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事,在每个人内心充满神圣。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我的内心也是如此这般地认为,尤其在法制化日益完善的今天。可是最近亲身经历的一次笔录,简直颠覆三观,怀疑公正。
因为当时现场是不容许录音录像的,所以只能以文字描述大体经过,以示读者,以及法律界良知们。
5月10日,辽宁某市医院来了两个便衣民.警,刚一进病房,还未和受伤住院的被害人招呼一声,高姓警~官(以下称“高警”)立即匆匆赶往医生办公室。
回来第一句话,医生说你们家属不配合检查,无法确定你嘴里的血怎么产生的?是不是你的血?(注,经笔者与该医生沟通,医生根本没这么说,只是说当时被害人昏迷无法配合检查,并表示愿与高警当面对质)
接着高警问被害人,你是不是要打某某人,然后某人才打你的?
被害人说,是某某一边骂一边冲上来打我的。
高警:怎么打的?哪个手,哪个拳头?是左手还是右手?
被害:当时他上来就把我打懵了,不知道哪个胳膊哪个拳头,左手右手不知道。
高警:怎么可能不记得呢?你说是不是你去扯他衣服了?
被害人:我70多岁老太太,体重才80多斤,我怎么能扯到他一个40多岁,200多斤的大老爷们呢。是他上来就把我胡撸懵了。
高警:你说他打你哪里了?怎么打的?你是不是和他推搡,然后掉到你自己挖的树坑摔倒的?(我勒个去,我真怀疑他是对方找来要打老太太一顿的主儿)
被害人被一连串问题问的开始发懵,回答这样的提问对她来讲有些复杂了,开始语无伦次。
高警笑道,你自己都说不清楚打哪了,怎么打的,怎么能说人家打你了?(如果他遇到此类突袭能不能记得那么清楚,一连串问题都能回答的滴水不漏呢?这种连珠炮似的提问是套路还是水平?不懂啊)
被害人一会摸摸受伤的脸颊,嘴角,一会摸摸左侧的头部,还有头顶,说都疼。
高警:你们是不是一起倒地的?你把他拉倒的?你脑袋是自己摔到地上了?(另一何姓警,官说你们是不是在推搡中同时呢?此官在笔录过程中问的好像专业一些,也没啥倾向性)
被害人:我脑袋疼,嘴出血是他打的。
高警:你说怎么打的?哪个手?是推?是用拳头?还是抡的?他是不是推你了?你打他时候,他为了怕你打着,推你了。你说后脑勺疼,肯定你自己摔的,打不可能打到头顶。并做了个用拳头下砸的动作。
又是一连串各个角度的提问。
老太太彻底懵了,语无伦次。
大体这种询问重复了几次。
最后高警说,打没打你对方不承认,你自己也说不清楚,只能这样了。
你老头说对着你们打架的地方,该说啥也没看到,怎么可能。
被害人,老头子挖树坑没对着我。
高警:你老头和你一起打人没?
被害人:没有。
高警:识字不?
被害人:不识字。
高警:我念给你听,完事你签字画押。
被害人:嗯。
于是读完,被害人签字。
作为病房里的见证人之一,这份笔录的过程让我内心感到憋闷堵疼。
不吐不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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