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8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台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陈才杰受贿案,对被告人陈才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陈才杰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宣判后,陈才杰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曾经踌躇满志、意气风发的劲头,早已褪尽。审判台上的他,面颊瘦削、神情黯然。
官商勾结的不归路 ——浙江省台州市原副市长陈才杰案剖析2017年11月8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台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陈才杰受贿案,对被告人陈才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陈才杰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宣判后,陈才杰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曾经踌躇满志、意气风发的劲头,早已褪尽。审判台上的他,面颊瘦削、神情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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