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最最获益的就是开发商,华丽丽打了一遍广告,这一切都是于亮背后的操作,开发商很是满意,把丽州地区的法律顾问都给了他的律所,这里面李天明当然居功至伟,于亮喊101的几位上了雅然居,李天明喝得有七八分醉,而没赢官司的小夏更是烂醉如泥。
到底是年轻,第二天一早就生龙活虎了,李天明是下午才去了101,因为是周末的缘故,里面的人不少,都是些来喝茶的老面孔,小夏见李天明过来,赶紧起身打招呼,顺便拿出来一个案子,让李天明把把关,李天明知道昨天的案件,让他有点紧张惶恐了。
这是一起中介委托的案件,建新中介为客户介绍了一套南湖的房子,双方签订了中介合同,约定成交后支付5000元的中介费,谁知客户直接“跳单”,与房主签订了购房协议,因为一而再再而三碰到类似的事情,老板朱建新来寻求法律帮助。
事情比较简单,法律关系也不复杂,小夏顾虑的是,对方现在成了这里的业主,而业主是律所服务的对象,会不会因为这个影响101的声誉,失去业主对他们的信任,要知道,现在他们几个的业务,几乎都与南湖公馆有关系。
小夏和李天明儿子一般岁数,做律师已经两年多了,因为是外地来的,碰了不少钉子,吃了一些苦头,虽然各方面还显得稚嫩,李天明倒是很看好他,关键是为人做事踏实,不象很多律师那样油嘴滑舌,一个劲地忽悠别人,把收取诉讼费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虽然房屋中介有时坑蒙拐骗不太地道,但成交一套房子要跑上十几次,现在中介市场比较激烈,关键是在房源,已经很难拿到独家代理的权利,而且费用一般都转嫁到了买方,因而,很难从出售方拿到中介费,所以,中介就怕买卖双方接触,只要有一丝丝的联系,都会出现“跳单”的现象。
李天明乡下一个邻居就做过这样的事,因为抱了孙子,就想着市里买个学区房,也是通过中介看了不少的房子,每次去,中介就像防贼一样,不让双方有任何的联系,但毕竟是二手房,只要一问隔壁邻居,或者和门卫套套近乎,就能拿到联系方式。
他的邻居就是这样拿到的电话,后来经过双方一沟通,顺利达成购房协议,两家倒是皆大欢喜,而中介吃亏在没有签订中介协议,结果是白忙一场,两头落空,这还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后来中介也吃一堑长一智,介绍前都要签订《买卖看房确认书》,出现“跳单”就可以提起诉讼。
对于这种不讲诚信的行为,不管是哪里的房主,都应该受到谴责和法律制裁,律师虽然以营利为目的,但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不能因为眼前利益,而忽视长期效益和社会效应,只有真正成为了正义的使者,才会有更多的人来律所寻求法律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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