曾为塞拉摩愤怒过。

    “旅行者,欢迎你就像欢迎平原上的风!”牛头人大婶的问候还依然亲切。

    最后,也给所有游戏玩家,游戏,开心就好,感动常在。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早上,第一次溜进了草药园,说溜不太合适,但确实也有点鬼鬼祟祟外加小兴奋小激动小紧张,话说这地方就在进校门后的一段必经之路上,居然两年没有进去过,略叼。所以大早上趁人不多来探险一次,为什么总有种做贼的感觉。

    里面没有想象的琳琅满目异彩纷呈流连忘返……不过还算雅致,一大块方形的药园,用锯齿形的砖镶嵌出小路在其中穿梭,横穿中间不知道种了一排松树,高大挺拔,旁边有一个是应该叫池塘还是喷泉不清楚。

    最意外的是这里居然有一棵银杏树和两棵枫树,银杏种在藤蔓缠绕的长亭旁,现在正是落叶时节,一地金黄的银杏叶踩上去发出清脆的哗啦声,早晨的风还是挺大的,不断吹的挂在树上的叶子飞了一整个天。枫树在水边,叶子很小,和周围的绿色相映,琼碧,晨风,绿映红,全都齐了。

    明年春夏买些做书签的工具来着找点饱满的叶子做成书签,或者洗干净等到秋天装枕头。

    转悠了几圈已经是八点多了,清洁工提着大扫把来扫叶子。

    画面感一下子特别明显,一个只有在小学语文课本中才能看到的画面,戴着白手套的清洁工一下下沉稳的扫去小径上的银杏叶,枫叶,枯黄的松针,冬天早晨一阵萧索的风,他偶尔直起腰休息。扫的不紧不慢,经过的地方都干干净净,细小的叶子从扫把缝隙漏掉是一件很恼人的事情,他还是很仔细将它们笼在一起,又一阵风吹散了一些,他也不在意,继续笼着叶子。

    走了,我还有很多事情,要考试了各种不能随意,以及担心各种应该不应该或者蛋疼不蛋疼的事,我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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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题:[2013年夏末冬初]。今夕何夕兮,草色烟光残照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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