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正所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2020年才刚刚开始,就有人迫不及待的在职场上打响了第一枪,她就是要求员工一天出图100张的王总。
情况是这样的,昨天在各大运营群和设计群里面疯狂的流传一份领导与员工的聊天记录,主人公是某越旅行的王总和某越旅行的设计师。
当时王总要求设计师给公司设计小年图,本来是一个很普通的需求,却没想到王总语出惊人的表示:
“今天出100张各种款式的小年图 明天的早安图50张 做出来发群里我们选”
“接下来每天都是,从小年开始,大年,初一至初八,然后开工的,每一个100张给我们来挑”
“做不完是你的事,还没开始就说做不完,提高自己的效率”
当这名设计师确定王总是很认真提这个要求的时候,无奈的表示,自己就算去百度下载都做不到一天100张,如果王总觉得他能力不行,通知他办理离职就是。
而王总接下来的回答,就很引起众怒了:
“这是公司的安排,设计行业都是加班的,你不懂行吗,我们这里不是国企。”
许多网友看了都认为,这个王总分明就是想要逼人家主动辞职,很多设计小伙伴哭笑不得的表示:一天100张图,即便给你24小时不眠不休也做不完啊。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的领导给你安排了类似这样的工作,目的在于逼你主动辞职而不给经济补偿,该如何处理?
面对“不能胜任”的应对方式
首先,当然是要明确的告知领导:“你安排的这个工作量我是不可能完成的,但既然是公司的要求,那身为员工的我当然会努力的去完成。”
然后就是,凭借自己的能力,能做多少是多少,这里我们尽力就行了。
如果公司最后以“没完成工作,无法胜任工作”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记得要找公司拿到书面的辞退通知书,可以的话让领导在上面也签个字。
当然,大部分的公司在辞退员工的时候,都不会出具辞退通知,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将谈话的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作为证据。
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要知道,如果公司要以“没完成工作,无法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我们的话,那么公司必须拿出证据证明我们不能胜任。
也就是公司要负有举证责任,这里可不是公司嘴巴说是什么就是什么的。
而哪怕公司真的能够拿出证据证明我们无法胜任工作,也不能直接将我们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公司应当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
如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后,员工依旧不能胜任的,那么在征求工会同意前提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ps: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的话,要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而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走,就直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辞退,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辞退,需要支付员工2N的赔偿金。
公司拒绝支付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即便员工手里掌握了有利的证据,公司还是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的劳动仲裁过程,可以看法猫之前写的文章: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公布日期:2012-12-28 | 施行日期:2013-07-01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法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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