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刹那,转瞬即逝,人生能有几回春,本该美好的韶华里,本该本性纯良充满善意,却分不清好人与坏人,分不清正义与虚伪。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就因为那错失正义的一念,把一个普通的雷又锋当成圣人,不允许他有私念,一旦有,人设崩塌,他就应该受到批判,受到严惩,而这一“正义”的批判,却成了一群人后来挥之不去的伤和永远无法弥补的愧疚。
这是严歌苓的《芳华》这本书中发生的故事,该书的原型是严歌苓和冯小刚两人约定的一个时代标签,想要把他们当时在文工团的所见所闻转化成故事来向当代人展示那个时代的唯美和凄苦,曾被冯小刚导演翻拍成电影。
故事以上世纪70年代为背景,以继雷锋后又出现的一位好人刘峰为主线,阐述了从他们在文工团风华正茂的做着舞台上闪亮的星到众人慢慢老去,各自天涯的整个过程中,对他们所做的事的心路感想历程。也从这些故事中反映出人性中光辉和阴暗的方面,让人不得不去深思这个世界本来的面目是什么样子的。
书中的主人翁刘峰是红楼里的活雷锋,只要有人有事请他帮忙他绝不推辞,大到修楼做沙发,小到衣架钩子弯了都要请他帮忙,虽然大事小事全揽,但是他是那种不被人记住的人,有他不多,没他不少。
刘峰除了身上有着助人为乐的优良品质外,还有着常人所不能及的本事,他心灵手巧,无论大事小事都能解决,所以在文工团深受所有同志的欢迎,然而并不受重视,因为他的存在虽然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不是非他不可,而且人都是利己主义者,往往在利益面前,小小的便利会被秒杀的一文不值。
所以即使刘峰常常为了帮助同志们干活忙得满头是汗,还是不能换来他们的真心,那些人可以挖空心思去讨好一个小小的领导,可以拼尽全力去接近一个领导的女儿,唯独不会真心的把刘峰的付出记在心里,他们甚至觉得刘峰为他们做这些事都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已经得到了部队的表彰,个人的感激便也就不必了。
故事的高潮是从“触摸事件”兴起,圣人的标杆让刘峰束手束脚,而在触摸事件发生之前,刘峰也是乐于接受和享受这个荣誉的,只是所有人包括刘峰都忽视了一个本质,那就是人非圣贤,没有人能够做到无欲无求。
刘峰也没能逃脱这一定律,他的欲就是文工团独唱演员林丁丁,这个欲就是从一次排练林丁丁高抬腿甩出的一个鲜血淋漓的东西开始,刘峰的荷尔蒙冲动也从此开始。
此后他多次向林丁丁示好,碍于身份和性别的不便,几转回合间,有人表错了情,有人会错了意。
林丁丁来自上海,一心想攀高枝嫁给高干子弟,周旋于鳏居的内科医生和油滑的摄影干事之间,接受他们的示好与追求。
面对刘峰并不明确的求爱,起初因为大家都受着刘峰的好,以为刘峰只是在表现他的英雄气魄,并没有选择拒绝,也没有产生感激,理所当然的接受。
直到一次刘峰自以为时机成熟的表白和情不自禁的“触摸”,让林丁丁深感被玷污,在她心里任何人都可以对她有这样的举动(她自认为自己有这个资本),唯独刘峰不配,因为他是一个圣人,不能有青春荷尔蒙,更不能有性冲动。
在文工团,因为刘峰把雷锋精神学习到极致也执行到极致,成为一个表彰满身的人,渐渐地他在同志中的形象就不是普通人,而是圣人,是与大家不一样的人。
得到了多少荣誉就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刘峰为其荣誉所付出的代价就是不能有私心,就因为他喜欢林丁丁,表了白,触摸了林丁丁的身体,就被下放,昔日那些有事就找刘峰的人,统统躲得不见人影,唯有那个原生家庭不好,受整个文工团的人嫌弃的何小曼来和他道别。
下放后刘峰在战火中失去了胳膊,也失去了爱的能力,在他心里,只要不是林丁丁,世界上就没有女人了,而林丁丁是不可能再爱了。
临走时,刘峰丢掉了他所有的奖章和荣誉,也丢掉了他活雷锋的荣誉,直到这一刻他才明白,所谓荣誉不过是厚重的枷锁,让他不能做一个正常的人:
你们把这些东西给我的时候多慷慨啊,好像这就是我需要的全部,可我想问你们要一点点人的感情,一点点真情,都是不行的;对我的真情呢,哪怕给予一点点承认,一点点尊重,都不行,你们就要叫“救命”,就要口诛笔伐,置于死地而后快。做雷锋当然光荣神圣,但是份苦差,一种受戒,还是一种“阉割”,所有的奖品都是对“阉割”的慰问,对苦差的犒劳,都是一再的提醒和确认,你那么“雷锋”,那么有品,不准和我们一样凡俗,和我们一样受七情六欲污染。每一件奖品和奖状都是在他光荣神圣上加的枷锁,为了他更加安全牢固地光荣神圣下去,别来参与我们的小无耻、小罪过,别来分享我们不无肮脏的快乐。刘峰扔掉那些奖品,等于扔掉了枷锁。
刘峰与何小曼的缘分始于一次排练,何小曼的家庭处境非常困难,从小没有人疼爱她,她作为“拖油瓶”和母亲进入一个老干部家庭,母亲委曲求全的寄人篱下,何小曼的少年生活十分不幸,进入文工团后,她的屈辱远未结束,每个人都嫌弃她,疏远她,排斥她。
排练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男生愿意做她的舞伴,让她一时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是刘峰的出现解救了她的尴尬,也解救了她一时的自卑,从此她也就有了舞伴,心灵上也多了一份阳光,而刘峰在她心中也就更多了一份珍重,她对刘峰的感情和所有人都不一样,她是发自内心的真正的感激,刘峰的遭遇再次让小曼对世界失望,也为后来她得了精神分裂症埋下了伏笔。
多年以后,红楼里的每个人都离开了舞台,各自去演绎自己的人生,再见刘峰,已是一个缺胳膊的盗版书贩卖商了,结过婚,有了女儿,为生活苟且偷生着,单手骑着自行车,在那个充满黑暗的世界里摸索着,直到老母亲去世,直到女儿读出师范学校开始自立他才倒下,患了癌症。
他本该一个人孤独地受着折磨死去,让当初那些发言批斗他的人一辈子欠着他,老天却又派了当年被众人嫌弃侮辱的何小曼来替那些人照顾刘峰,替他们赎罪,与其说是替他们赎罪的,不如说是来打他们的脸的,为了所谓的合群,违背这良心批斗刘峰,却要一个曾经被他们欺负的无地自容的人来替他们赎罪,说的义正言辞实则亦是假正义。
何小曼在离开文工团后,鬼使神差上了前线并当了英雄,每天接受崇拜,但何小曼知道自己是怎么成为英雄的,她难以超越这个巨大的痛楚,难以战胜自己内心的自卑,她觉得自己享受不起这份荣誉又害怕失去这份荣誉,于是得了精神分裂症,三年之后,她痊愈留在军区医院当宣传干事,找到了刘峰,隐姓埋名地守在他身边,没有多少爱情的成分,只是想报答当初刘峰的恩情,用自己的这颗心去替众人赎罪,去照顾病中的刘峰。
当年的高贵的连刘峰碰一下都要喊救命的林丁丁,最终也没落得什么好命运,身材臃肿,头发稀少,内心虽对刘峰有歉疚,却从未有过赎罪和道歉,人心总是那么惯性的躲过自己的错,记住别人的过。
而那些当年受惠于刘峰的众人,看到落魄的刘峰时,也不过是站在旁观者的位置,以圣人般的口吻感叹一声:“唉,当初那么好的一个人,现在多可怜啊!”,人心就是如此的凉薄,然而无奈的是,这凉薄的情形恰恰就是这世界本来的面目。
最后,一切的正义与虚假,善良与丑恶都以刘峰的死为终点,而那个隐藏身份默默照顾刘峰的沈女士身份的揭露成了这本书最美的结局,老年的何小曼头发浓密,当年被嫌弃的巴掌大的小脸也看不出年龄的痕迹,从整体上来看,何小曼是越老越好看。
相对当年光芒万丈的林丁丁、郝淑雯等人,何小曼是到头来最美好的人,是自始至终没有背叛自己的本心的人,那一份好就是始终保持的善良,始终不变的初心,和那不随时间流逝的芳华。
所谓芳华,不是那昙花一现初现的惊艳,而是岁月变迁,你依然保持的初心,世间存在的最高级的美不是你韶华时脸上的胶原蛋白所堆出来的漂亮脸蛋,不是你优渥家境给你带来的优越感,不是你舞台上亮瞎所有人眼的优美舞姿,而是你那一颗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能保持善良的心,不为合群而合群,即使被孤立了,只要善良在,初心在,内心依然是和大道同在的,不会孤独。
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在这错综复杂的世界里,保持我们的初心,守住最美的芳华。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