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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亩红葱高产示范田”运营方案 -

“百亩红葱高产示范田”运营方案 -

作者: 田言密予 | 来源:发表于2018-10-22 06:49 被阅读0次

            严格按照旗农牧业局“百亩规模、集中连片、便于示范”要求选地,土地由刀劳社按此要求整理合格后交付蓿亥图红葱种植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刀劳社农民可通过出租土地或者入股经营两种方式与合作社共同发展壮大。示范田按照经营效益,按股份分配示范田所得。

            一、土地整合办法

            1.刀劳社集体整合土地,面积100亩,要求集中连片,pvc灌溉主管覆盖,按规划预留分管阀门。

            2.合作社统一运营土地,按照100元/亩每年的标准,于2018年12月30日前支付租金。

            3.刀劳社社员可自愿入股,社员入股股份总额不超过总股份49%,股份可以根据自有土地面积确定,也可在限定额度内认定。入股社员需根据本示范田总体开支预交入股股金,初步测定为600元/亩,原有土地租金可抵股金。根据实际开支长退短补。

            4.2017年参与签约销售红葱的并参与本次股份经营的葱农,根据实际交付合作社的销售数量,单价不足0.6元的按照0.6元补齐。补齐资金只可抵股金。去年签约销售本次不参股的,不再补偿差价。

          二、示范田运营及管理

          红葱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示范田的统一经营,包括:种植、田间管理、销售和推广。入股股东对合作社经营有知情权、监督权,并按照股份享有决策权。

          1.为保证公开透明运行,刀劳社社员股东成立监事会,监事会负责逐项确认收入、支出,并做好账务登记,按生产阶段向全体股东公布账务。

          2.股金筹集主要用于租赁土地、购买农资、缴纳水电费用以及栽种、拢葱、起葱过程中的人工、机械开支,按照股金总额10%列支广告和接待费用。

          3.股东的收益包括示范田红葱及种苗的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减去开支所得收益,由全体股东按照股份份额进行等额分配,作为红利。

        4.为保证刀劳社社员股东的风险可控,每股分配红利低于入股股金时,股东不再承担亏损,入股股金全额退回。亏损部分由合作社承担。

          5.合作社根据市场行情以及发展经营规划,对产品进行跨年销售的,所得收益用于下一年度利润分配。

            6.在示范田管理运营过程中,鼓励股东购买机械、组织人员承包红葱的栽种、起垄、起葱业务,作用突出的,合作社可给予资金补贴或者股份支持。

          7.鼓励全体股东参与红葱市场对接,凡成功引入订单并实现销售者,价格超过当地市场价格5~20%的,差价的50%作为奖励奖给推销者,价格超过当地市场20%以上者,差价的80%作为奖励奖给推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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